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
嘉祐五年二月 |
|
二月辛酉,內殿承制劉溫禮為供備庫副使。溫禮嘗發劉恢私進女口事,下入內省劾之,溫禮亦坐不實。溫禮寄資已深,出為內殿崇班,禦史論其非,改內殿承制。至是,又援赦自陳,故複遷之。恢進女口事,在二年五月。 壬戌,禦崇政殿,錄系囚,雜犯死罪以下遞降一等,徒以下釋之。 癸亥,太子少傅致仕王舉正卒。贈太子太保,諡安簡,賜黃金百兩。 甲子,詔河北、河東、陝西、廣南東西、荊湖南北路經略、安撫、轉運、提點刑獄司體量所部兵官,有不能訓戢軍旅、肅靜寇奸者,密以名聞。 丙寅,禮部貢院請增江、浙、福建、川、廣諸州軍解額凡一百三十五人。從之。 戊辰,太常丞、監察禦史裡行王陶為右正言,諫院供職。 親事官夜入延福宮為盜,有司用疏決以常盜論。陶言:「宮掖之嚴,而以民間會降為比,非所以尊天子也。」於是配海島,皇城司皆論罪。上自服藥以來,寡於語言,群臣奏事,頷之而已。陶言:「王者之言,群臣所稟受以施於天下者也。今政事無大小,皆決於中書、樞密,陛下一無所可否,豈為人主之道哉!」又言:「皇嗣未立,宜擇宗子昭穆同者育之。」 以同列志趣不合,數請監靈仙觀,不許。 詔殿前馬步軍司,每三歲將校轉員,其病老不任事者,先密具名以聞。 壬申,知諫院唐介言:「朝廷昨支定州糴軍糧絹五萬,前知定州宋祁用一萬,王素用四萬,皆質易河東。而素以所易布配賣與禁軍三十余指揮,凡出贏利僅萬緡,而多所侵費,亦嘗兼質私物。至移郡時,猶追索未足,劶取公使庫錢數千緡以去。」及詔本路安撫司體量其狀,無私入而止。 癸酉,詔陝西經略安撫使,如聞西人多驅牛馬於沿邊博糴民穀,其令所在禁絕之。 甲戌,鎮潼留後李端懿為甯遠節度使、知澶州。禦史中丞韓絳言端懿無功,不當領旄鉞。乃以留後赴澶州。複為留後乃三月乙未,今並書。端懿本傳雲:自鄆代還,除寧遠節度、知澶州。 乙亥,戶部判官、太常博士、集賢校理錢公輔知明州。先是,牙前法以重、難、積勞差次三等,應格者聽指買酒場。然富者數得應格,而貧者以事系留,日益困,應募者鮮,至闕額則役鄉戶為之,民或竭產不足以償費。公輔乃取酒場官賣收錢,視牙前役輕重而償以錢,悉免鄉戶,人皆便之。然酒場既收,無以酬牙前舊勞,輒預借省錢二十萬,取而後奏,朝廷亦不加之罪也。此據神宗史公輔傳。 丁醜,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尚書左丞、提舉景靈宮田況為太子少傅致仕。 庚辰,詔入內省內臣曾犯贓私罪勒停,雖經赦,毋得複隸入內省。 壬午,汝州錄事參軍楊從簡為殿中丞致仕,特賜五品服。以從簡自契丹歸明,守官二十年無他過也。 三班院言:「奉詔看詳同勾當三班院楊畋所請,諸路走馬承受雖是使臣,緣預聞邊要主帥機宜公事,職任非輕,理當遴選,乞應中書制敕院、沿堂五院、樞密院出職人並依諸司人吏,更不預選走馬承受差遣。乞依畋請。」從之。 舊制:東頭供奉官並諸司人吏、臣僚家僕及伎術進納人等,並不許選諸路走馬承受。會要二月十七日事,今附月末。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