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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二年六月


  六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丙申,詔制置發運使副、都監,自今並滿三年,從內侍鄧守恭之言也。

  戊戌,詔罪人令眾者,自五月盡七月,十一月盡正月,特免之。

  己亥,免河北災傷下戶今年夏稅。

  先是,配隸罪人皆奏待報。既而系獄淹久,奏請煩數,壬寅,詔有司參酌輕重,著為令。

  錄周世宗及高季興、李煜、孟昶、劉繼元、劉鋹後。

  祠部員外郎李溥為直集賢院。溥,進士第三人及第,其性昏狂,朝廷不以文翰任之。至是,久次援例自陳,執政特為之請,乃始貼職。議者不以為宜也。

  癸卯,詔禦史中丞範諷、天章閣待制王鬷、右司諫范仲淹同審刑院大理寺詳定天下當配隸罪人刑名。

  甲辰,詔文臣待制、武臣團練使以上,遇大禮已嘗奏薦異姓者,毋得再有陳乞。

  禮賓使李用和未有宅,詔寓館芳林園,固辭不敢處。丙午,以惠寧坊第賜之。

  辛亥,太子少傅致仕孫奭卒。帝謂張士遜曰:「朕方欲召奭,奭遂死矣。」嗟惜者久之,罷朝一日,贈左僕射,諡曰宣。

  奭性方重,事親篤孝,父亡,舐其面以代頮。疾甚,徙正寢,屏婢妾,謂其子瑜曰:「無令我死婦人之手也。」

  甲寅,許著作佐郎張充於館閣讀書。前詔罷館閣讀書,充,宰相李迪壻,迪特為請之,仍詔不得為例。

  戊午,減天下歲所貢物,仍令諸州毋得以貢餘餉遺近臣,從侍御史知雜事李紘之請也。

  初,以錢惟演議下禮院,禮院言:「夏、商以來,父昭子穆,皆有配坐。每室一帝一後,禮之正儀。開元肅明皇后始有並祔。惟演引唐武宗母韋太后祔穆宗,孝明、孝章祔太祖故事。按穆宗惟以韋太后配,更無別後,太祖未嘗以孝章配。伏尋先帝以懿德配饗太宗,及明德園陵禮畢,遂得升祔。元德自追尊後凡十七年,始克升配。今莊穆著位長秋,祔食真宗,斯為正禮。莊獻母儀天下,與明德例同,若從古禮,止應祀後廟。莊懿帝母之尊,與元德例同,便從升祔,似非先帝謹重之意,況前代無同日並祔之比。惟上裁之。」詔都省與禮院議,皆以謂:「莊穆位崇中壼,與懿德有異,已祔真廟,自協一帝一後之文。莊獻輔政十年,莊懿誕育聖躬,德莫與並,退就後廟,未厭眾心。按周禮大司樂職,『奏夷則,歌小呂,以享先妣』。先妣者,薑嫄也,帝嚳之妃,後稷之母,特立廟而祭,謂之閟宮。宜於太廟外別立新廟,奉安二後神主,同殿異室,歲時薦享,用太廟儀。別立廟名,自為樂曲,以崇世享。忌前一日,不禦正殿,百官奉慰,著之甲令。」詔恭依。己未,命權知開封府程琳、內侍副都知閻文應度地營建新廟。

  辛酉,以天章閣待制王鬷為樞密直學士,知益州。戍卒有夜焚營殺馬脅軍校為亂者,鬷潛遣兵環營,下令曰:「不亂者斂手出門,無所問。」於是眾皆出,令軍校指亂卒十餘人戮之,及旦,人皆不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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