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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聖七年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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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辛卯,命資政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晏殊、龍圖閣待制孔道輔馬季良看詳轉對章疏及登聞檢院所上封事,類次其可行者以聞。右司諫範諷曰:「非上親覽決可否,則誰肯為陛下極言者!」不踰月,詔罷看詳。 壬辰,置益、梓、廣南路轉運判官,與轉運使分部按巡,位諸州同判上,別給印,分巡即用之,仍詔磨勘及三年者遷一官。議者以為自罷諸路提點刑獄,而益、梓、廣南止一轉運使,不能周知民事故也。 癸卯,增川峽四路進士解額,益州四人,梓州二人,餘州軍下及三人者聽解三人。元額若干,當考。 甲辰,詔鎖廳應舉人,自今在京有職事、無職事,已罷、未赴,並聽於國子監、開封府取解,外任者聽於別州,仍先取旨。文臣許兩應,武臣止一。 丁未,大雷雨,玉清昭應宮災。宮凡三千六百一十楹,獨長生崇壽殿存焉。翌日,太后對輔臣泣曰:「先帝力成此宮,一夕延燔殆盡,猶幸一二小殿存爾。」樞密副使範雍,度太后有再興葺意,乃抗言曰:「不若燔之盡也。」太后詰其故,雍曰:「先朝以此竭天下之力,遽為灰燼,非出人意。如因其所存,又將葺之,則民不堪命,非所以祗天戒也。」宰相王曾、呂夷簡亦助雍言,夷簡又推洪範災異以諫,太后默然。 太廟齋郎蘇舜欽,詣登聞鼓院上疏曰: 烈士不避鈇鉞而進諫,明君不諱過失而納忠,是以懷策者必吐上前,蓄冤者無至腹誹。然言之難不如容之難,容之難不如行之難。有言之,必容之;有容之,必行之,則三代之主也,幸陛下留聽焉。臣觀今歲自春徂夏,霖雨陰晦,未嘗少止,農田被災者幾於十九。臣以謂任用失人,政令多乖,賞罰失中之所召也。天之降災,欲悟陛下,而大臣歸咎于刑獄之濫,陛下聽之,故肆赦天下,以為禳救。如此,則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抵罪,而欲以合天意也。古者斷決滯訟以平水旱,不聞用赦。故赦下之後,陰霾及今。前志曰:「積陰生陽,陽生則災見焉。」乘夏之氣,發洩于玉清宮,震雨雜下,烈焰四起,樓觀萬鼑,數刻而盡,非慢於火備,乃天之垂戒也。陛下當降服減膳,避正寢,責躬罪己,下哀痛之詔,罷非業之作,拯失職之民,察輔弼及左右無裨國體者罷之,竊弄威權者去之,念政刑之失,收芻蕘之論,庶幾可以變災為佑。浹日之間,未聞為此,而將計工役以圖修復。都下之人,聞者駭惑,聚首橫議,鹹謂非宜,皆曰章聖皇帝勤儉十餘年,天下富庶,帑府流衍,乃作斯宮,及其畢功,海內虛竭。陛下即位,未及十年,數遭水旱,雖征賦咸入而百姓困乏。若大興土木,則費用不知紀極。財力耗于內,百姓勞于下,內耗下勞,何以為國!況天災之,己違之,是欲競天。無省己之意,逆天不祥,安己難任,欲祈厚貺,其可得乎!今為陛下計,莫若采吉士,去佞人,修德以勤至治,使百姓足給而徵稅寬減,則可以謝天意而安民情矣。夫賢君見變,修道除凶,亂世無象,天不譴告。今幸天見之變,是陛下修己之日,豈可忽哉? 昔漢宣帝三年,茂陵白鶴館災,詔曰:「乃者火災降于孝武園館,朕戰慄恐懼。不燭變異,罪在朕躬,群有司又不肯極言朕過,以至於斯,將何寤焉。」夫茂陵不及上都,白鶴館大不及此宮,彼尚降詔四方,以求己過,是知古之帝王憂危念治,汲汲如此。臣又按五行志:賢佞分別,官人有序,帥由舊章,禮重功勳,則火得其性。若信道不篤,或耀虛偽,讒夫昌,邪勝正,則火失其性。自上而降,及濫災妄起,燔宗廟,燒宮室,雖興師徒而不能救。故魯成公三年,新宮災,劉向謂成公信三桓子孫之讒,逐父臣之應;襄公九年春,宋災,劉向謂宋公聽讒,逐其大夫華弱奔魯之應也。今宮災,豈亦有是乎?願陛下恭默內省而追革之,罷再造之勞,述前世之法,天下幸甚! 舜欽時年二十一,易昷之孫,耆之子也。舜欽上疏,正史不載其月,集亦無月,今附見。 戊申,龜茲國遣使來貢方物。 己酉,詔三司使副子弟毋得任在京錢谷場務。 甲寅,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平章事王曾罷為吏部尚書,知兗州。始,太后受尊號冊,將禦天安殿,曾執不可。及長寧節上壽,曾執不可如前,皆供張別殿。太后左右姻家稍通請謁,曾多所裁正,太后滋不悅。會玉清昭應宮災,曾以使領不嚴,累表待罪,乃罷相出守。尋改青州。 詔入內內侍省自今抽差親從、親事官,須憑皇城司文字抽差,不得令使臣直行勾取。先是,有內侍鄧德用傳宣親從第一指揮勾抽副校黃遂以下二百六十人赴昭應救火,無文字關本司,上以為非便,故有是詔。 是月,河北大水,壞澶州浮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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