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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聖五年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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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癸卯,罷兗州知州天貺節朝拜乾元觀。觀在奉符縣,距州三百里,歲皆知州自行,而有道路供辦之勞,上因命奉符知縣代之。 王蒙正為荊南駐泊都監,挾太后姻橫肆,知府李若谷繩以法,議事多異同。轉運使王碩具奏,頗右蒙正。戊申,徙若穀知潭州。荊南士族元甲,恃蔭屢犯法,若穀杖之,曰:「吾代父兄訓子弟爾。」洞庭有宿賊,數邀賈船,殺人投湖水。每捕獲,以所殺屍漂沒無可驗,輒貸死,隸他州,既而逃歸,複攻劫。若穀以術擒致,磔於市,自是湖中少寇。 鄜延路部署張遵等言:「准詔,緣邊內附人盡遣還夏州。然蕃戶頗眾,恐忽生驚疑,反致邊患。欲諭令漸歸,如不願者,亦聽。」詔可。 罷瓊州歲貢檋瑁、鼊皮、紫貝。 庚戌,上謂輔臣曰:「知州、同判,民之表也。今審官院一以名次用人,可乎?」王曾曰:「不次用人,誠足以勸群吏,然須更為選任之法乃可也。」 癸醜,左正言劉隨為左司諫。隨在諫職,數言事,嘗言:「今之所切,在於納諫,其餘守常安靜可也。」 詔襄、潁、許、汝等州,以水所壞谷八萬餘斛,賑給貧民。 令僧道毋得出入司天監,私習天文。 丙辰,龍圖閣待制韓億、崇儀副使田承說各罰銅三十斤,以奉使契丹而不相善也。 辛酉,禦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仍命翰林學士宋綬以下二十六人為殿后封彌、謄錄、考覆、詳定編排官,如先朝舊制。 壬戌,試諸科。 甲子,詔進士五舉年五十,諸科七舉及六舉終場年六十,淳化以前嘗應舉及經先朝禦試者,不以舉數,令貢院別具名以聞。 乙丑,賜進士王堯臣等一百九十七人及第,八十三人同出身,七十一人同學究出身,二十八人試銜。丙寅,賜諸科及第並出身者又六百九十八人。堯臣,虞城人也。 是月,秦州言地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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