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
天禧五年七月 |
|
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先是,司天測儀天曆當食之既。前九日,上避正殿,分命中使詣宮觀、寺院及坊市設道場祈禱。是日,食四分而止。司天言:「按唐貞元八年十一月朔,曆算官徐承嗣言當食八分,測之及三分,宣示朝堂,編入史冊。斯蓋聖德廣大,陽盛陰潛之慶。」翌日,宰臣率百官詣閤門拜表稱賀。 丙子,謁玉清昭應宮。 戊寅,新作景靈宮萬歲殿,為上本命祈福也。 戶部副使、吏部員外郎薛奎與三司使李士衡爭事,以戶部郎中、直昭文館知延州。先是,趙德明每遣吏至京師請俸予,因市禁物、隱關算為奸利,奎請留蜀道縑帛於關中轉致給之,遂絕其弊。(奎傳以為趙元昊,則不當在此時,恐傳誤也,更詳考之。) 參知政事王曾自言幼孤,育于季父故太子中舍致仕宗元及世母嚴氏,及是改葬,請追贈官封,詔從之。 令京畿蠶鹽緣科並上納見錢,以雨水害稼故也。 庚辰,涇原路駐泊都監王懷信言鎮戎軍界浚濠、築堡寨功畢,詔賜將士緡錢有差。 壬辰,給宰臣、樞密使雜役軍士三十人,參知政事、樞密使副二十人,皆以雄武兵充,著為常例,若指抽外州兵亦聽。 詔知天雄軍、給事中李應機:「如聞臨事太峻,或失公共。自今宜務酌中,勿為嚴刻。」(應機遷給事中、知天雄軍府在四年八月庚寅。) 乙未,判河南府王欽若言其子衛尉寺丞、勾當國子監從益改官十一年,望特遷秩隨行。詔授太子右贊善大夫。(欽若正傳:欽若子從益,終贊善大夫,追賜進士及第。後無子,以叔之子為後。在實錄賜欽若亡子衛尉寺丞益及第在祥符六年三月,獨無從子。天禧四年五月,又次衛尉寺丞王從益緋,五年七月,遷右贊善大夫。恐正傳誤以益為從益,而從益乃叔之子,為後者也。) 丙申,福建轉運使言建州龍焙監通德銅場興發,須錢市銅,望置便錢務,聽民納錢于江、浙請領,從之。 戊戌,詔廣南都知兵馬使,除廣、邕、桂州,每三年無過,即試驗送闕下,自余滿日件析奏裁。 審官院言,京朝官本貫在荊湖、江、浙者,望比類福建、淮南人,許任本路官,從之。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