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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禧二年十月


  冬十月壬辰,詔自今遣使檢逃戶、災傷,令三司以奏帳式付之。

  開封府發解官任布等請依南省例,謄錄進士試卷及進士試題,御筆點定。詔試題進入,餘不許。

  乙未,雪,上作瑞雪詩賜輔臣。

  庚子,詔近臣觀玉宸殿刈小香占城稻,遂宴于安福殿,上賦詩,從官畢賀。

  壬寅,召知益州、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王曙為給事中、兼太子賓客,職如故。

  癸卯,三司使李士衡等言,准詔歲省文帳二分已上,其在司主典亦合裁減。詔令與三部眾官詳定,具合留名目以聞。既而取事簡人眾者,出補三班。

  辛亥,河北緣邊安撫副使張昭遠言:「保州等處所種榆柳,多匿亡命軍士,亦嘗殺害守卒。又緣邊寨柵多種此樹,久亦非便。望加採伐。」從之。

  癸醜,太常博士、秘閣校理李垂請令江、浙兩路放行茶貨。左諫議大夫孫奭言:「茶法屢改,非示信之道,望遣官複位經久之制。」即詔奭與三司詳定,務從寬簡。時言者愈多,不過欲惠小商、優園戶,朝廷亦嘗差優其直、饒其給。大抵吝茶之出,而須錢實京師,故法不能變。言者但采浮論,而不切於事理。未幾,奭出知河陽,事遂止。

  奭初自密州代還,時方置天慶等節,天下設齋醮,張燕費廣。奭又請裁省浮用,不報。奭複出,其居朝廷蓋不周歲雲。(十一月十九日,奭出知河陽,今並書。)

  樞密直學士王曙言,自今轉運使副使、提點刑獄、朝臣使臣舉官,望不許預先移牒報知,免立私恩,庶臻公道。詔令別行條約。(會要,十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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