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天禧元年七月


  秋七月辛醜,以蝻蟲再生,分遣官禱京城宮觀寺廟,仍令諸州軍於公署設祭。

  澶州卒王貴獲玉印,文曰「國主趙萬永寶印」,長三寸許,廣二寸,玉溫潤而形制甚古。貴言至秦州遇道士授之,雲得自于闐國通聖山池,秦州部送闕下。(王貴事,實錄太繁,今從本志。)

  壬寅,泗州言旱。

  乙巳,令府州置納質院。

  丁未,詔諸路災傷,慮囚而多盜,宜令轉運使察部內巡檢使臣,有老疾選懦者,即擇監當使臣換之。

  戊申,曹瑋言自春至夏,遣軍士、寨戶掘長壕築大、小洛門城寨及擐帶防拓,頗甚辛勤,望量賜緡錢,從之。

  己酉,右正言劉燁、魯宗道等言,每有章疏,例於閤門投進,事頗非便,欲於通進銀台司進入,從之。又言章疏例須手寫,伏緣筆劄不精,慮瀆聖覽,詔宜令親書。

  庚戌,詔上佐文學參軍負譴經十年者,諸州以聞,當令錄用。

  知永興軍寇准言部內民稼蝗傷之後,莖葉再茂,蝗多抱草死。

  癸醜,宰臣向敏中奉表求罷,詔不許。

  詳定鹽茶所請罷買陝西芻糧交抄,別立久制,許商人入中,從之。

  王旦以病,堅求罷相。甲寅,召對滋福殿,左右掖扶而升。上睹其瘦瘁,憫然曰:「朕覺體中不佳,方欲以大事托卿,而卿疾如此,奈何!」因命皇子出拜。旦言:「皇子盛德,必任陛下事。」遂薦可為大臣者十余人,其後不踐兩府者,獨淩策、李及。旦退,複上疏請去位。上乃從之。(旦遺行錄及神道碑並稱皇太子,按此時未建東宮,今但稱皇子。會要亦稱皇太子,又以為祥符九年事,尤誤也。)

  丁巳,以旦為太尉,仍領玉清昭應宮使,特給宰相俸料之半。令禮官草儀,赴上尚書省。遣其子大理評事雍就第賜誥命,賜賚器服,悉如宰相。旦入謝便殿,伏拜僕地。內侍存問相屬,日或三四,出禦藥薯蕷粥賜之。旦端重堅正,明達治體。接物若甚和易,而風格峻整。當官騳事,莊厲不可犯。其為宰相,務遵守法度,重改作,妙於啟奏,言簡理順。每與同列論事上前,或枉正相戾,雖未嘗廷爭,然自守直道,不為曲辯所遷。有識略,善鎮定大事。其於用人,不以名譽,必求其實。苟賢且材矣,必久其官而以為宜某職,然後遷。士雖拂於己者,亦不以私廢。當國歲久,上益倚信,所言無不聽,雖他宰相大臣有所議,必曰王某以為何如,事無大小,非旦言不決。當是時,外無邊境夷狄之虞,兵革不用,海內富實,群工百司,各得其職,故天下至今稱賢宰相公。(入對便坐在丁巳後十七日,今並書於此。)

  先是,蟲螟為害,諸路轉運使督令佐焚捕,有荷校者。至是,監察禦史劉平言其事,亟命免之。

  己未,向敏中再表求罷,不許。

  詔幕職、州縣官當加恩者,自今俟參選日,吏部南曹申銓擬授,不須令自陳。

  辛酉,詔開封府、河北路經蝗蟲傷處,夏稅特延限一月,孤貧者倚閣之。

  三司請依常歲於開封府界均買草千余萬圍,上以螟蝗為害,慮煩民力,令中書、樞密院議其可否。向敏中曰:「國家監牧馬數萬,比先朝倍多,廣費芻粟。若令群牧司度數出賣,散於民間,緩急取之,猶外廄耳。」王欽若曰:「敏中之論,實為便利。徃年已曾建議,蓋近臣所見不一,遂寢其事。今既僉同,臣請別具條奏。」上可之。

  初,保平節度使、同平章事、駙馬都尉魏鹹信判天雄軍,被疾召還,上幸其第省視,謂宰相曰:「咸信諸子不能承順,身後必不雍睦。」且歎保門戶之難,深憫焉。甲子,鹹信卒,上即臨哭,贈中書令,錄其子孫侄,遷官者七人。鹹信頗知書,亦善待士,然吝嗇,喜規利,仁浦所營邸店悉擅有之,既卒,累為諸侄所訟,時人醜焉。

  玉清昭應宮使、守太尉王旦言侄淳乞豫官職,詔依宰臣例授官。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