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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道二年十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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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侍郎蘇易簡性嗜酒,初入翰林,告謝日,飲已半酣,其後沈湎不已。上嘗因接見,誡約深切,易簡垂涕再拜。翌日,複具表稱謝,上親批答以申奨勵,又草書勸酒、戒酒二詩賜易簡,令對其母讀之。自是每入直,不敢飲。或休暇在第,賓客候之,則已醉矣。十二月乙巳,易簡卒,上曰:「易簡竟以酒敗,深可惜也。」 辛亥,有司言鳳州出銅沃,定州出銀沃,請置官掌其事。上曰:「地不愛寶,當與眾庶共之。」不許。 故事,知制誥以先入者居上,不系於官次。丁巳,始命工部郎中胡旦立于祠部郎中馮起之上,非常例也。 戊午,詔:「自今州縣官部內流民及亡央陴調什之一者,並書下考。令民間所織縑帛,非鬻於市者,勿出算。」 是歲大有年,天下戶三百五十七萬四千二百五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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