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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河白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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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河,又謂之隆福宮前河。至治二年,敕:金水河在世祖時濯手有禁,今則洗馬者有之,比至秋疏滌,禁諸人毋得污穢。 白河,源出塞外,經漷州為潮河川,南流至通州潞縣,合榆、渾諸水,亦名潞河,又東南至香河縣,又過武清縣,達於靜海縣,至直沽入海。 至元三十年九月,漕司言:「通州運糧河,全仰白、榆、渾三河之水合流,舟楫之行有年矣。今歲新開閘河,分引渾、榆二河上源之水。故自李二寺至通州三十餘裡,河道淺澀。今春夏天早,有水深二尺處,糧船不通,改用小料船搬載,淹延歲月,致虧糧數。先是,都水監相視白河,自東岸吳家莊前,就大河西南,斜開小河二裡許,引榆河合流至深溝壩下,以通漕舟。今丈量,自深溝、榆河上灣,至吳家莊龍王廟前白河,西南至壩河八百余步。及巡視,知榆河上源築閉,其水盡趨通惠河,止有白佛、靈溝子母有二小河水人榆河,水淺不能勝舟。擬自吳家莊就龍王廟前閉白河,於西南開小渠,引水自壩河上灣入河榆,庶可漕運。又深溝樂歲五倉,積貯新舊糧七十余萬石,站車挽運艱緩。訪視通州城北通惠河積水,至深溝村西水渠,去樂歲、廣儲等倉甚近。擬自積水處由舊渠北開四百步,至樂歲倉西北,以小料船載甚便。」中書省議,從之。 大德五年五月,中書省言:「自楊村至河西務河堤三十五處,用葦一萬九千一百四十束,軍夫二千六百四十人,度三十日工畢。」都水監言:「分官自濠寨至楊村曆視壞堤,督軍夫修築,以霖雨水溢,故工役倍元料,自寺洵口北至蔡村、清口、孫家務、辛莊、河西務堤,就用元料葦草,修補卑薄,創築月堤。其楊村兩岸相對出水河口四處,葦草不敷,令軍夫采刈,至九月工竣。惟楊村堤岸隨修隨圮,蓋為用力不固,徒煩工役,其未修者俟來春水涸興工。」 延祐六年十月,中書省言:「漕運糧儲及南來商賈舟楫,皆由直沽達通惠河。今岸崩泥淺,不早疏浚,有礙舟行,必致物價騰貴。都水監職專水利,宜分官一員以時巡視,遇有頹圮淺澀,隨宜修築。如功力不敷,有司差夫助役,怠事者究治。「敕下都水監施行。 至治元年正月,漕司言:「夏運海糧一百八十九萬余石,轉漕往返,全藉河道通便。今小直沽汊河口潮汐往來,淤泥壅積七十餘處,漕運不能通行,宜移文都水監疏浚。」工部議:「農作方興,兼民多艱食,若不差軍助役,民力有所不逮。」樞密院言:「軍人不敷。」省議:「方東作之時,若差民丁,恐妨歲事。其令大都募民夫三千人,日給傭鈔一兩、糙粳米一升,委正官驗日文紿,令都水監及漕司督其役」從之。 泰定三年三月,都水監言:「河西務菜市灣水勢沖齧,與倉相近,將來為患。宜於劉二總管營相對河東岸,截河築堤,改水道與舊河合,可杜水患。」四年正月,省臣奏准,樞府差軍五千,大都路募夫五千人,日支糙粳米五升、中統鈔一兩,都水監工部委官與前衛董指揮同監役。三月十八日興工,六月十一日工竣。 天曆二年三月,漕司言:「元開劉二總管營相對河,北舊河運糧過遠,乞複浚舊河便。」四年,遣兵部員外郎鄧衡、都水監丞阿裡、漕使太不花等督軍七千浚治。三年,又募民夫三千人助役,兵部改委辛侍郎監之。是年,浚漷州運河,至入通惠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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