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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不華傳


  泰不華,字兼善,伯牙吾台氏。初名達普化,文宗賜以今名。世居白裡山。父塔不台,入直宿衛,曆台州台州錄事判官,遂家台州。

  家貧,好讀書,集賢待制周仁榮養而教之。登進士第,授集賢修撰,轉秘書監著作郎。拜江南行台監察禦史。時御史大夫脫歡貪暴,泰不華劾罷之。文宗建奎章閣學士院,擢為典簽。改中台監察禦史。

  惠宗即位,加文宗皇后太皇太后之號,泰不華率同列上疏爭之。太后怒,欲殺言者,泰不華語眾曰;「此事我自發之,不敢累諸公。」已而,太后怒解,賜金幣以旌其直。出僉河南廉訪司事,俄移淮西,又遷江南行禦史台經歷,辭不赴。轉江浙行省左右司郎中。浙西大水,言於中書省,免其租。擢秘書監,改禮部侍郎。

  至正元年,授紹興路總管。除沒官牛租,令民自實田輕均賦役。行鄉飲酒禮,教民興讓。民德之。召入史館,與修遼、金、宋三史,書成,授秘書卿,改禮部尚書,兼會同館事。

  八年,台州黃岩民方國珍作亂,劫掠漕運,詔江浙參政朵兒只班總舟師捕之。官軍自相驚潰,朵兒只班被執,為所逼,秦國珍乞降。朝廷從之,國珍兄弟皆授官,國珍仍不肯赴,勢益橫。九年,詔泰不華察其事。泰不華上招捕之策,不聽。尋除江東道廉訪使,改侍講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出為都水庸田使。

  十年十二年,國珍寇沿海諸路。

  十一年二月,詔孛羅帖木兒為江浙行省左丞,總兵至慶元。遷泰不華浙東道宣慰使都元帥,分兵溫州,夾攻賊師。未發,賊寇溫州,泰不華縱火筏焚之,遁去。孛羅帖木兒與泰不華約,以六月乙未合兵進討。壬辰,孛羅帖木兒先期至大閭洋,兵敗被執,國珍飾詞上聞,泰不華聞之痛憤,數日不食。帝複遣大司農達識帖木兒等至黃岩招之,國珍兄弟皆登岸羅拜。是夕,泰不華欲命壯士襲殺之,密白于達識帖木兒,達識帖木兒曰:「我奉詔招降國珍,君欲擅殺乎?」乃檄泰不華至海濱,散其部眾,授國珍兄弟官。尋遷台州路達魯花赤。

  十二年,國珍兄弟複入海叛,泰不華髮兵扼澄江,遣義士王大用至賊所示約信,使其來歸。國珍留大用,以小舸二百突入舟港,泰不華語眾曰:「吾以書生致位顯貴,誠恐負所學。汝輩助我討賊,克則汝功,不克則我死以報國。」眾皆踴躍請行。時賊將陳仲達往來計議,偽言賊可降。泰不華率眾,張受降旗,乘潮而至,與賊船遇,呼仲達申前議,仲達色變。泰不華知有異,即手斬之,直前攻賊船,身死五人,殺登船賊二人。賊欲擁泰不華過船,泰不華瞋目叱之,奪其刀,複殺二人。賊攢槊刺之,中頸死,猶植立不僕。

  賊投其屍於海,年四十九。時十二年三月庚子也。

  其家僮抱琴及臨海尉李輔德,千戶赤盞、義士張君璧皆死之。泰不華死後,除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行台州路達魯花赤事,不及聞命。後三年,追贈榮祿大夫、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柱國,封魏國公,諡忠介。立廟台州,賜額崇烈。

  泰不華為人尚氣節。初太平為台臣劾貶,泰不華獨餞送都門外。太平曰:「公且止,無以我故累公。」泰不華毅然不從。後雖為時相所擯斥,人皆義之。

  篆書溫潤遒勁,師徐鉉、張有,稍變其法,自成一家。著《重訂復古編》十卷,行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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