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新元史 | 上頁 下頁
察罕傳


  察罕,西域板勒紇城人。

  父伯得那,太宗十年旭烈兀伐宋,圍安豐,裨將伯要台薄城下,城人執長鉤及之,懸以上,伯得那在後隊,奮出助伯要台,引卻,人、鉤俱墜,戮於陣前,宋人為之奪氣。旭烈兀壯之,賜各拔都。河東陝右諸路為旭烈兀分地,以重合剌馬總管,治解州,至是命伯德那為副總管。伯德那因家焉。僧人誣道士置酒謀毒旭烈兀,有司逮捕數百人治之。伯德那以事至和林,見旭烈兀,白其誣,事得釋。旭烈兀欲使代重合剌為總管,伯德那固辭,賜西錦名馬以旌其讓。重合剌者,旭烈兀之愛將,賢伯德那之讓,以養女李氏妻之,生六子。

  察罕,其長子也。幼穎悟,誦諸國字書,為行軍府奧魯千戶,湖廣參知政事奧魯赤辟為蒙古都萬戶府知事。奧魯赤進平章,復辟為理問,政事悉委裁決,且令諸子受學。

  至元二十四年,從鎮南王征安南,師次富良江,安南世子遣其叔父詣軍門,自陳無罪。王命察罕數其罪而責之,使者辭屈,世子率眾遁。

  二十八年,授樞密院經歷。未幾,從奧魯赤移治江西寧都。民言:「某鄉石上雲氣五色,視之,玉璽也。不以兵取,恐為居人所有。」眾惑之。察罕曰:「妄也,是必構害仇家者。」核之,果然。前後從奧魯赤出入湖廣、江西省,凡二十一年。

  大德四年,禦史台奏僉湖南按察司事,中書省奏為武昌路治中。丞相哈剌哈孫曰:「察罕廉潔,固宜居風憲,然武昌大郡,非斯人不可治。」竟除治中,廣西妖賊高仙道以左道惑眾,平民詿誤者以數千計。既敗,湖廣行省命察罕與憲司雜治之,議誅首惡數人,餘悉縱遣,且焚其籍。眾難之,察罕曰:「吾獨當其責,諸君無累也。」以治最聞,擢河南省郎中。

  武宗即位,河南平章囊家台薦之。驛召至上都,賜廄馬二匹、鈔一千貫、銀五十兩,曰:「卿少留,行用卿矣。」仁宗為皇太子,授察罕詹事院判,進僉詹事院事,賜銀百兩、錦二匹,遺先還大都,立詹事院。仁宗至,謂曰:「上以故安西王地賜我,置都總管府,卿其領之。勿以詹事位高,不屑此也。進卿秩資德大夫。」察罕辭,改正奉大夫,授以銀印。至大元年,命閱戶口江南,還,進太子府正,加昭文館大學士,遷家令。

  武宗崩,仁宗哭泣不已,察罕啟曰:「天下重器懸于殿下,縱自苦,如宗廟、太后何?」仁宗輟泣曰;「囊者大喪,必命浮屠,何益?吾欲發府庫以賑鰥寡孤獨,若何?」曰:「發政施仁,文王所以為聖。殿下行之,幸甚!」東宮故有左右衛兵,命察罕與囊加台總右衛,且令慎擇官屬。

  仁宗即位,拜中書參知政事,總持綱紀,識者謂得大臣體。帝嘗賜枸劄酒,曰:「以益卿壽。」又語宰相曰:「察罕清素,可賜金束帶、鈔萬貫。」前後賞賚不可勝計。皇慶元年,進榮祿大夫、平章政事,商議中書省事。乞歸解州,立碑先瑩。許之。

  晚居德安白雲山別墅,以白雲自號。及入覲。帝望見曰:「白雲先生來矣。」其寵遇如此。帝嘗問:「張良何如人?」對曰:「佐高帝興漢,功成身退,賢者也。」又狄仁傑,對曰:「當唐室中衰,能保社稷,亦賢相也。」因誦范仲淹所撰狄仁傑碑,帝歎息良久,曰:「察罕博學如此。」已而譯《貞觀政要》以獻,帝大悅,詔繕寫,遍賜左右,且詔譯《帝範》,又命譯《脫必赤顏》名曰《聖武開天紀》及《紀年纂要》、《太宗平金始末》等書俱付史館。後以病請告。暨還朝,帝禦萬歲山圓殿,與平章李孟入謝,帝曰:「白雲病癒邪?」頓首對曰:「老臣衰病,無補聖明,荷陛下哀矜,放歸田裡,幸甚!」命賜茵以坐,顧李孟曰:「知止不辱,今見其人。朕始以答剌罕、不憐吉台、囊加台等言用之,誠多裨益。有言察罕不善者,其人即非善人也。」又語及科舉並前古帝王賜姓命氏之事,因賜察罕姓白氏。

  初,察罕生,其夜月白如晝,相者賀曰:「是兒必貴。」國人謂白為察罕,故名察罕。

  既致仕,優遊八年,以壽卒。

  子:
  外家奴,太中大夫、武岡路總管;
  李家奴,早卒;
  忽都篤,承直郎、高出府判官。

  孫九人,知名者:闊闊不花、哈撒。

  察罕弟朵羅台,性至孝,高尚不仕,朝遷旌其閭為孝子。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