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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拱辰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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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拱辰,字廷弼,本磁州人。曾祖儀為滏陽令,因家于滏陽。祖彀,以駙馬忒木台埰地在磁州,為駙馬人匠局提領。爾著,襲彀職。 拱辰,幼聰慧好學。著卒,當襲提領,歎曰:「是可以行吾所學耶?」遂棄去,游京師,以善譯語,入直宿衛。大德三年,授高郵府判官。高郵初為路,隸淮東宣慰司,後改為散府,宣慰司仍役屬之,吏民以為病。拱辰白于宣慰使,複隸宣慰司便。事聞中書,奏從其請。會福院設營田提舉司,為民害,用拱辰言罷之,而責其事於有司,民德之。 至大元年,遷紹興路新昌縣尹。拱辰患經界不正,核其地圖,與保甲冊印分兩券,官執左,民戶執右,鬻產則券隨之,隱設詭緝之弊悉除。新昌去郡遠,不通舟楫,拱辰請以土產布代糧。縣民惑於陰陽之說,親死至數十年不葬,拱辰下令:不葬其親者以不孝論,其穀遂革。新昌人以為自設縣以來,未有及拱辰之為政者。 皇慶二年,擢湖州歸安縣尹。有京師貴人指縣民某甲妻為逃婢,督捕甚急。拱辰留不遣,卒完其夫婦。經理田土令下,奉行者率務增多,拱辰獨聽民自占,僅增田百五十頃。行省又議倍賦,拱辰曰:「吾官可去,民不可病也。」竟格其事不行。台、省交章薦拱辰廉能。 延祐四年,除中書戶部司計。六年,擢監察禦史。有以藥術媒進,躐遷翰林學士承旨,拱辰曰:「承旨職任親密,豈彼所堪?」同列噤不敢一語,拱辰獨抗疏劾之,帝初不以為忤。會內府市莊炭乾沒錢十余萬緡,拱辰發其奸,章再上,不報。遂解印綬去。譖者因誣拱辰按奏不實,執政素重拱辰,多方營救,始獲免。未幾,起為僉福建閩海道廉訪司事,仍進三品為奉議大夫。丁憂,不赴。 七年冬,複拜監察禦史。英宗夙聞拱辰名,至治二年特授禦史台都事,又以丁憂去官。 泰定元年,卒於家,年七十七。 子益,江浙行省檢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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