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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升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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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升,字伯高,其先定州人,後徙平州。父昂霄,管勾濟民鹽場,有文行。 升幼警敏,既長,力學,工文辭。 至元二十九年,用薦者授翰林國史院編修官,預修《世祖實錄》,遷應奉翰林文字,尋升修撰。曆興文署令、太常博士。成宗崩,中書議奉徽號,饗宗廟,升曰:「凡有事於宗廟,必書嗣皇帝名,今將何書?議遂寢。 武宗即位,議躬祀禮,升據禮經以對,帝嘉納之。除禮儀院判官。久之,出為汝甯府知府。民告有寄於其家者,逾三年取閱,有禁書一編,且記裡中大家姓名於上,升亟呼吏焚其書,曰:「妄言誣民,且再更赦矣,勿論。」同列懼,皆引起,既而事聞,廷議遣使窮問,卒無跡可指,乃詰以擅焚書狀,對曰:「長備位郡守,為民父母,今屏誣訴,免冤濫,重得罪不避。」乃坐奪俸二月。旁郡移文報術者言:「歲值壬子六月朔日蝕,其占為兵寇;歲癸醜,其應在吳分野。」同列欲召屬縣為備禦計,升曰:「此論言,久當自息,毋惑民聽,眾論韙之。部使者舉治行為諸郡最。曆江西行省左右郎中,除紹興路總管。 初,大德間,越大饑,且疫厲,民死者殆半,賦稅鹽課責裡胥代納,吏並緣為奸,害富家,升證於簿籍,白行省蠲之。前總管為江浙行省參知政事,爭代者祿米,有隙,欲內之罪,移平江歲輸海運糧布囊三萬,俾紹興制如數,民不能堪。更數總管,謂歲例如此,置弗問。升言:「麻非越產,海漕又於越無涉。」章上,卒罷之。右湖北道廉訪使、江南行台治書侍御史,召為參議中書省事,改樞密院判官,尋複中書參議。 至治二年,又出為河東道廉訪使,未行,拜治書侍御史。明年,出為淮西道廉訪使。泰定二年,拜陝西行省參知政事,加中奉大夫,尋遷遼東道廉訪使。致和元年,永平大水,民多捐瘠,升請發海道糧十八萬石,鈔五萬緡賑饑民,且蠲其歲賦,朝遷從之,全活甚眾。明年,召拜侍御史。 天曆初,出為山東道廉訪使,賜尚醞文幣。逾年,召為太禧院副使,兼奉贊神禦殿事,除河南省左丞,複遷淮西道廉訪使。升時年六十有九,上書乞致仕。至順二年,複起為集賢侍講學士。 元統元年,惠宗即位,首詔在廷耆艾,訪問治道,升條上所宜先者十事。尋兼經延官,廷試進士,特命升讀卷,事已,告省先墓。帝賜金織文袍,以寵其歸。明年,以奎章閣大學士、資善大夫、知經筵事召,賜上尊,趣就職,以疾辭。命本郡月給祿半,以終其身。 至正元年卒,年八十一。 贈資德大夫、河南等處行中書省左丞,諡文憲。 弟曇,幼有令譽,日誦數千言,受業于滕安上,安上卒,曇方為兵曹掾,棄官奔其喪,時論高之。早卒。 *** 史臣曰:「尚文、李謙諸人,曆仕累朝,年逾耆艾,忠規讜論,始終一節,可謂人之模範,國之蓍龜。《書》曰:『詢茲黃髮,則罔所衍。』諸人其庶幾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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