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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天福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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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天福,字君祥,絳州稷山人。少為懷仁縣吏,見同列所為,恥之。從儒者受《春秋》,學能知大義。世祖以皇太弟駐白登,縣令使天福進蒲萄酒於行帳,應對敏給,帝奇之,留直宿衛。 至元初,授懷仁縣丞。丞相塔察兒奉使北藩,代州知州楊闊闊出薦天福于塔察兒,俾從行。塔察兒以為能。五年,塔察兒為御史大夫,妙擇官屬,以天福為架閣管勾兼獄丞。 十一年,拜監察禦史。時君臣奏事皆便服,天福朱衣秉笏以入,眾駭顧,莫知所為。見帝,首論阿合馬擅政為奸利,出詣中書省,執阿合馬。阿合馬亦期得對,必殺天福。及至帝前,天福探皂囊,出二十四事,抗聲論之。才及其三,帝為之動容,曰:「即此已不容誅,況其餘乎?」國語謂虎曰巴而思,帝賜天福名巴而思。且諭之曰:「有敢違祖訓而干紀法犯法者,其擊之勿縱。」是時,阿合馬方以言利得幸,帝雖韙天福言,然寵任如故也。 既而天福按事北邊,道過其家,其母趙氏見之,大怒曰:「汝為禦史,胡私歸?」立遣之去,且告曰:「汝勿以吾為慮。苟言事得罪,吾雖為汝死亦甘心。」廷臣聞其母言,以奏,帝曰:「賢哉!非此母,不生此子。」命付史館書之。 大名路達魯花赤小甘浦,冬獵於郊,民不堪命。事聞,帝遣禦史按之,反為小甘浦所歐,更命天福往。天福微服廉問,盡得其實,立捕小甘浦,劾治之,並及他淫虐不法事。小甘浦素貴,猝見折辱,皆款服,械以俟命。為侍禦吏安兀失納所營救,詔釋之。小甘浦騎過台門,為詬誶語,天福聞之曰:「敢爾耶!」率吏卒執之,於佩囊得賂安兀失納書,詰之,則賂在道士家。天福搜得賂如書,而安兀失納不知也。明旦,方坐禦史府治事,天福叱左右撤其案,手執之。安兀失納絕裾而逸,天福持贓入奏。帝曰:「朕嘗貰小甘浦十死罪。」天福曰:「今小甘浦死罪十有七,陛下貰其十,其七誰當之?且太祖之法,安可壞耶!」於是小甘浦竟伏誅,安兀失納亦坐免官。 後安兀失納與御史大夫孛羅宴見,為雙陸於帝前,天福入奏事,引其衣而出之曰:「罪人也。安得近至尊?」左右皆失色。 是時,月魯那延與孛羅同為御史大夫,天福奏曰:「一蛇九尾,首動尾隨。一蛇二首,則不能行矣!今台綱不振者,由一蛇二首也。」帝曰:「朕亦思之,巴而思之言是。」孛羅遂以年少自劾去。 詔罷各道提刑按察使。天福見月魯那延,反覆言所系之重,月魯那延曰:「非禦史,見不及此。」夜見帝於臥內奏之,帝亦大悔,未旦,趨命中書省複立之。 阿合馬畏天福久為禦史,謀去之。會帝幸上者,遂托事,使兵馬司率騎士,猝縛天福,去索其家,僅有脫粟數升。天福曰:「丞相反。無詔旨自行在來,而欲擅殺年史,非反耶?」阿合馬欲鍛煉以成其罪,無所得,乃左遷天福同知衡州路事。左司召天福受命,天福曰:「吾先受密旨,勿遠去台,俟見上,乃行。」執政不敢強之,複奏為河東路提刑按察副使。 時北邊用兵,方冬,役太原民轉粟,民苦之。天福上言曰:「外患未寧,而先失內郡民心,可乎?」帝悟,遽命罷之。太原饑,天福發稟而後奏聞,為有司所劾。詔勿問。入拜治書侍御史。 十六年,出為淮西北道提刑按察使。江南初定,蘄、黃、宣、饒諸路盜發,輒以兵屠之,而大掠其近縣。又淮西多宋宿將家,官利其貲,則緣事籍之,或遣人俘良家子女。天福於津隘,置吏察閱,悉還之,嚴治掠賣之罪,得免者數千人,民立祠祀之。 十八年,移江南湖北道。劾平章阿裡海涯不法事,不服。天福入朝自言之,出境,遇賊劫之。已而為姚按察船,賊羅拜曰:「公正人,不可犯。」其為人所慕如此。遼東宣慰使阿老瓦丁以軍興盜官粟獄久不決,詔天福按之。天福樹杙於庭,曰:「屍贓吏於此,獄必具。」阿老瓦丁聞之曰:「我詎能抗姚公?」遂引伏。以內臣救之獲免,入見裕宗於東宮,泣告曰:「巴而思鞫臣如執豕然!」裕宗曰:「汝罪應爾,巴而思無濫刑也。」由是內外莫不震肅。 二十年,移山北遼東道。民饑,天福發稟賑之,州以無朝命,遣使止天福。天福留使者,振畢而後遣之。事聞,帝亦不之罪也。有叔侄爭田者,數十年不決。天福讞其事,問侄:「有毆汝叔者,汝救之否??曰:「救之」。又問其叔:「有戕汝侄者,何如?」曰:「吾仇也。」天福曰:「然則,汝何爭耶?」皆感泣而去。州民以遊牧為業,天福勸以農事,民日富。又立學校,延師以教之,政化大行。 二十二年,帝選說部尚書,問巴而思所在。召拜刑部尚書。有疑獄讞上,天福不肯署,同列代決之,天福乃引疾去官。後其事果如天福所疑,人始服其明允。尋除揚州路總管。 二十六年,複改淮西路提刑按察使。行省平章政事昂吉兒,其子昂阿禿與大盜七人交通。天福捕七人誅之,劾昂吉兒贓巨萬。時行禦史台在揚州,天福自詣台,白其事。昂吉兒使其兵校丁文虎道殺天福,天福並執之。事聞,詔近侍阿術、治書侍御史萬僧按問,昂吉兒懼,因館人饋米,貯金于米囊中,持以入。天福詗知之,亦隨之入,發囊得金。昂吉兒詞伏,立杖之。然昂吉兒卒以功臣議宥,後還都,獄譖天福擅殺。帝曰:「殺賊何罪耶?」 二十八年,遷平陽府尹。有男子偽為女巫,妄言禍福。天福曰:「是亂常敗欲者。」立命撲殺之。天福決平湖為水磑田,民便之。按察副使速魯蠻沮其事,天福不為動,並劾其受賕,速魯蠻坐免官。 三十一年,拜甘肅行省參知政事,以母老,辭不行。 元貞元年,授陝西漢中道肅政廉訪使,又改真定府尹。隆福太后建佛寺于五臺山,役真定民。時麥熟,天福輒止之,上言請緩至農隙,從之。蠻城有殺人於逆者,且令執主人考之,誣伏。獄三上,天福三疑之,縣令卒不肯改。天福問死者之母曰:「爾子所賚鈔,有私識乎?」曰:「有。」取主人之贓,使辨之。曰:「非也。」天福曰:「信冤矣。」持其事不下。居一月,而得真盜於德興。 大德三年,拜江西行省參知政事,又以病辭。四年,以通奉大夫、參知政事,行大都路總管、大興尹事。三河縣民得銅印於田間,未及送官,怨家誣為謀反。事上府,天福取其印視之,則故三河縣印也,笑釋其縛而遣之,治縣令與告者之罪。有寡婦朱畀弟錢為賈,後索錢,弟不肯予。朱告於官,皆以無券,不直朱。天福使朱歸,而召其弟曰:「爾昔貧今富,今有盜扳爾為其徒黨,信乎?」弟惶懼,具言假姊錢致富,有簿記可按也。天福乃召朱至,按簿分其半與之。其斷決明識皆類此。 六年,卒,年七十三。 敕內侍董文忠宣付天福事於史館,贈正奉大夫、河南江北行省參知政事、護軍、平陽郡公,諡忠肅。 初,天福官山北遼東道時,有開平縣民劉成暴死,其弟告嫂阿李與人通,疑為所殺。縣令丁欽驗之,無死狀。天福趣欽三日覆命,欽擾懣不知所為。其妻韓聞之,告欽曰:「死者頂骨中當有物,塗藥泯其跡耳。」欽濯而求之。果於頂骨中得鐵三寸許,持白天福,且言得妻之教。天福召韓問之,則夫死再醮者也。遣吏發前夫之棺,驗之,得頂骨中之鐵,與成無異。韓款服。不旬日而兩獄皆具。又天福按事過景州,有旋風起馬前,天福使二卒從之。至大澤葭葦中,得殺死者五人,一人腰間懸小印。天福曰:「吾得之矣。」下令括城中布,盡市之。且使吏四出邀行賈。有四人載布五驢,止之,驗布上印文相合。訊以殺人事,皆款服。此二事尤為當世傳頌雲。 子:祖舜,秘書郎;侃,內藏庫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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