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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積翁傳


  王積翁,字良臣,福建福寧人。以叔父參知政事伯大蔭補承務郎,調監察岩州都酒務,累辟浙西安撫司,幹辦公事。奉朝命,讞六縣獄。夜至余杭,閱囚一百七十,當坐者僅數人,餘皆釋之。平反他縣疑獄,亦多所全活。差知富陽縣,治辯為諸縣最。秩滿,除兩浙轉運司,主管文字。奏請寬版曹催科之限,東南各路便之。六遷至知徽州,兼都督兵馬府參議官,加兵部侍郎。

  德祐初,除天下兵馬都元帥益王府司馬,辭不就。改知南劍州,兼福建招捕使,進兵部尚書。是時。宋使積翁備禦上三州,以黃恮為招捕副使,兼知漳州,備禦下三州。大兵破邵武,積翁棄南劍州,走福安,密書納款。及大兵至,迎降;以積翁知建寧府。

  至元十四年,大軍引還,留潛說友為福州宣慰使,積翁為宣慰副使,淮兵戍福州者以李雄統之。未幾,雄殺說友,以應張世傑,積翁治紿雄誅之。擢宣撫使、福州路總管,兼府尹、提刑按察使。淮兵又謀殺積翁,事覺,皆為積翁所殺。已而劉深奏積翁嘗通書於世傑,積翁上言:「若不暫從,恐為生靈害。」帝原其罪不問。

  十五年,入覲。帝使中書左丞張文謙詢以日本事,積翁畫招徠之策,甚稱帝意,授刑部尚書、福建道宣慰使,佩金虎符。入辭,賜宴便殿,使中書左丞呂文煥為積翁起舞。

  十六年,複入覲,遷兵部尚書。

  十九年,拜江西行省參知政事,丞相安童留不遣。積翁建議開新河以通漕運,從之。使阿八赤等董其役,新河水淺,侯潮為出入,船多損壞,民苦之。既而忙古歹言海運之船悉至,役始罷。

  二十一年,積翁久留京師,不見用,自詭能宣諭日本,奏言:「日本難以力服,可以計取。誠令臣備一介之使,以招徠之,事成,不至勞師傷財,事不成,亦無損于國威。」帝乃以積翁為國信使,賜玉環還絛納、瑟瑟、袍、帽、靴、馬鞍各一,又以日本俗尚佛,命普陀僧如智副之。積翁過溫州,強取縣民任甲船,中途又以事鞭甲。將至對馬島,甲飲從者酒盡醉,遂殺積翁,掠其資遁去。

  事聞,詔廩其家,追諡積翁敬湣侯。

  皇慶初,贈榮祿大夫、平章政事、上柱國,追封田國公,改諡忠湣。子都中。

  ***

  史臣曰:「孔子有言:行已有恥,使于四方,不辱君命。益其事有相為表裡者。王積翁諓諓小人,冒利亡恥,世祖用之,負乘致寇,卒殞其軀。就使積翁不死,亦必啟釁納侮,辱命而返。世祖以範文虎為將,王積翁為使,其不得志於日本,不亦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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