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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榮祖傳


  何榮祖,寧繼先,其先太原人,金亡徙家廣平。榮祖狀貌魁偉,額有赤文如雙樹,背負隆起。有相者謂曰:「子位極人臣,且壽相也。」何氏世業吏,榮祖尤為通敏。累遷中書省掾,擢禦史台都事。始折節讀書,日記數千言。阿合馬方用事,置總庫於其家,以收西方之利,號曰和市。監察禦史範文等劾之,論甚力。阿合馬知榮祖主其謀,奏為左右司都事,以隸己。未幾,禦史台除治書侍御史,擢侍御史。又出為山東按察使。

  有帖木剌思者,以貪墨為僉事李唐卿所劾,適濟南有上變者,唐卿察其妄,取訟牒焚之。帖木剌思乃告唐卿縱反者,逮係數十人,獄久不決。詔榮祖與郝禎、耿仁鞫之。榮祖得其情,欲抵告者罪。禎仁議以失口亂言之罪坐之。榮祖不可。俄遷河南按察使,仁等竟薄其罰予杖,然株連者俱得釋,唐卿之誣亦白。

  平涼府言:「有降民二十餘口,叛歸江南。」安西行省欲上聞,會榮祖來參政,止之曰:「何必上聞朝廷,此輩去者,皆人奴耳。今聞江南平,遁往其家,移文捕之可也。」已而逃者俱獲,果人奴也,治以本罪,而付其主。其蒞事明決多類此。

  除雲南行省參知政事,以母老辭。又拜禦史中丞,複出為山東山西道按察使。時宣慰使樂實、姚演開膠州海道,敕禁戢諸人阻撓。糧舶遇暴風,多漂覆,樂實弗信,督漕卒償之,擄掠酷毒,自殺者相繼,按察官懼違制,莫敢言。榮祖曰:「第言之。若朝廷見譴,吾自當之。既入奏,詔免其征。

  至元二十五年,召為中書參知政事。

  二十六年,改尚書參知政事。時桑哥專政,亟於理算錢谷,人受其害。榮祖數請罷之,帝不從,懇請不已,始稍緩之,而畿內民若尤甚,榮祖每以為言。同僚曰:「上既為免諸路,惟未及京師,可少止,勿言也。」榮祖執愈堅,至於忤旨不少屈,竟不署其牘。未逾月,其弊皆上聞,帝乃思榮祖言,召問所宜。榮祖請於歲終立局考校,人以為便,著為令。詔賜鈔萬二千貫。榮祖既與桑哥異議,乃以病告,特授集賢大學士。

  二十八年,起為尚書左丞。桑哥敗,改左丞。奏行所定《至元新格》,請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而立監治之法。又上言:「國家用度,不可不足;天下百姓,不可不安。今理財者弗顧民力之困,言治者弗圖國計之大,且當用之人恒多,而得用之人恒少。省部宜擇材用之,按察司雖監臨一道,其職在於除蠹弊,苟有弗至,則台、省又當遣官體察之,庶有所益。」帝深然之,屬以老疾乞解械務,詔名署事,惟預中書省議,而食其祿。

  三十一年,拜昭文館大學士,預中書省事,又加平章政事。以水旱請罷,不允。先是榮祖奉敕定律令,書成已久,至是乃得請於上,詔未及頒行。適子秘書少監惠卒,遂謝病返廣平。卒,年七十九。

  贈光祿大夫、大司徒、柱國,追封趙國公,諡忠肅。

  榮祖身至大官,而僦第以居,飲器用青瓷杯。中宮聞之,賜以上樽及金五十兩、鈔二萬五千貫,俾置器買宅,以旌其廉。所著有《大畜十集》,又有《學易記》、《載道集》《觀物外篇》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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