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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炳傳


  趙炳,字彥明,惠州灤陽人。父宏,有勇略,元初為征行兵馬都元帥。炳幼孤,鞠于從兄。歲饑,就食平州,遇盜,縛兄將殺之。炳年十二,泣請代死,盜驚異,舍之而去。甫冠,以勳臣子侍世祖于潛邸,性勤恪,眷顧日厚。世祖複立撫州,即以炳為撫州長官。

  憲宗九年,王師伐宋,括兵斂財,燕薊騷動。師還,炳迓于中餘,具以事聞。返所括兵及橫斂之財於民。

  中統元年,命判北京宣撫司事。時參知政事楊果為宣撫使,聞炳至,喜曰:「吾屬無憂矣。」三年,括北京鷹房等戶丁為兵,蠲其賦,使炳統之。時李璮叛據濟南,炳將千人從大國討璮,獨當城北面,有俘獲輒縱之去,曰:「脅從者不足治也。」濟南平,入為刑部侍郎,兼中書省斷事官。有攜妓登龍舟者,炳按以法。未幾,其人死,子訴冤,詔讓之。既而謂侍臣曰:「炳用法太峻,然非恂情者。」改樞密院斷事官。濟南妖民作亂,授炳濟南路總管,賜金虎符,加昭勇大將軍。炳至,只誅首惡,餘黨悉解散。歲凶,發廩賑民,而後上聞,朝廷不之罪也。遷遼東提刑按察使。

  至元九年,帝以陝西重地,思用剛鯁舊臣治之,徙炳京兆路總管,兼府尹。皇子安西王開府陝西,詔王治宮室,悉聽炳裁制。王府吏卒橫暴,炳以法強之。王曰:「後有犯者,勿啟請,居自處之可也。」由是豪猾斂戢。詔以解州鹽賦給王府經費,歲久積逋二十余萬緡,有司追理,僅獲三之一,民已不堪。炳密啟于王曰:「十年之逋,豈可責償一日。與其裒斂病民,孰若貸之。」王善其言,遽命免征。會王北伐,詔以京兆一年之賦充軍資,炳複請曰:「所征逋課,足供軍用,請免歲賦以蘇民。」令下,秦民大悅。

  十四年,加鎮國上將軍、安西王相。王府冬居京兆,夏徙六盤山,歲以為常。王北伐六盤,守者構亂,明年春,六盤再亂,炳悉討平之。王還,賚賜有加。」

  是歲十一月,王卒。

  十六年秋,詔炳入覲,帝勞之曰:「卿去數載,衰白若此,關中事煩可知。」及詢民間利病,炳悉陳之,因言:「王卒之後,運使敦琮、郎中敦叔雲竊弄威柄,恣為不法。」帝臥,遽起曰:「聞卿言,使老者增健。」。飲以上樽馬湩,改中奉大夫、安西王相,兼領陝西五路西蜀四川課程、屯田事,餘職如故。即令乘傳,偕敕使數人往按之。至則琮等假王妃之命。入炳罪,收炳及其妻孥囚之。王妃在六盤。徙炳於平涼北崆峒山。炳子仁榮訴於上,詔近侍二人馳驛至六盤。械琮等偕來。琮等留使者,醉以酒,先遣人毒炳於平涼獄。其夜星隕,有聲如雷,炳年五十九,時十七年三月也。

  帝聞之,撫髀歎曰:「失我良臣。」俄械琮等百餘人至,帝親鞫之,盡得其實,命仁榮手刃琮、叔雲于東城,籍其家以付仁榮。仁榮辭不受,帝善之,別賜鈔二萬二千五百緡為治喪具。蒙古舊制,無賻臣下禮,異數也。六月,詔雪炳冤,特贈中書左丞,諡忠湣。

  子六人:仁顯、仁表、仁榮、仁旭、仁舉、仁軌。

  仁榮,大德八年拜中書參知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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