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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居貞傳


  賈居貞,字仲明,真定獲鹿人。祖守謙,金尚書右丞。父頤,金蔡州觀察推官。

  居貞,甫冠為行台從事,有饋黃金五十兩者,居貞卻之。太宗聞其事,稱為清慎,特敕有司給銀百兩。世祖在潛邸,召對稱旨,使監築上都城,以母憂歸。

  中統元年,授中書左右司郎中,居貞習國語,命特入奏事。從帝北征,賜西錦服,以賞其勞。一日,帝問郎俸幾何,居貞如數對。帝謂太薄,敕增之。居貞辭曰:「不可以臣而率官制。」劉秉忠奏居貞參知政事,又辭曰:「他日有援臣例求執政都,何以處之?」帝嘉其能讓。

  至元元年,授參議中書省事。與左丞姚樞行省河東山西,罷諸侯世襲,立遷轉法。

  五年,再為左右司郎中。阿合馬當國,忌之,改給事中,同丞相史天澤等纂修國史。

  十年,克宋襄陽,以居貞知襄陽府,旋擢襄陽路總管,佩虎符。

  十一年,伯顏伐宋,授居貞宣撫使,議行省事。鄂州降,留居貞與阿裡海牙戍之,授僉行中書省事。居貞建議曰:「江陵要地,宋制閫重兵所屯,聞諸將不睦,城中又患疾疫。薪芻乏絕,閉門不敢樵采,宜乘間取之。若春水漲,彼乘上流而下,則鄂、漢危矣。」驛聞,詔從之。

  十二年春,阿裡牙攻江陵,使居貞守鄂州。居貞嚴戢吏卒,有縱暴於民者,立斬之。發倉稟以振流亡,弛湖荻禁,免括商船,聽民用宋之褚幣,宋宗室仰食於官者,依舊廩之,州境遂安。宋將婁安邦以信陽降,入覲,裨將陳思聰屠其家,居貞以計召思聰至,數其罪誅之。蘄州盜起,屬縣民傅高亦聚眾應之。居貞移檄,諭以禍福,眾皆降,獲高磔死。居貞初遣萬戶鄭鼎討賊,鼎疑城中大姓皆與高通。謀請殲之,以絕禍本。居貞不從。鼎留其部將于鄂,戒之曰:「吾還軍,汝即舉烽,內外合發,當盡殺城中大姓。」會鼎戰敗溺死,其事洩露,鄂人尤感頌居貞。

  十四年,拜中奉大夫、湖北宣慰使。

  十五年,遷參知政事。未幾,改江西行省參知政事。瀕行,老幼號注相送,刻其像祀於州學。詔捕受崖州偽命者,逮系三百余家,居貞悉出之,下令凡收藏宋告身者,悉投水火,有妄訐者,坐死。十五年,江西大水,居貞發粟振之,遣吏具舟載糜粥以食餓者,全活無算。冬,大雪墮地旋消,右丞塔出,貴胄也,顧謂居貞曰:「國家有江南,北寒宜減三月。」居貞曰:「相公襲貂裘,熾炭于前,張幄於後,言是,則宜彼庭立之甲士,必以為加三月矣。」塔出謝其失言,由是師事居貞,事無大小,悉以諮之。南安李梓發作亂,居貞請自討之,諭其眾降。梓發自焚死,不戮一人。都昌杜萬一僭號,擁眾數萬,居貞曰:「都昌與吾南康只隔一湖,不速馘此賊,南康將亂。」乃遣部將方招討伏兵舟中,偽為賈,徑造都昌,擒萬一磔之。有列通賊姓名百餘人來上者,居貞曰:「元惡已誅,蔓延何為?」取其牒燒之。

  十七年,朝廷再伐日本,造戰艦於江南。居貞欲入朝,奏罷其事。

  未行,以疾卒,年六十三。

  贈推忠輔義功臣、銀青榮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追封定國公,諡文正。

  居貞貌粹言溫,侃侃易直,性好學,軍中以橐駝負書讀之。從世祖北征,猶進講《資治通鑒》。

  子:
  鐸,淮東宣慰使;
  鏞,禹城尹:
  鍔,知鹽官州;
  鈞,最知名。

  ※

  鈞,字元播。幼淵默有度量。由榷茶提舉拜監察禦史。出僉淮東廉訪司事、行台都事,入為刑部郎中,改右司郎中、參議中書省事。

  至大二年,拜參知政事,議罷尚書省所立法。遷僉書樞密院事。

  三年,複改參知政事,賜錦衣、寶帶。鈞為政,持大體,不孑孑鈞名譽。

  皇慶元年,卒。

  詔賻錢三百萬。

  子汝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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