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新五代史 | 上頁 下頁
盧質傳


  盧質,字子徵,河南人也。父望,唐司勳郎中。質幼聰惠,善屬文。事唐為秘書郎,丁母憂,解職。後去游太原,晉王以為河東節度掌書記。質與張承業等定議立莊宗為嗣。莊宗將即位,以質為大禮使,拜行台禮部尚書。莊宗即位,欲以質為相。質性疏逸,不欲任責,因固辭不受。拜太原尹、北京留守,遷戶部尚書、翰林學士。從平梁,權判租庸,遷兵部尚書,後為學士承旨,仍賜「論思匡佐功臣」。

  天成元年,拜匡國軍節度使。三年,拜兵部尚書,判太常卿事。曆鎮河陽、橫海。

  初,梁已篡唐,封哀帝為濟陰王,既而酖殺之,瘞于曹州。

  同光三年,莊宗將議改葬,而曹太后崩,乃止。因其故壟,稍廣其封,以時薦饗而已。質乃建議立廟追諡,諡曰昭宣光烈孝皇帝,廟號景宗。

  天成四年八月戍申,明宗禦文明殿,遣質奉冊立廟于曹州。而議者以謂輝王不幸為賊臣所立,而昭宗、何皇后皆為梁所弑,遂以亡國,而「昭宣光烈」非所宜稱,且立廟稱宗而不入太廟,皆非是。共以此非質,大臣亦知其不可,乃奏去廟號。

  秦王從榮坐謀反誅,質以右僕射權知河南府事。廢帝反鳳翔,湣帝發兵誅之,竭帑藏以厚賞,而兵至鳳翔皆叛降。廢帝悉將而東,事成許以重賞,而軍士皆過望。廢帝入立,有司獻籍數甚少,廢帝暴怒。自諸鎮至刺史,皆進錢帛助國用,猶不足,三司使王玫請率民財以佐用。乃使質與玫等共議配率,而貧富不均,怨訟並起,囚系滿獄。六七日間,所得不滿十萬。廢帝患之,乃命質等借民屋課五月,由是民大諮怨。

  晉高祖入立,質以疾分司西京,拜太子太保。卒,年七十六,贈太子太師,諡曰文忠。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