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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嶽傳


  劉嶽,字昭輔,洛陽人也。唐民部尚書政會之八代孫,崇龜、崇望其諸父也。岳名家子,好學,敏于文辭,善談論。舉進士,事梁為左拾遺、侍御史。末帝時,為翰林學士,累官至兵部侍郎。梁亡,貶均州司馬,複用為太子詹事。

  唐明宗時,為吏部侍郎。故事,吏部文武官告身,皆輸朱膠紙軸錢然後給,其品高者則賜之,貧者不能輸錢,往往但得敕牒而無告身。五代之亂,因以為常,官卑者無複給告身,中書但錄其制辭,編為敕甲。嶽建言,以謂「制辭或任其材能,或褒其功行,或申以訓誡,而受官者既不給告身,皆不知受命之所以然,非王言所以告詔也。請一切賜之。」由是百官皆賜告身,自嶽始也。

  宰相馮道世本田家,狀貌質野,朝士多笑其陋。道旦入朝,兵部侍郎任贊與嶽在其後,道行數反顧,贊問嶽:「道反顧何為?」嶽曰:「遺下《兔園冊》爾。」《兔園冊》者,鄉校俚儒教田夫牧子之所誦也,故嶽舉以誚道。道聞之大怒,徙岳秘書監。其後李愚為相,遷岳太常卿。

  初,鄭余慶嘗采唐士庶吉凶書疏之式,雜以當時家人之禮,為《書儀》兩卷。明宗見其起複、冥昏之制,歎曰:「儒者所以隆孝悌而敦風俗,且無金革之事,起複可乎?婚,吉禮也,用於死者可乎?」乃詔岳選文學通知古今之士,共刪定之。岳與太常博士段顒、田敏等增損其書,而其事出鄙俚,皆當時家人女子傳習所見,往往轉失其本,然猶時有《禮》之遺制。其後亡失,愈不可究其本末,其婚禮親迎,有女坐婿鞍合髻之說,尤為不經。公卿之家,頗遵用之。至其久也,又益訛謬可笑,其類甚多。岳卒於官,年五十六,贈吏部尚書。子溫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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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嗚呼,甚矣,人之好為禮也!在上者不以禮示之,使人不見其本,而傳其習俗之失者,尚拳拳而行之。五代干戈之亂,不暇於禮久矣!明宗武君,出於夷狄,而不通文字,乃能有意使民知禮。而嶽等皆當時儒者,卒無所發明,但因其書增損而已。然其後世士庶吉凶,皆取嶽書以為法,而十又轉失其三四也,可勝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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