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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學傳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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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餘令,定州新樂人。祖穎,字楚之,與兄蔚之俱有名。隋大業中,為尚書民曹朗,蔚之位左丞。煬帝語稱「二郎」。武德時,楚之以大理卿封常山郡公,與李綱、陳叔達定律令。持節諭山東,為竇建德所獲,脅以白刃,終不屈。賊平,以老乞身,諡曰平。 餘令博於學,擢進士第,授霍王元軌府參軍事。從父知年,亦為王友。元軌每曰:「郎家二賢皆入府,不意培塿而松柏為林也。」徙幽州錄事參軍。有為浮屠者,積薪自焚,長史裴煚率官屬將觀焉,餘令曰:「人好生惡死,情也。彼違蔑教義,反其所欲,公當察之,毋輕往。」煚試廉按,果得其奸。 孝敬在東宮,餘令以梁元帝有《孝德傳》,更撰《後傳》數十篇獻太子,太子嗟重。改著作佐郎,卒。 兄餘慶,為吏清而刻於法。高宗時,為萬年令,道無掇遺。累遷禦史中丞,務謙謹下人,引禦史坐與議論。吏部侍郎楊思玄倨貴,視選者不以禮,餘慶劾免其官。久之,出為蘇州刺史。坐累下遷交州都督。 驩州司馬裴敬敷與余慶雅故,以事笞余慶婢父,婢方嬖,譖敬敷死獄中。又裒貨無藝,民詣闕訴之,使者十輩臨按,余慶謾讕,不能得其情。最後,廣州都督陳善弘按之,餘慶自恃在朝廷久,明法令,輕善弘,不置對。善弘怒曰:「舞文弄法,吾不及君;今日以天子命治君,吾力有餘矣。」欲搒械之,餘慶懼,服罪。高宗詔放瓊州。會赦當還,朝廷惡其暴,徙春州。 始,餘慶治萬年,父知運嫌其酷,將杖之,余慶避免。父歎曰:「國家用之矣,吾尚奈何!」及為禦史中丞,複歎曰:「郎氏危矣!」以憂死。餘慶卒以貪殘廢。 *** 徐齊聃,字將道,湖州長城人,世客馮翊。梁慈源侯整四世孫。八歲能文,太宗召試,賜所佩金削刀。舉弘文生,調曹王府參軍。高宗時,為潞王府文學、崇文館學士,侍皇太子講,修書于芳林門。時姑為帝婕妤,嫌以恩進,故求出為桃林令。召為沛王侍讀,再遷司議郎,皆不就。累進西台舍人。 咸亨初,詔突厥酋長子弟得事東宮,齊聃上書諫,以為:「氈裘冒頓之裔,解辮削衽,使在左右,非所謂『恭慎威儀,以近有德』、『任官惟賢才,左右惟其人』之義。」又長孫無忌以讒死,家廟毀頓,齊聃言於帝曰:「齊獻公,陛下外祖,雖後嗣有罪,不宜毀及先廟。今周忠孝公廟反崇飾逾制,恐非所以示海內。」帝寤,有詔複獻公官,以無忌孫延主其祀。 齊聃善文誥,帝愛之,令侍皇太子及諸王屬文,以職樞劇,許間日一至。坐漏禁中事,貶蘄州司馬。又流欽州。卒,年四十四。睿宗時,贈禮部尚書。子堅。 堅,字元固,幼有敏性。沛王聞其名,召見,授紙為賦,異之。十四而孤,及壯,寬厚長者。舉秀才及第,為汾州參軍事,遷萬年主簿。 天授三年,上言:「書有五聽,令有三覆,慮失情也。比犯大逆,詔使者勘當,得實輒決。人命至重,萬有一不實,欲訴無由,以就赤族,豈不痛哉!此不足檢下之奸亂,適長使人威福耳。臣請如令覆奏,則死者無恨。又古者罰不逮嗣,故卻芮亂國而缺升諸朝,嵇康蒙戮而紹死於難,則於它親不復致疑。今選部廣責逆人親屬,至無服者尚數十條。且詔書『與逆同堂親不任京畿,緦麻親不得侍衛』,臣請如詔書外,一切不禁,以申曠蕩。」 聖曆中,東都留守楊再思、王方慶共引為判官。方慶善《禮》學,嘗就質疑晦,堅為申釋,常得所未聞。屬文典厚,再思每目為鳳閣舍人樣。與徐彥伯、劉知幾、張說與修《三教珠英》,時張昌宗、李嶠總領,彌年不下筆,堅與說專意撰綜,條匯粗立,諸儒因之,乃成書。累遷給事中,封慈源縣子。 中宗怒韋月將,欲即斬之,堅奏盛夏生長,請須秋乃決,時申救者亦眾,得以搒死。俄以禮部侍郎為修文館學士。 睿宗即位,授太子左庶子兼崇文館學士,修史,進東海郡公,遷黃門侍郎。時監察禦史李知古兵擊姚州渳河蠻,降之,又請築城,使輸賦徭。堅議:「蠻夷羈縻以屬,不宜與中國同法,恐勞師遠伐,益不償損。」不聽,詔知古發劍南兵築城堡,列州縣。知古因是欲誅其豪酋,入子女為奴婢,蠻懼,殺知古,相率潰叛,姚、巂路閉不通者數年。 初,太平公主用事,武攸暨屢邀請堅,堅不許。又以妻岑羲女弟,固辭機密,轉太子詹事,曰:「吾非求高,逃禍耳。」羲敗,不染於惡,出為絳州刺史。數外徙,久乃遷秘書監、左散騎常侍。 玄宗改麗正書院為集賢院,以堅充學士,副張說知院事。帝大酺集賢,幔舍在百司上,說令揭大榜以侈其寵,堅見,遽命撤之,曰:「君子烏取多尚人!」從上泰山,以參定儀典,加光祿大夫。堅於典故多所諳識,凡七當撰次高選。卒,年七十餘,帝悼惜,遣使就吊,贈太子少保,諡曰文。 齊聃姑為太宗充容,仲為高宗婕妤,皆明圖史,議者以堅父子如漢班氏。 子嶠,字巨山。開元中為駕部員外郎、集賢院直學士,遷中書舍人、內供奉、河南尹。封慈源縣公。父子相次為學士,自祖及孫,三世為中書舍人。 *** 沈伯儀,湖州吳興人。武后時,為太子右諭德。 初,太常少卿韋萬石議明堂大享事,上言:「鄭玄說祀五天帝,王肅謂祀五行帝。《貞觀禮》從玄,至《顯慶禮》祀昊天上帝,乾封詔書祀五天帝兼祀昊天,上元詔書從《貞觀禮》,儀鳳初詔祀事一用周制。今應何樂?」高宗乃詔尚書省集諸儒議,未能定。於是大享參用《貞觀》、《顯慶》二禮。 垂拱元年,成均助教孔玄義奏:「嚴父莫大配天,天於萬物為最大,推父偶天,孝之大,尊之極也。《易》稱『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上帝,天也。昊天之祭,宜祖、考並配,請以太宗、高宗配上帝於圓丘,神堯皇帝配感帝南郊。《祭法》:『祖文王,宗武王。』祖,始也;宗,尊也。一名而有二義。《經》稱『宗祀文王』,文王當祖而雲宗,包武王以言也。知明堂以祖、考配,與二經合。」伯儀曰:「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鄭玄曰:『禘、郊、祖、宗,皆配食也。祭昊天圓丘曰禘,祭上帝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明堂曰祖、宗。』此為最詳。虞夏退顓頊郊嚳,殷舍契郊冥,去取違舛,惟周得禮之序,至明堂始兩配焉。文王上配五帝,武王下配五神,別父子也。《經》曰:『嚴父莫大于配天。』又曰:『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不言嚴武王以配天,則武王雖在明堂,未齊於配,雖同祭而終為一主也。緯曰:『後稷為天地主,文王為五帝宗。』若一神而兩祭之,則薦獻數瀆,此神無二主也。貞觀、永徽禮實專配,由顯慶後始兼尊焉。今請以高祖配圓丘、方澤,太宗配南北郊,高宗配五天帝。」鳳閣舍人元萬頃、範履冰等議:「今禮昊天上帝等五祀,咸奉高祖、太宗兼配,以申孝也。《詩昊天》章『二後受之』,《易》『薦上帝,配祖、考』,有兼配義。高祖、太宗既先配五祀,當如舊。請奉高宗曆配焉。」自是郊、丘,三帝並配雲。 伯儀曆國子祭酒、修文館學士,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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