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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大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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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宗仁惠宣孝皇帝 諱哈尚,順宗達爾瑪巴拉之長子,母曰興聖皇太后鴻吉哩氏。至元十八年七月十九日生。成宗大德三年,總兵北邊。八年,封懷甯王,賜金印。十一年春,成宗崩,帝自阿勒臺山至於和林,諸王勳戚皆勸進。五月,遂即位於上都。 至大元年戊申,一三零八年 春,正月,辛酉朔,曲赦禦史台見系犯贓官吏,罪止征贓罪職。 帝之在潛邸也,知樞密院濟爾哈圖有不遜語,至是將置之法。托克托諫曰:「陛下新正位,大信未立而輒行誅戮,知者以為彼自有罪,不知者以為報仇,恐人人自危。況濟爾哈圖習於先朝典故,今固不可少也。」乃宥之。 甲子,以阿實克布哈為右丞相,行御史大夫。 初,阿實克布哈見帝容色日瘁,乘間進曰:「陛下八珍之味不知禦,萬金之身不知愛,而惟麹蘖是耽,嬪妃是好,是猶兩斧伐孤樹,未有不顛僕者。陛下縱不自愛,獨不思祖宗付託之重、天下仰望之切乎?」帝大悅,曰:「非卿,孰為朕言!」因命進酒。阿實克布哈頓首謝曰:「臣方欲陛下節飲,而反勸之,是臣之言不信于陛下也,臣不敢奉詔。」左右皆賀帝得直臣,遂有是命。帝嘗觀近臣蹴踘,命出鈔十五貫賜之。阿實克布哈頓首言曰:「以蹴踘而受上賞,則奇伎淫巧之人日進而賢者日退矣,將如國家何?臣死不敢奉詔。」乃止。 己巳,紹興、台州、慶元、廣德、建康、鎮江六路饑,死者甚眾,饑戶四十六萬有奇。詔戶月給米六鬥,以沒入朱清、張瑄財產賑之。時浙東宣慰同知托歡徹爾議行勸貸之令,斂富民錢一百五十餘萬,以二十五萬屬寧海縣主簿胡長孺藏之。長孺察其有乾沒意,悉散於民。既而果索其錢,長孺抱成案進曰:「錢在是。」托勸徹爾雖怒,不敢問也。長孺,婺州人,其在寧海,發奸摘伏,明斷若神。 特授乳母夫壽國公楊燕嘉努開府儀同三司。自是因乳母推恩及其夫,沿為故事,名器益濫矣。 甲戌,中書省言:「進海東青鶻者,常乘驛馬五百不敷,應重括民間車馬。兵部請以各驛馬陸續而進,勿括為便。」從之。 戊子,皇太子請以阿實克布哈複入中書,托克托複人禦史台。 巳醜,中書省言:「阿實特穆爾請詣河西地采玉,役人千餘,需馬四十餘匹。以不急之務勞民,宜罷之。」又言:「近百姓艱食,盜賊充斥,苟不嚴治,將至滋蔓。宜遣使巡行,遇有罪囚,即行決遣;與隨處官吏共議弭盜方略,明立賞罰;或匿盜不聞,或期會不至,及逾期不獲者,官吏連坐。江浙行者海賊出沒,殺虜軍民,其已獲者,例合結案待報,會官審錄無冤,棄之於市,自首者原罪給粟,能擒其黨者加賞。」帝曰:「弭盜安民,事為至重,宜即議行之。」 西番僧在上都者,強市民薪,民訴于留守李璧。璧方詢其由,僧率其党持白梃突入公府,隔案引璧發,捽諸地,箠撲交下,拽歸,閉諸空室,久乃得脫,奔訴於朝;僧竟遇赦免。未幾,其徒龔柯等與諸王妃爭道,拉妃墮車,毆之,語侵上;事聞,亦釋不問。時宣政院方奉詔言毆西僧者斷其手,詈者截其舌。皇太子亟上言:「此法昔所未有。」乃寢其令。 二月,癸巳,立鷹坊為仁虞院,秩正一品。以右丞相托克托、遙授左丞相圖喇特穆爾、額克達嚕噶齊伊勒齊並為仁虞院使。 乙未,中書省言:「陛下登極以來,賜賞諸王,恤軍力,賑百姓,及殊恩泛賜,帑藏空竭。請權支鈔本以周急用,不急之費姑緩之。」帝曰:「卿等言是。泛賜者,不問何人,毋得蒙蔽奏請。」 壬演,從皇太子請,改詹事院使為詹事,副詹事為少詹事,院判為丞。 太子近侍有以俳優進者,典收太監王結言:「昔唐莊宗好此,卒致禍敗。殿下方育德春宮,視聽宜謹。」太子優納之。 中書省言:「陝西開成路前者地震,民力重困,已免賦二年,請再免今年。」從之。 甲辰,發軍士千五百人修五臺山佛寺。 命有司市邸舍一區,賜丞相特因特穆爾。 己未,以皇太子建佛寺,立營繕署。 三月,庚申朔,中書省言:「鄃王徹圖南人戶散失,詔有司括索。昔阿濟奇括索所失人戶,成宗慮其為例,不許。今若括索,未免擾民,且諸王多必援例。請寢其事。」從之。 時莊聖皇后及諸王呼托克托人戶散入他郡,哈都齊托歡輒降璽書括索。陝西行省及真定等路省臣複言:「百姓均在國家版籍,今所遣使,輒奪軍、驛、編民等戶,非宜。」帝曰:』彼奏誤也,卿等速追以還。」 丁卯,建興聖宮。 遣使祀五嶽、四瀆、名山、大川。 戊寅,帝如上都。 建佛寺于大都城南。 巳卯,命翰林國史院纂修《順宗實錄》。 是春,紹興、慶元、台州大疫,死者二萬六千餘人。 夏,四月,戊戌,中書省言:「請依元降詔敕,勿超越授官,氾濫賜賚。」帝曰:』朕累有旨止之,又複蒙蔽以請。自今縱有旨,卿等其覆奏,罪之。」 辛亥,樞密院言:「諸王各用其印符乘驛,使臣旁午,驛戶困乏。宜准舊制,量其馬數,降以璽書。」奏可。 丙辰,高麗國王王昛言:「陛下令臣還國,複設官行征東行省事。高麗歲數不登,百姓乏食;又數百人仰食其土,民不勝其困,且非世祖舊制。」帝曰:「先請立者以卿言,今請罷亦以卿言,其准世祖舊制,速遣使往罷之。」 五月,丁卯,禦史台言:「成宗朝建國子監學,迄今未成,皇太子請畢其功。」制可。 召吳澄為國子監丞。國學自許衡後,漸失其舊法。澄至,旦然燭堂上,諸生以次受業;日昃,退燕居之室,執經問難者接踵而至。澄各因其材質,反覆訓誘之,每至夜分,雖寒暑不易。 己巳,管城縣大雨雹,深一尺,無麥禾。 丙子,以諸王及西番僧從駕上都,途中擾民,禁之。 禁白蓮社,毀其祠宇,以其人還隸民籍。 禦史台言:「比奉旨罷不急之役,今複為各官營私宅。請俟行宮及大都、五台寺畢工,然後從事為宜。」詔除𠇗頭、三寶努所居,餘悉罷之。 辛巳,中書省言:「舊制,樞密院、禦史台、宣政院得自選官,諸官府必中書省奏聞遷調,宜申嚴告諭。」從之。 六月,丁酉,隴西寧遠縣地震。雲南烏撒、烏蒙三日之中,地大震者六。 帝欲以宦者李邦甯為江浙平章,邦寧辭曰:「臣以閹腐餘命,前朝赦而用之,使承乏中官,榮寵過甚。今陛下複欲置臣宰輔,臣聞宰相者,佐天子治天下者也,奈何辱以寺人?陛下縱下臣惜,如天下後世何!臣不敢奉詔。」帝大悅。戊戌,加邦甯大司徒,遙授左丞相,仍領太醫院事。 辛醜,以沒人朱清、張瑄田產隸中宮,立江浙財賦總管府提舉司。 是月,以江淮大饑,免今年常賦及夏稅。益都水,民饑,采草根樹皮以食,有父食其子者;詔免今歲差徭,仍發粟賑之。 秋,七月,庚申,流星起自句陳,南行,圓若車輪,微有銳,經貫索滅。 敕:「以金銀歲入數少,自今勿問何人,以金銀為請奏及托之奏者,皆抵罪。又,各處宣慰使等官,多以結托來京師,今後非奉朝命毋赴闕。 皇太子諭詹事庫春曰:「汝舊事吾,其與同僚協議,務遵法度,凡世祖所未嘗行及典故所無者,慎毋行。」 壬戌,皇子和實拉請立總管府,括河南歸德、汝寧瀕河荒地約六萬餘頃,歲收其租。中書省言:「瀕河之地,出沒無常,近有伊瑪罕者,妄稱省委,括地蠶食其民,以有主之田指為荒地,所至騷動。被害之民六百餘人,相率來訴,方議其罪,遇赦獲免;今乃妄以其地獻于皇子。且河南連歲凶荒,人方缺食,若從所請,為害非細。」帝曰:「安用多言,其止勿行。」 築呼鷹台於漷州澤中,發軍千五百人助其役。 中都行宮成,立留守司兼開甯路都總管府。 己巳,真定水溢,賑之。 癸酉,詔諭安南國。 癸未,樞密院言:「世祖時樞密臣六員。成宗時增至十三員。今署事者三十二員,宜汰之。」敕罷塔斯岱等十一人。 甲申,太師淇陽王伊徹察喇請置王傅;中書省謂異姓王無置傅例,不許。 乙酉,以豢虎人徹爾集斯為監察禦史。 是月,以左丞相塔斯布哈為中書右丞相,太保奇塔特布濟克為中書左丞相。敕:「內外大小事務,並聽中書省區處,諸王、公主、駙馬、勢要人等,毋得攪擾沮壞。近侍臣員及內外諸衙門,毋得隔越聞奏。各處行省、宣慰司及在外諸衙門官,非奉旨及中書省明文,毋得擅自乘驛赴京,營幹私事。」 八月,丙申,禦史台言:「奉敕逮監察禦史薩都鼎赴上都。按世祖、成宗迄于陛下,累有明旨,監察禦史乃朝廷耳目,中外臣僚作奸犯科,有不職者,聽其糾劾,治事之際,諸人勿得與焉。邇者鞫問刑部尚書烏喇實贓罪,蒙詔獎諭,諸禦史皆被賜賚,台綱益振。今薩都鼎被逮,同列皆懼,所系非小,宜寢其命,申明憲台之制,諸人勿得與聞。」制可。 九月,丙辰,以內郡歲不登,諸部人馬之入都城者,減十之五。 中書省言:「夏秋之間,鞏昌地震,歸德暴風雨,濟寧、泰安、真定大水,民居蕩析。江浙饑荒之餘,疫癘大作,死者相枕藉;父鬻其子,夫離其妻,哭聲震野,所不忍聞。是皆臣等不才,猥當大任,以致政事乖違,陰陽失序,害及百姓,願退位以避賢路。」帝曰:「災害事有由來,非爾等所致也,但當慎所行耳。」 高麗國王王昛卒。 召山東宣慰司劉敏中為翰林學士承旨。時災異薦臻,帝召公卿集議弭災之道。敏中疏列七事,帝嘉納之。未幾,以疾還鄉里。敏中義不苟進,進必有所匡救,每以時事為憂,或郁而勿申,則戚形於色。嘗與同儕各言志,曰:「自幼至老,相見而無愧色,是吾志也。」 壬戌,太慰托克托奏:「泉州大商進異木沈檀可構宮室者。」敕江浙行省驛致之。未幾,泉州商複進珍異及寶帶、西域馬。 丙寅,蒲縣地震。 乙亥,帝至自上都。 帝嘗奉皇太后燕大安閣,閣中有故篋,指以問內侍李邦寧,對曰:「此世祖貯裘帶者。臣聞聖訓曰:『藏此以遺子孫,使見吾樸儉,可為華侈之戒。』」帝命發篋視之,歎曰:「非卿言,朕安知之!」時有宗王在側,遽曰:「世祖雖神聖,然嗇於財。」邦寧曰:「不然。世祖一言無不為後世法,一予奪無不當功罪。且天下所入雖富,苟用不節,必致匱乏。自先朝以來,歲賦已不足用,又數會宗親,資費無算,旦暮不給,必將橫斂掊怨,豈美事耶?」太后及帝深然其言。 庚辰,以高麗國王王璋嗣高麗王。 冬,十月,癸巳,蒲縣、陵縣地震。 甲午,以阿實克布哈知樞密院事。 甲辰,以西蕃僧嘉勒斡巴勒為翰林學士承旨。 中書省請以湖廣米十萬石貯於揚州,分江西、江浙海漕五萬石貯朱汪、利津二倉,以濟山東饑民,從之。 敕:「凡持內降文記買河間鹽,及以諸王、駙馬之言至運司者,一切禁之。持內降文記不由中書者,聽運司以聞。」 十一月,己未,中書省言:「世祖時,自中書以下諸司,官有定員。邇者諸司遞升一級,一司多至二三十員,事不改舊而官日增。請如大德十年員數,冗濫者悉汰之。又,今中都築城,大都建寺,及為諸貴近營造私第,軍民困敝,倉廩空虛,而用度日廣,每賜一人,動至巨萬,恐將不斷,宜暫節縮。」又言:「百司之事,每與中書有干預者,請申禁之。」帝曰:「嘗令諸人勿幹中書之政,他日或有乘朕忽忘,持內降文記至中書者,其執之以來,朕加之罪。」 己巳,以奇塔特布濟克為右丞相,托克托為左丞相。既又從托克托言,以塔斯布哈與奇塔特布濟克俱為右丞相。 中書省言:「國用不給,請沙汰宣徽、大府、利用等院籍,定應給人數。其在上都、行省者,委官裁省。又,行泉院專以守寶貨為任,宜禁私獻寶貨者。又,天下屯田所,由所用者多非其人,以致廢弛;除四川、甘州、應昌府、雲南為地絕遠,餘當選習農務者往,與行省宣慰司親至其地,可興者興,可廢者廢,各具籍以聞。」並從之。 癸未,皇太后造寺五臺山,摘軍六千五百人供其役。時太后欲幸五台。言者請開保定五迥嶺以取捷徑,遣使偕總管吳鼎視地形,計工費。鼎言:「荒山陡入,人跡久絕,非乘輿所宜往。」還報,太后為寢其役。 宣徽使特們德爾,出為江西平章政事,旋拜雲南行省左丞相。時特們德爾猶未用事也。 閏月,乙丑,以大都米貴,發廩,減其價以糶賑貧民。民有鬻子者,命有司贖之。 乙未,厚恤故丞相鄂勒哲之家。 丙申,罷江南進沙糖;止富民輸粟賑饑補官。 丁酉,禁江西、湖廣、汴梁私捕鴐鵝。 乙巳,中書言:「回回商人,持璽書,佩虎符,乘驛馬,各求珍異,既而以一豹上獻,複邀回賜,似此甚眾。虎符,國之信器,驛馬,使臣所需,今以畀諸商人,誠非所宜,請一概追之。」制可。 罷順德、廣平鐵冶提舉司,聽民自便,有司稅之如舊。 甲寅,太傅哈喇哈斯薨。 哈喇哈斯之在和林也,帝賜以大帳,如諸王、諸藩禮。及寢疾,語其屬曰:「吾不復能佐理國事矣。行省之務,汝曹勉之,毋貽朝廷憂!」帝聞其歿,驚悼曰:「喪我賢相!」詔歸葬昌平,贈太師,追封順德王,諡忠獻。 是歲,太師伊徹察喇言:「察巴爾諸王之在邊境者,素無悛心,倘諸部合謀,必為國患。請撫安都爾斡之子庫春及處諸部來歸者于金山之陽,遣軍屯田山北,脫彼有謀,吾已搗其腹心矣。」帝稱善,趣進軍攻之。察巴爾等果欲奔庫春,庫春不納,遂相率來降,漠北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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