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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祐二年


  淳祐二年 蒙古太宗皇后稱制元年

  春,正月,丙申朔,詔省刑、薄征。

  戊戌,右丞相史嵩之等進呈《四朝史》。嵩之改校勘官高斯得所草《甯宗紀》,于濟王及帝潛邸事,妄加毀譽,斯得等爭之不能得。李心傳藏斯得所草,題其末曰:「官史官高斯得撰」而已。嵩之等又進孝宗《經武要略》、《甯宗玉牒》、《日曆》、《會要》、《實錄》、《皇帝玉牒》。庚戌,上《淳祐重修敕令格式申明》。詔史嵩之等進秩有差。

  壬戌,別之傑人覲,帝問邊境曾無加備,之傑言當修復壽春,又言上流之勢全在於蜀。帝又問金陵兵糧及居巢屯兵幾何,之傑言金陵見屯三萬,錢糧僅給;居巢所系甚重,見屯不過三千,遇秋增戍至二萬方足用;帝並然之。

  甲子,軍器監兼尚書左郎官范應旍進對,言宗社大計,舉嘉祐、紹興事。帝曰:「兩朝自有典故,非不知之,但難得其人。」應旍言:「與賢與子,天實為之。天若祐宋,必有其人,以俟採擇。」

  以游侶為資政殿大學士、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尋提舉洞霄宮,從所請也。

  蒙古後稱制,崇信奸回,庶政多紊。溫都爾哈瑪爾以貨得政柄,廷中悉畏附之。耶律楚材面折廷爭,言人所難言,人皆危之。

  二月,甲戌,以范鐘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徐榮叟參知政事,趙葵賜進士出身、同知樞密院事,別之傑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己卯,權兵部侍郎、淮東安撫制置使兼知揚州李曾伯朝辭,言今若主必守之規,宜諭大臣,明示意向。帝曰:「當為必守之規。趙葵久任淮東,且有規畫。」曾伯曰:「敢不循其成規!」

  三月,戊子,詔:「沿江、丙淮,唇齒相依,其和州、無為軍安慶府,聽沿江制置司節制。」

  丙申,詔:「刑部戒飭諸道帥閫、邊戎司,今後州且官犯罪,毋加杖責。」

  癸卯,經筵進讀《孝宗聖政》終篇,講讀、修注、說書官各進一秩,餘補轉賞犒有差。

  侍御史兼侍講金淵言:「請明諭宰輔近臣,謹選宗姓之賢德,參稽仁宗、孝宗之典故,次第舉行。」

  夏,四月,癸亥,倉部郎官趙希塈,言蜀自易帥之外,未有他策。帝曰:「今日救蜀為急,朕與二三大臣無一日不議蜀事。孟珙亦欲竭力向前。」希塈曰:「當擇威望素著之人當夔、峽要害,建一大閫。」帝曰:「重慶城賢,恐自可守。」希塈曰:「重慶在夔、峽之上,敵若長驅南下,雖城賢如鐵,何救東南之危?」帝然之。

  詔:「明堂大禮,惟祀神儀物、諸軍賞給依舊制外,其乘輿服禦,中外大費,並從省約。」

  丙子,考功郎劉漢弼,言吏部考功條法十六事,帝曰:「當付外施行。」

  五月,甲午,知梧州趙時學陛辭,言吳玠守蜀三關,今胥失之,固宜成都難守。帝曰:「嘉定可守否?」時學曰:「若論形勢,當守重慶。」帝曰:「若守重太,成都一路便虛。」時學曰:「重慶亦重地,可以上接利、閬,下應歸、峽。」

  已亥,淮東安撫制置副使餘玠入奏,言事無大小,須是務實;又言:「方今世胄之彥,場屋之士,田裡之豪,一或即戎,則指之為粗人,斥之為噲伍。願陛下視文武為一,勿令偏重,偏則必激,非國之福。」帝曰:「卿人物議論皆不尋常,可獨當一面。」

  蒙古兵破遂寧、瀘州。乙巳,郎官龔基先入對,言上流事。帝曰:「上流可憂。」基先言:「施、夔國之門戶,蕩無關防,存亡所系,豈可不慮?」帝曰:「屯田今歲如何?」基先曰:「屯田有名無實,牛種既貴,軍耕又惰,所收不償所費。」

  丁未,右正言劉晉之言:「蜀禍五六年間,曆三四制臣,無地屯駐,獨彭大雅城渝,為蜀根本,不然蜀事去矣。今宜於重慶立閫,庶可運掉諸戍。願早定至計,料簡邊臣,俾往經理,則蜀可為也。」

  戊申,知建甯府吳潛奪職,以台諫論之也。

  己酉,以趙葵為資政殿學士、知潭州、湖南安撫使。

  六月,壬子朔,徐榮叟氣歸田裡,從之。

  甲寅,倉部郎官李鋂,請廣求備禦之方。帝曰:「去歲蜀事大壞,今當如何?」鋂曰:「陳隆之因成都城故基增築,未為非是。第功力苟且,識者逆知其難守。臣宗問其方略,但雲誓與城存亡而已,未幾,為田世顯所賣,城門夜開,隆之衄焉。」帝嚬蹙久之。

  以余玠權工部侍郎、四川宣諭使,應事幹機速,許同制臣公共措置,先行後奏。尋詔四川官吏、軍民等。悉條陳大計以聞。

  以久雨,詔決中外系囚。

  癸亥,參知政事徐榮叟罷為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丙寅,錄行在系囚。

  以別之傑同知樞密院事兼知政事,翰林學士、知制誥高定子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權禮部尚書兼中書舍人杜范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範既入都堂,凡行事有得失,除授有是非,悉抗言無隱情。史嵩之外事寬容,心實忌之。

  戊寅,詔:「淮西制置大使司,出十七界楮幣十萬,米二萬斛,令安豐軍修武備。」

  是月,積雨,浙西大水。

  秋,七月,丙申,餘玠陛辭,言外攘本于內修。帝曰:「今日之事,不必問敵運衰與不衰,但自靠實理會治內規摹。」玠曰:「聖諭及此,宗社生靈之福。」帝曰:「卿前所言靠實工夫,玩之有味,此去必能見之行事。卿宜務忠實以革欺誕,施威信以戢潰衄,廣惠愛以撫流移。當為四蜀經久之謀,勿為一時支吾之計!」

  是月,常、潤、建康大水,兩淮尤甚。

  蒙古萬戶張柔,自五河口渡淮,攻揚、滁、和、蕭。淮東忠勇軍統領王溫等二十四人戰於天長縣東,皆沒。

  八月,辛亥朔,詔戶部申嚴州且增收苗米斛面之弊。

  丁巳,以秘書省正字陳南一、國子正胡良並兼內學小教授。

  辛酉,進知夔州趙武官二秩,將佐王信等各轉一資,酬夔城版築之勞也。

  丁卯,詔出封樁庫十七界楮幣十萬,賑紹興、外、婺水澇之民。

  丁醜,殿中侍御史濮鬥南,言浙四郡民生蕩折,乞撫集流離,蠲減秋賦;從之。

  九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癸未,詔:「進納入官犯贓人,永不許注授。」

  辛卯,大饗於明堂,大赦。」

  丙申,詔:「六曹、館、學、寺、監、院轄倉、庫、務、場官長官,將所管錢谷、貨幣、器用、圖書,核實載籍,上之於朝,副在有司。長闕則次官任責,遷擢報罷,並如外官交承例,聯銜申省。仍令禦史台覺察。」

  冬,十月,癸醜,敕令所言臣寮世賞不許奏異姓,著為令。

  甲寅,進史嵩之永國公。

  蒙古攻通州,守臣杜霆載其私帑渡江遁。乙丑,城破,蒙古屠其民。

  十一月,辛卯,詔諭兩淮節制李曾伯:「無以通州被兵之故,不安厥職。其督勵諸將,勉圖後效!」

  甲申,詔:「軍功補授人願就鄉舉者,聽。」

  辛卯,詔實錄院修孝宗、光宗、甯宗禦集。

  戊戌,雷。

  己亥,日南至,雷電交作。詔避殿,減膳。

  癸卯,詔決中外系囚。

  甲辰,先給諸軍雪寒錢,出戍者倍之。

  乙巳,蠲三衙、大理寺、臨安府及屬縣點檢贍軍犒賞酒所贓賞錢。

  丁未,詔曰:「比者陰陽失和,冬令常燠,日至之日,雷乃發聲,朕甚懼焉。內而卿士、師尹,外而牧、監、伍、參,其各罄忠嘉,無有所隱,輔朕不逮。」

  十二月,己未,詔:「杜霆追毀出身文字,羈官南雄州。」以通州士庶訴其誤民棄土之罪也。

  辛酉,以儒林郎鐘宏辭除太學博士,乞致仕養母,詔特改京官秩,奏祠,以獎孝行。

  癸亥,蒙古兵連攻敘州,帳前都統楊大全戰死。

  丙寅,以京湖安撫制置大使孟珙為四川安撫使兼知夔州,同知樞密院事別之傑為資政殿大學士、湖南安撫大使兼權參知潭州,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趙蘞福建安撫使兼知福州,資政殿學士趙與懽知溫州,權工部侍郎、四川宣諭使余玠權兵部侍郎、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重慶府。

  丁卯,詔:「余玠任責全蜀,應軍行調度,權許便宜施行。」

  庚午,詔以許浦水軍都統制劉虎為和州防禦使,旌五河捍禦之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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