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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七年(4)


  冬,十月,庚寅朔,詔:「依舊間一日開講筵。」

  丁酉,徽猷閣待制、新知永州胡安國提舉江州太平觀,從所請也。

  趙鼎進呈,因言:「安國昨進《春秋解》,必嘗經聖覽。」帝曰:「安國所解,朕置之座右,雖間用傳注,能明經旨。朕喜《春秋》之學,率二十四日讀一過。居禁中亦自有日課,早朝退,省閱臣僚上殿章疏,食後,讀《春秋》、《史記》;晚食後閱內外章奏,夜讀《尚書》,率以二鼓。」鼎曰:「今寒素之士,豈能窮日力以觀書?陛下聖學如此,非異代帝王所及!」帝曰:「頃陳公輔嘗諫朕學書,謂字畫不必甚留意。朕以謂人之常情,必有所好,或喜田獵,或嗜酒色,以至它玩好,皆足以蠱惑性情,廢時亂政。朕自以學書賢於它好,然亦不至廢事也。」

  戊戌,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觀張浚,責授秘書少監、分司南京,永州居住。

  先是帝謂趙鼎曰:「浚誤朕極多,理宜遠竄。」鼎曰:「浚母老,且有勤王大功。」帝曰:「勤王,固已賞之為相也,功過自不相掩。」鼎又曰:「浚之罪不過失策耳。凡人計謀欲施之際,豈不思慮,亦安能保其萬全!儻因其一失,便置之死地,後雖有奇謀妙算,誰敢獻之!此事利害自關朝廷,非獨私浚也。」帝意解,翼曰,乃有是命。

  趙鼎之初相也,帝謂曰:「卿既還相位,見任執政,去留惟卿。」鼎曰:「秦檜不可令去。」張守、陳與義乞罷,帝許之。檜亦留身求解機務,帝曰:「趙與卿相知,可以必安。」檜至殿廬,起身向鼎,謂曰:「檜得相公如此,更不敢言去。」

  戶部員外郎霍蠡自鄂州赴行在,詔引對。

  是日,偽齊遣兵侵泗州,守臣、起複閤門宣贊舍人劉綱率官軍拒退之。尋詔綱領文州刺史。

  庚子,都官員外郎馮康國乞補外。

  趙鼎奏:「自張浚罷黜,蜀中士大夫皆不自安。今留行在所幾十餘人,往往一時遴選。臣恐台諫以浚裡黨,或有論列,望陛下垂察。」帝曰:「朝廷用人,止當論才不才。頃台諫好以朋黨罪士大夫,如罷一宰相,則凡所薦引,不問才否,一時罷黜。此乃朝廷使之為朋黨,非所以愛惜人才而厚風俗也。」鼎等頓首謝。

  文州團練使、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司右軍第一將高傑,除名勒停,本軍自效。傑醉擊隊官,統制巨振笞之,傑怒,自斷其指,韓世忠以聞,故有是命。

  是日,有星殞于偽齊平康鎮,壕寨官賁百祥見之,謂之曰:「禍在百日之內。」劉豫問:「可禳否?」曰:「惟在修德。」豫怒,以為誑,斬於市。

  辛亥,權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請以諸路所起禁軍弓弩手揀刺上四軍。趙鼎等因論及南兵可數,張守曰:「止是格尺不及耳。」帝曰:「人,猶馬也。人之有力,馬之能行,皆不在軀幹之大小。故兵無南北,顧所以用之如何耳。自春秋之時,申公巫臣通吳于上國,遂霸諸侯,項羽以江東子弟八千,橫行天下,以至周瑜之敗曹操,謝玄之破苻堅,皆南兵也。」

  正議大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汪伯彥複資政殿大學士,用中書檢舉也。

  甲寅,武翼郎、行營左護軍部將張世安為酈瓊所殺,特贈武節郎,官其家二人。

  乙卯,金以左監軍昌為左副元帥,封魯王:以宗弼為右副元帥,封沈王。

  先是知樞密院事時立愛屢以年老請解職,至是致仕。

  丁巳,以中書舍人傅崧卿松尚書禮部侍郎,常同試禮部侍郎。

  閏月,癸亥,趙鼎奏張俊措置河道事。帝曰:「俊每事必親臨,所以有濟。」帝因言:「朕每論將帥,須責其挽弓騎馬,人未知朕意,必謂古有文能附眾,武能威敵,不在弓馬之間。抑不知不能弓馬,何以親臨行陳而率三軍使之赴難?況今時艱,將帥宜先士卒,此朕之深意也。」

  時俊以全軍還行在,帝欲令俊盡以舟師分佈控扼,然後引兵渡江。鼎曰:「淮西寂然無驚,似不必爾。外間便謂朝廷棄淮西矣。當一向勿問,不發一兵,彼未必敢動。」帝以為然。

  甲戌,戶部尚書章誼等請用禮官議,為徽宗皇帝作主祔廟,詔恭依。

  己卯,龍圖閣待制、知處州劉大中試禮部尚書,徽猷閣直學士、知荊南府王庶試兵部侍郎。

  辛巳,觀文殿大學士、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李綱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時趙鼎、秦檜已葉議回蹕臨安,綱聞知,上疏,三省乃檢會綱累乞宮觀奏章行下。時未有代者,綱懲靖康之謗,乃具以本司積蓄財谷之數聞於朝廷,自是不復出矣。

  壬午,詔:「臨安太廟,且令留存。」

  初以行在建康,故以太廟為本府聖祖殿,是時將回蹕,宗廟祀典不可久曠,遂依明德皇后故事,行埋重虞祭、祔廟之禮。

  癸未,複漢陽縣為軍,用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奏也。尋以右奉議郎、通判鄂州孔戊知軍事。

  乙酉,趙鼎言:「比得旨,複置茶馬官,舊有主管至提舉官,凡三等。」帝曰:「俟擇得人,當考其資歷命之。」尋以左中奉大夫、直秘閣張深主管成都等路茶馬監牧公事。

  自趙開後,茶馬無專官者近十年,先是知熙州吳璘常取茶至軍前博馬,因以易珠玉諸無用之物,帝聞之,數加戒飭,故複置官領其事。

  戊子,詔:「應淮西脫歸使臣,不候整會去失,並先次支破本等請給,如有冒濫,即坐以法。」

  初,淮軍中諸使臣為酈瓊劫去,至是複歸者甚眾,有司以文券不明,例降所給。趙鼎與執政議不合,乃密白於帝曰:「此曹去偽歸正,當優假之。今乃降其所請,反使棲棲有不足之歎。」帝即批出,各還其本,於是人心欣然,來者相繼。鼎因奏事又言:「來春去留之計,望更留聖慮,恐回蹕之後,中外謂朝廷無意恢復。」帝曰:「張浚措置三年,竭民力,耗國用,何嘗得尺寸之地,而壞事多矣。此等議論,不足恤也。」

  十一月,甲午,用戶部尚書章誼請,初置贍軍酒庫於行在,命司農寺丞蓋諒主之,賜浙東總製錢五萬緡為釀本,其後歲收息錢五十萬緡。

  乙巳,金右副元帥沈王宗弼執偽齊尚書左丞相劉麟于武城。

  先是金主已定議廢豫,會豫乞師不已,左副元帥魯王昌謂之曰:「吾非不欲出兵也,顧以用兵以來,無往不捷;而自立齊國之後,動輒不利,恐蹈覆車,挫威武耳。」豫請不已,乃以女真萬戶薩巴為元帥府左都監,屯太原,渤海萬戶大托蔔嘉為右都監,屯河間,令齊國兵權聽元帥府節制,遂分戍于陳、蔡、汝、亳、許、潁之間。於是尚書省上豫治國無狀,金主下詔責數之,略曰:「建爾一邦,逮茲八稔,尚勤吾戍,安用國為?」遂令昌等以侵江南為名,抵汴京,先約麟單騎渡河計事。麟以二百騎至武城,與宗弼遇,金人張翼圍之數匝,悉擒而囚之。

  丙午,金人廢劉豫為蜀王。

  初,宗弼既執劉麟,遂與左副元帥昌、三路都統葛王褒同馳赴汴城下,以騎守宣德、東華、左、右掖門。宗弼將褒等三騎突入東華門,問齊王何在,偽皇城使等錯愕失對。宗弼以鞭擊之,徑趨垂拱殿,入後宮門,又問,有美人揭簾曰:「在講武殿閱射。」宗弼等馳往,直升殿,豫遽起,欲更衣,宗弼下馬執其手曰:「不須爾,有急公事,欲登門同議。」於是偕行出宣德門,就東闕亭少立。宗弼乃麾小卒持贏馬,強豫乘之,約令偕至寨中計事。豫拊手大笑上馬,從衛猶數十人。宗弼露兩刃夾之,囚于金明池。

  丁未,故朝請大夫陳師錫,加贈諫議大夫。其子右朝奉郎顯,言黨籍餘官任台諫者凡七人,其五人皆已贈諫議大夫,故有此命。

  是日,金右副元帥魯王昌複入汴京,召偽齊文武百官、軍、民、僧、道、耆壽,拜金詔于宣德門下。宣詔已,昌與宗弼,張紫蓋,從素隊數十人,立西朵樓下。偽尚書左丞相張昂,左丞範恭、右丞李鄴,趨前欲拜,昌斂身,令通事傳言慰勞,昂等次第進揖。次見宗弼,宗弼不為禮。昂等退,二帥入居東府,遣鐵騎數千巡繞大內,又遣小卒巡行坊巷,揚言曰:「自今不用汝為簽軍,不敢汝免行錢,不敢汝五厘錢,為汝敲殺貌事人,請汝舊主人少帝來此住坐。」於是人心稍定。尚書省行下:「齊國自來創立重法,一切削去,應食糧軍,願歸農者許自便。齊國宮人,檢劉豫所留外,聽出嫁。內侍除看守宮禁人外,隨處住坐。自來齊國非理廢罷大小官職,並與敘用。見任官及軍員,各不得奪侵民利。自來逃亡在江南人,卻來歸投者,並免本罪,優加存恤。一應州縣見勘諸公事,不得脫漏。」

  始,豫僣位,作褚幣,自一千至百千,皆題其末曰:「過八年不在行用,」其兆已見矣。逮豫之廢也,汴京有錢九千八百七十餘萬緡,絹二百七十餘萬匹,金一百二十餘萬兩,銀一千六十萬兩,糧九十萬斛,而方州不在此數。

  豫拘于瓊林苑,嘗蹙額無聊,謂魯王昌曰:「父子盡心竭力,無負上國,惟元帥哀憐之。」昌曰:「蜀王,汝不見趙氏少帝出京日,萬姓然頂煉臂,號泣之聲聞十餘裡。今汝廢,在京無一人憐汝者,汝何不自知罪也!」豫語塞。昌逼之北行,問以所欲,豫乞居相州韓琦宅,昌許之。先是進士邢希載、毛澄上書,請豫密通朝廷,為所殺。自是留錢五萬,命道士追薦諸直言者而去。

  豫弟京兆留守益,輕財好施,禮賢下士,與士卒同甘苦,頗有遠略,金人亦忌之。將廢豫,先遣左監軍完顏杲、右都監薩巴以侵蜀為名伐京兆,襲益以歸。

  金人以偽齊銀青光祿大夫、太子太傅張孝純權行台尚書左丞相,契丹蕭保壽弩為右丞相,金人溫敦師中為左丞,燕人張通古為右丞,偽齊戶部侍郎馮長寧為戶部尚書,燕人張鈞為禮部侍郎,又以杜崇為兵部郎中,張仲熊為光祿寺丞,皆在行台供職。崇,充子;仲熊,叔夜子也。鈞始事遼,為鴻臚寺少卿、遼興軍節度掌書記,奉張覺歸順表來朝,除徽猷閣待制,至是複用。罷偽齊尚書右丞相張昂知孟州,左丞範恭知淄州,右丞李鄴知代州,殿前都指揮使許青臣同知懷州,偽皇子府左軍統制靳賽同知相州,戶部員外郎韓元英為忠武軍節度副使,南路留守翟綸為橫海軍節度副使,又以完顏呼沙呼為汴京留守,偽齊河南監酒李儔同知副留守,知代州劉陶為都城警巡使,宗室趙子滌為汴京總制,偽皇子府選鋒軍統制李師雄為馬步軍都虞候,前軍統制王世忠為步軍都虞候,偽知萊州徐文為汴京總管府水軍都統制,偽鎮海軍節度使、山東路留守李成為殿前都指揮使兼知許州,孔彥舟為步軍都指揮使兼知東平府,涇原路經略使張中孚為陝西諸路節制使、權知永興軍,秦鳳路經略使張中彥權知平涼府;麟府路經略使折可求,環慶路經略使趙彬,熙河路經略使慕容洧,資政殿學士、知開封府鄭億年,知河南府關師古,知拱州酈瓊,知亳州王彥先,知宿州趙榮,大名府副總管劉光時,並依舊職。

  時金晉國王宗翰已亡,全主以太師、領三省事宋國王宗磐為太宗長子,豪猾難馭,而京東留守宗雋乃親叔父,有才望,乃拜宗雋太保、領三省事,封兗國王以制之。

  初,金制,自祖宗以來,優恤臣下,樂則同享,財則共用。自金主初時,詞臣韓昉教之,稍學賦詩染翰。及嗣位,左右日進諂諛,導之以宮室之壯,侍衛之嚴,入則端居九重,出則警蹕清道,視舊功大臣浸疏,且非時莫得見,盡改開國之故制。由是宗戚思亂。

  初,修武郎朱弁,既為金人所拘,至是遣使臣李發歸,報宗翰等相繼歿亡。秦檜曰:「金國多事,勢須有變。」帝曰:「金人暴虐,不亡何待!」檜曰:「陛下但積德,中興固自有時。」帝曰:「亦須有所施為而後可以得志。但今政猶病人誤服藥,氣力尚羸,來春當極力經理中原。」

  乙卯,為徽宗皇帝、顯肅皇后立虞主,不視朝。故事,山陵埋重於皇堂之外,及將祔徽宗主,翰林學士朱震言不當虞祭,又請埋重於廟門之外。帝命禮官議,太常以為不可,乃埋重於報恩觀,立虞主。昭慈之喪也,工部侍郎韓肖胄題虞主,至是震引漢、唐及昭陵故事為言,乃不題。

  十二月,乙丑,帝親行卒哭之祭,用酒幣。先是虞主還幾筵殿,帝服袍履奉迎,遂行安神禮。自埋重至於癸亥,皆太常代行九虞,及是又親祭焉。

  丁卯,祔徽宗皇帝、顯肅皇后神主于太廟第十一室。初議祔廟畢純吉服,及太常以為請,上詔曰:「情有不安,可並如舊,其俟過小祥取旨。」

  戊辰,中書門下省奏:「勘會已降指揮,來春複幸浙西,所有太廟神主,合先次進發。」詔恭依。

  庚午,樞密院進呈:「先得旨,令京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移司鎮江府,留兵以守楚州。」秦檜奏曰:「諸軍老小既處置得宜,萬一警急,諸帥當盡力捍衛。」時已命張俊、嶽飛皆留屯江內,故檜奏及之。

  世忠上奏,極論:「敵情叵測,其將以計緩我師,乞獨留此軍,蔽遮江、淮,誓與敵人決于一戰。」帝賜劄曰:「朕迫於強敵,越在海隅,每慨然有恢復中原之志。顧以頻年事力未振,姑郁居於此。前日恐有未便,委卿相度,今得所奏,益見忠誠,雖古名將何以過。使朕悚然興歎,以謂有臣如此,禍難不足平也。古人有言,『閫外之事,將軍制之,』今既營屯安便,控制得宜,卿當施置自便,勿複拘執。至於軍餉等事,已令三省施行。」

  辛巳,尚書禮部侍郎常同試禦史中丞。

  癸未,有司奉九廟神主還浙西,百官辭於城外。

  徽猷閣待制王倫、右朝請郎高公繪還自金。

  初,劉豫既廢,左副元帥魯王昌乃送倫等歸,曰:「好報江南,既道塗無壅,和議自此平達。」

  前七日,知泗州劉綱奏倫歸耗,帝顰蹙曰:「朕以梓宮及皇太后、淵聖皇帝未還,曉夜憂懼,未嘗去心。若敵人能從朕所求,其餘一切非所較也。」趙鼎曰:「仰見陛下孝心焦勞。」帝曰:「國家但能自治以存天心,豈無複強之曰:「及見,倫言金人許還梓宮及皇太后,又許還河南諸州,帝大喜,賜與特異。時通問副使朱弁以表附論歸進,帝覽之感愴,厚恤其家。

  金主詔改明年為天眷元年,大赦。命韓昉、耶律紹文等編修國史,以完顏勖為尚書左丞、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是日,金徙劉豫於臨潢府。

  丁亥,以王倫為徽猷閣直學士、提舉醴泉觀,充大金國奉迎梓宮使;高公繪為右朝奉大夫,充副使。

  是冬,川陝宣撫副使吳玠遣裨將馬希仲攻熙州。希仲素妄庸,得檄即氣索,不得已進營熙州城外數十裡。熙州父老聞官軍來,有欲率眾歸附者,金將宣言曰:「北軍今日大至,當共劫營。」希仲聞之,昏時拔寨遁去。希仲還,玠斬之以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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