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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五年(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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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辛巳,忠訓郎、閤門祗候何蘚特遷修武郎,赴大金國軍前奉表通問二聖,賜金帶一,裝錢千緡,官其家二人。蘚,灌子也。時右僕射張浚奏遣蘚至雲中見金帥,故有是命。 甲申,尚書禮部侍郎唐煇兼權兵部侍郎。 張浚至潭州。 初,浚自建康西上,而樞密副都承旨、沿江制置副使馬擴自武昌召歸,乃以為都督行府都統制。浚行至醴陵,獄囚數百人,盡楊太遣為間探者,安撫使席益傳致遠縣囚之。浚召問,盡釋其縛,給以文書,俾分示諸寨曰:「今既不得保田畝,秋冬必乏食,且餒死矣。不若早降,即赦爾死。」數百人歡呼而往。浚至長沙,賊首黃誠、周倫先請受約束,然誠等屢殺招安吏士,猶自疑不安。浚遣制置使嶽飛分兵屯鼎、澧、益陽,壓以兵勢,賊大驚,遂定出降之計。 詔:「中書舍人胡寅論使事,辭旨剴切詳明,深得論思之體,令學士院賜詔獎諭。」 金左副元帥宗輔行次媯州,薨,年四十。 宗輔魁偉尊嚴,人望而畏之。先是太祖征伐四方,諸子皆總戎旅,宗輔常在帷幄。及代宗望為副元帥,平河北,遂取東平及徐州,繼又定陝西五路,所向有功。後追封潞王,諡襄穆。 宗輔妃富察氏,其母即太祖之妹也。次妃李氏,生子褒,教之有義方,嘗密謂所親曰:「吾兒有奇相,貴不可言。」李氏性明敏,剛正有決,言不妄發。女直舊俗,婦女寡居,宗族接續之。至是宗輔薨,李氏乃祝發為比丘尼,歸遼陽,營建清安禪寺,別為尼院居之,號通慧圓明大師。 己醜,參知政事兼權樞密院事、提領措置財用孟庾進知樞密院事。 戊戌,左朝散郎、主管華州雲台觀王灌充川陝宣撫使司計議軍事,用吳玠請也。 是日,嶽飛至鼎州城外,置寨列艦。 飛素有威望,而軍律甚嚴,乃遣潭州兵馬鈐轄楊華入賊營招降。賊党黃佐曰:「嶽節使號令如山,如與之戰,萬無生理。」遂降。飛單騎按其部,拊佐背曰:「子知逆順者,果能立功,封侯豈足道!欲遣子至湖中,視可乘者擒之,可勸者招之。」佐感泣,誓以死報。時參政席益疑飛玩寇,欲以聞,張浚曰:「岳侯,忠孝人也。兵有深機,何可易言!」益慚而止。時大旱,湖水涸如深冬,賊益懼。 是日,詔,殿前司軍人與百姓相犯,並送大理寺根治。」 六月,甲辰,洞庭賊楊欽將所部三千人詣嶽飛降。 初,張浚至長沙,親臨湖以觀賊勢,疑未可攻。會召浚還朝謀防秋之計,飛至潭州,袖出小圖示浚,浚欲俟來年議之,飛曰:「已有定畫。都督能少留否?八日可破。」浚曰:「何言之易!」飛曰:「王四廂以王師攻水寇則難,飛以水寇攻水寇則易。水戰我短彼長,以所短攻所長,故難。若因敵勢,用敵兵,奪其手足之助,離其腹心之托,而後以王師乘之,八日之內,當俘諸賊。」浚許之。 先是湖南統制官任士安、王俊、郝晸等,領兵二萬餘,不稟王燮號令,遂至於敗。及飛始至,鞭士安以折其氣,使為賊餌,令曰:「三日不能平賊,皆斬!」先揚言「岳太尉將二十萬兵至矣!」及是止見士安等軍,賊並力拒之。三日,飛乃以大兵四合,一戰,破賊眾殆盡,乘其舟以入水寨,欽等迎降。欽在賊中最悍,所至常先諸賊,楊太恃以為強,飛厚待之,賊愈喪氣。浚承制授欽武略大夫。 乙巳,名新曆曰《統元》。 辛亥,廢蘄州羅田、廣濟二縣並為鎮。 癸醜,詔曰:「聞諸路久愆雨澤,由朕不德,致使亢旱。雖恐懼修省,思所以答譴戒,弭天災,尚慮州縣違戾詔令,重擾吾民,致傷和氣。除稅阻和預買及應副大軍之外,應幹料敷催驅等事,日下並罷。仍仰州縣具其所罷名件申尚書省。」 荊湖制置使嶽飛破湖賊夏誠。 飛既降楊欽,率統制官牛皋、傅選、王剛乘勝擊攻水寨。賊將陳瑫劫偽太子鐘子儀船,獲金龍交床與龍鳳簟等,詣飛降。楊太窮蹙赴水,牛皋擒斬之,餘党劉衡等相繼皆降。飛入水寨,殺賊眾殆盡,惟夏誠寨三面臨大江,背倚峻山,官軍陸攻則入湖,水攻則登岸。至是飛親往,測其淺處,乃擇善罵者二十人,夜往罵之,且悉眾運草木上流。賊聞罵聲,爭擲瓦石擊之,草木為瓦石所壓,一旦填滿,飛長驅入寨,遂執誠,果八日而湖寇悉平。浚歎曰:「岳侯神算也!」初,賊恃其險,曰:「犯我者除是飛來。」至是人以其言為讖。 甲寅,尚書左僕射趙鼎、知樞密院事孟庾、參知政各沈與求奏:「自五月丙子不雨,今越四旬,叨冒近司,輔政無狀,致此譴戒,乞賜黜責。」詔:「各安厥位,無得再請。」 丁巳,徽猷閣待制、提舉建隆觀兼史館修撰兼侍講、資善堂翊善範沖言:「伏見和靖處士尹焞,誠明之學,實有淵源,直方之行,動應規矩,舉以代臣,允慊公議。」詔川陝宣撫司以禮津遣赴行在。 焞避難長安,劉豫以玉帛招之,焞卻幣奔蜀,居於涪州。帝聞其賢,故召。 湖寇既平,得丁壯五六萬人,老弱不下十餘萬。張浚更易郡且奸贓吏,宣佈寬恩。命岳飛進軍屯荊、襄以圖中原,浚率官屬泛洞庭而下。 時淮東宣撫使韓世忠、江東宣撫使張俊,皆已立功,而飛以列校拔起,世忠、俊不能平,飛皆屈己下之,數通書,俱不答。及飛破楊太,獻樓船各一,兵徒戰守之械畢備,世忠始大悅,而俊益忌之。 癸未,趙鼎奏甘澤應祈,乞禦常膳,帝曰:「朕累日寢食不安者,豈特為國無儲蓄而望歲之心甚切!兼恐歲饑民貧,起而為盜,朝廷不免遣兵討定,殘殺人命,亦天道之所宜憫也。」 是月,汴京地震。 七月,丙子,武功大夫、忠州團練使兼閤門宣贊舍人、都督府提舉親兵柴斌知金州,兼金、房、均三州安撫使,用行府奏也。仍命斌隸屬襄陽帥府,其探報事宜及邊防措置,則申川陝宣撫副使吳玠。 都督行府請移鼎州龍陽縣于黃誠寨地,仍升為軍,以持服人黃與權起複左奉議郎、充龍陽軍使兼知縣事,又言:「潭、鼎諸縣因水賊侵擾,多有移治去處,並令移歸舊治。如系選人知縣,俟任滿與改合人官;京官與轉一官。應水寨出首之人,制置司量事體輕重,擬定合補官資申行府,願婦及充水軍者聽。」又請免澧州上供錢三年,皆從之。既而制置使岳飛言水寨願歸業者二萬七千餘家,詔州郡存恤之,無得騷擾。然黃誠寨地低而迫湖,土人不以為便,仍令如舊焉。 丁醜,孟秋薦享太廟。自是歲五饗,如常禮。 己卯,知樞密院事、提領措置材用孟庾充觀文殿學士、知紹興府。庾以行府關三省、密院事,積不平,因稱疾求去。 甲申,帝親酌獻祖宗神禦於行宮齋殿,文武官少卿已上陪位如儀。 乙酉,降光州褒信縣為鎮。 乙未,神武中軍統制楊沂中兼權主管殿前司公事,代劉錫也。詔:「製造御前軍器所依舊例不隸台察。」 丙申,徽猷閣直學士趙子晝試尚書兵部侍郎。 承節郎趙珪遷承忠郎、閤門祗候。 初,帝以趙普佐命元勳,視漢蕭何,而子孫淪落,命所在訪求,量才錄用。珪,普五世孫也,避地郁林州,以普繪像及《諫伐幽燕疏》來獻,故有是命。 免湖南上供米三年,用本路漕臣請也。 廢鄧州順陽、淅川、襄陽府鄧城、中廬縣並為鎮。 辛醜,廢隨州唐城縣。 是月,偽齊劉豫廢明堂,得金龍之金四萬兩,大銅錢三百萬。暴風連日,屋瓦皆震。 八月,壬寅朔,錄故相範質七世孫楰為將仕郎。 罷荊南營田司,令安撫司措置官兵耕種,毋得循舊擾民,又以歸州還隸安撫使王彥,皆用都督行府請也。 初,彥自渠州以所部之鎮至荊南,而鎮撫使解潛已去,食廩皆竭。彥懼不可留,即引兵追潛至鄂州。會張浚平湖賊還,與之遇,複勸彥還自枝江,徙居舊治。時軍儲不繼,彥乃仿川錢引法造交子,行于荊南管內,漸措置屯田,為出戰入耕之計。仍擇荒田,分將士為莊,莊耕千畝。治石唐、瓦窯二廢堰,計工六萬有奇,不浹旬告成,公私利之。 甲辰,詔增館職為十八員。 時言者論:「唐太宗當兵戈搶攘之際,置文學館學士凡十有八人,其後皆為名臣。祖宗辟三館以儲養人才,蓋本於此。今國步艱難,時方右武,故館職猶多闕員。然臨事每有乏才之歎,則儲養之方,亦不可以兵戈而遽已也。一館職之奉入,僅比一小使臣,小使臣動萬數,何獨於館職較此微祿哉!乞依祖宗故事,通以十八人為額。」故有是命。既而本省再請,乃命秘書郎及著作各除二員,校書郎、正字通除十二員,而少、丞不與焉。 禮部貢院放榜,考校到合格進士樊光遠等二百人。 己酉,趙鼎言探報劉豫將山東百姓六十以下、二十以上皆簽發為兵,每畝田科錢五百,帝曰:「朕未嘗一日忘中原之民,使陷於塗炭,皆朕過。百姓為豫虐用如此,朕心惻然。」 鼎又言:「故右奉直大夫邵伯溫,大賢之後,行義顯著,元符末以上書得罪,書名黨籍,坐廢者四十年。伏望優加褒贈。」鼎,伯溫門人也。詔贈秘閣修撰,官其家一人。 庚戌,廢漢陽軍為縣,隸鄂州。 癸醜,權尚書吏部侍郎張致遠複為戶部侍郎,中書舍人劉大中試吏部侍郎,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呂祉權兵部侍郎。 戊午,故集英殿修撰周鼎特贈徽猷閣待制。 己未,淮東宣撫使韓世忠遺統領官韓彥臣等襲偽鎮淮軍,獲知軍、成忠郎王拱等,遣親校溫濟獻於朝。詔貸拱罪,以本官隸忠銳第五將。帝因帝:「宿遷偽官,本吾赤子。它時邊臣,如此等小吏,不須賞,庶免生事。世忠既有請,可量與推恩。」 癸亥,帝策正奏名進士于射殿。 都督行府言以見管湖南水軍及周倫等所部置十指揮,並于手背上刺「橫江水軍」四字,從之。 甲子,帝禦幄殿,閱試武舉人弓馬。 是月,偽齊陷光州。 時劉麟出獵于陳留縣,有義黨百餘人,欲擒麟南歸,為其徒所告,悉斬於汴京。 豫又以其弟複知濟南府,觀知淮寧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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