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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元年(3)


  六月,丙寅朔,詔:「自今朔望遙拜二聖於殿上,百官于殿下行禮。」先是帝與百官並拜於庭,而中書林遹以為非宜,請用家人禮,故有是旨。

  壬申,宰相范宗尹率百官奉上昭慈獻烈皇后諡冊于太廟,寶用銀塗金,冊以象簡,其文,參知政事秦檜所撰也。時太廟神主寓溫州,乃即大善寺大殿上設祖宗寓室行禮。

  丁醜,詔越州申嚴門禁。時有潰兵數百直入行在越州,泊于禹跡寺,闔城震駭。論者以為言,乃命諸門增甲士守視,命官親書職位出入。軍馬自外至者,悉屯於城外。

  戊寅,言者論:「朝廷暫駐江左,蓋非得已,當為攘卻恢復之圖。頃歲駐蹕揚州,有兵數十萬,可以一戰;而斥堠不明,金人奄至,卒以奔走,逾江入越,此宰相黃潛善、汪伯彥之過也。前年移蹕建康,是時兵練將勇,食足財豐,據江上不測之險,當敵人疑懼之秋,可以守矣;而舟師不設,金人未至,先已奔走,遵海而南,此呂頤浩之過也。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陛下今歲戰守之策,安所從出?萬一事起倉猝,大臣複欲棄土地,遺人民,委府庫,脫身奔走,此豈安國家定社稷之媒乎!臣愚以謂有江海,則必資舟楫戰守之具;有險阻,則必資郡縣固守之力;有兵將,則必駕馭馴擾,不可為將帥自衛之資;有財賦,則必轉運灌輸,不可為盜賊侵據之用。伏望委任大臣,早賜措畫。」

  己卯,昭慈獻烈皇后靈駕發引,帝遣尊於行宮外門,參知政事張守撰哀冊文。禮畢,易吉服還內。百僚服初喪之服,詣五雲門外奉辭,退,易常服,詣常朝殿門外立班,進名奉慰。故事,園陵用吉凶儀仗五千三十一人,至是太常請權用五百四十四人。

  初,總護使李回既受命,有司猶援園陵之制,辟官分局,費用頗廣。寶文閣待制陳戩,時為給事中,上疏論列,以為異日歸祔泰陵,複用何禮?至謂會稽之山不可采,而欲取他山之石;廂禁之卒不足用,而欲調諸郡之夫;並緣為奸,誇侈如此,豈不違太后慈儉之遺訓!於是一切鐫省。

  辛巳,詔文林郎、越州上虞縣丞婁宗亮赴行在,以其言宗社大計也。

  宗亮之書曰:「先正有言,太祖舍其子而立弟,此天下之大公也;周王薨,章聖取宗室子育之宮中,此天下之大慮也。仁宗皇帝感悟其說,詔英宗入繼大統,文子文孫,宜君宜王,遭罹變故,不斷如帶,今有天下者,獨陛下一人而已。恭惟陛下克己憂勤,備嘗艱難,春秋鼎盛,自當則百斯男。屬者椒寢未繁,前星不耀,孤立無助,有識寒心,天其或者深為陛下追念祖宗仁心長慮之所及乎?崇寧以來,諛臣進說,推濮王子孫以為近屬,餘皆謂之同姓,致使昌陵以後,寂寞無聞,奔迸藍縷,僅同民庶。恐祀豐於昵,仰違天監,藝祖在上,莫肯顧歆,此二聖所以未有回鑾之期,強敵所以未有悔禍之意,中原所以未有息肩之時也。欲望陛下于伯字行下,遴選太祖諸孫有賢德者,視秩親王,使牧九州,以待皇嗣之生,退處藩服。更加廣選宣祖、太宗之裔材武可稱之人,升為南班以備環列。庶幾上尉在天之靈,下系人心之望。臣本書生,白首選調,垂二十年,今將告歸,不敢緘默。位卑言高,罪當萬死,惟陛下幸赦!」疏入,帝讀之,大為歎寤。

  壬午,權攢昭慈獻烈皇后于會稽縣之上皇村,神圍方百步,下宮深一丈五寸,明器止用鉛錫,置都監、巡檢各一員,衛卒百人,生日忌辰,旦望節序,排辦如天章閣之儀。改寶山證慈禪院為泰寧寺,專奉香火,賜田十頃。帝事昭慈皇后,備極考愛,故園陵儀範,率用母后臨朝之比焉。

  癸未,江淮招討使張俊以大軍至瑞昌縣之丁家洲。

  初,俊被密旨並收李允文,恐其拒命,乃與神武后軍統制陳思恭謀之,思恭言允文兵尚眾,須以計取。會英州編管人汪若海自江東赴貶,行至撫州,允文以書招之。招討使參議官湯東野,因引若海謁俊,俊曰:「君與李節制善,盍往說之與俱來,免盛夏提師至鄂」若海曰:「與來而少保誅之,則若海為賣友。」俊曰:「以百口保之。」若海先以書與允文曰:「張少保既破李成,欲移兵指武昌。若海言君無反狀,其屬曰:『節制非朝命,且殺袁植與留四川綱運,非反而何!』惟少保言『以百口相保』。今有三說:劉豫新立,君能引張用之眾,擒豫以取重賞,一也;或引眾西投宣撫司張樞密,既相辟,必為君白於朝,二也;信少保百口相保之言,三也。君勿恃張用之徒為強,彼見李成既破,皆已喪魄,若知朝廷怒君,必回戈相逐矣。」允文感悟,乃舉其軍東下。俊因檄若海並招新除舒蘄鎮撫使張用,時用自咸寧縣引兵趨分寧,為通泰鎮撫使嶽飛所逼逐,會俊于丁家洲。俊並將二軍,遣統制王偉護允文及參謀官滕膺赴行在。

  甲申,昭慈獻烈皇后神主還越州。

  戊子,帝諭大臣曰:「昨令廣選藝祖之後宗子二三歲者得四五人,資相皆非歧嶷,且令歸家,俟其至皇南選之。」先是尚書右僕射范宗尹有造膝之請,帝曰:「藝祖以聖武定天下,而子孫不得享之,遭時多艱,零落可閔。朕若不取法仁宗,為天下計,何以慰在天之靈!」同知樞密院事李回曰「自昔人君,惟堯、舜能以天下與賢,惟藝祖不以大位私子,聖明獨斷,發于至誠。陛下遠慮,上合藝祖,實可昭格天命。」帝曰:「此事亦不難行,只是道理所在。朕止令于伯字行中選擇,庶昭穆順序。」秦檜曰:「須擇宗室閨門有禮法者。」帝曰:「當如此。」簽書樞密院事富直柔曰:「宮中有可付託否?」帝曰:「朕已得之。若不先擇宮嬪,則可慮之事更多。」宗尹曰:「陛下睿明,審慮如此,宗廟無疆之福。」帝所指宮嬪,蓋張婕妤、吳才人也。

  初,安南賊吳忠,與其徒宋破壇、劉洞天作亂,聚眾數千人,焚上猶、南康等三縣,殺巡尉,進犯軍城,統制官張中彥、李山屢舉兵討之,不克。是日,江南提點刑獄公事蘇恪,以從事郎田如鼇權南康縣丞,令與朝奉大夫、權通判魏彥杞往招捕。未幾,破壇為彥杞所殺,如鼇尋遣兵焚賊寨,殺洞天。

  壬辰,金賜昏德公、重昏侯時服各兩襲。

  是夏,金左副元帥宗翰,右監軍希尹,自雲中之白水泊,右副元帥宗輔,自燕山之望國崖避暑。山西漢民賂宗翰執蓋者素之,宗翰幾死。

  秋,七月,乙未朔,劉光世以枯秸生穗為瑞,奏之。帝曰:「歲豐,人不乏食,朝得賢輔佐,軍中有十萬鐵騎,乃可為瑞,此外不足信。朕在藩邸時,梁間有芝草,府官皆欲上聞,朕手自碎之,不欲生此奇怪事。」輔臣嘆服。

  庚子,朝議大夫、新知澧州吳革為潼川府路轉運副使。自置宣撫司後,四川監司以敕除者始此。

  詔通泰鎮撫使嶽飛一軍,權留洪州彈壓盜賊,以江淮招討使張俊將班師也。遂以飛為神武右副軍統制。

  壬寅,複置翰林天文局、太史局學生,太史局五十人,天文局十人。

  丁未,太尉、兩浙西路安撫大使、淮南、揚、楚等州宣撫使劉光世兼海泗安撫使。時淮北之人歸附者甚眾,故命光世安輯之。

  殿中侍御史章誼言:「聞邵青自太平州乘船,經由鎮江府、江陰軍,遂入平江之常熟縣,所至劫掠。劉光世以驍將銳兵而不能應時擒制,以邵青所乘皆舟楫,而光世皆平陸之兵故也。國家既憑大江以為險阻,而于舟師略不經意。今邵青小丑,光世大帥,乃敢越境深寇;使賊有大於此者,將何以禦之!臣聞古兵法,舟師有三等,其舟之大者為陳腳船,其次為戰船,其小者為傳令船。蓋置陳尚持重,故用大舟;出戰尚輕捷,故用其次;至於江海波濤之間,旗幟金鼓,難以麾召進退,故用小舟。由此觀之,凡舟之大小,皆可以為守戰之備,不必皆用大舟然後濟也。望於駐蹕之地,置一水軍,帥以名將,計亦易辦。」詔淮南宣撫措置。時青已移舟通州海門鎮,而行在未知也。

  己酉,昭慈獻烈皇后虞主往溫州太廟。

  乙卯,中書舍人林遹轉對,論:「金雖北去,安知不示弱以怠我師,候秋高馬肥,遣李成招集瀕淮饑民,呼吸群盜,侵軼江南,徐遣勁騎,由真、揚、福山搗虛浙右。願乘此時,聚眾積粟,蒐將閱士,以備防秋之計。今日之弊,在於舟不習戰,將不用命,財用殫匱,民食艱鮮,州縣以軍興為名而倍取無度。此乃腹心之深病,政事所當先;而盜賊、四裔,尚為病在四肢,可以漸去也。惟陛下與大臣汲汲講圖之。」

  初,五湖捕魚人夏寧,聚其徒為盜,後有眾千餘,專掠人以為食,郭仲威嘗招之,不應命,至是受劉光世招安。又有仲威餘党出沒於淮南,亦受光世招安,皆令來長蘆俟舟以濟。寧等無食,半月之間複啖萬餘人,是日,始具舟迎之。由是江北鄉村愈覺凋殘矣。

  己未,昭慈獻烈皇后卒哭,命左監門衛大將軍士,即內中天章閣幾筵前行卒哭之祭。帝不視事,百官進名奉慰。

  辛酉,召江東安撫大使兼知池州呂頤浩赴行在,欲代范宗尹也。

  是日,頤浩督諸將與張琪戰于饒州城外,大敗之。琪自徽州引兵犯饒州,眾號五萬。時頤浩自左蠡班師,帳下兵不滿萬,郡人大恐。頤浩遣統制官巨師古招降之,琪許受招,誘師古入其營,遂薄城下。統制官、右武大夫、宣州觀察使閻皋,頤浩愛將也,方捕盜于宜黃,走檄呼之,會皋平盜而歸,星馳以赴。頤浩召諸統兵官姚端、崔邦弼、顏孝恭、郝晸等駐軍城外,皆令聽皋節制。端軍為左,邦弼軍為右,皋將中軍,頤浩自畫陳圖授之。琪兵至近郊,前軍將張俊失利,琪恃其眾,直犯中軍,皋力戰,而端、邦弼兩軍夾擊,遂大破之,追奔三十裡,殺賊甚眾。賊又別遣水軍分道自景德鎮來犯,頤浩遣統領官張慶以崔增餘眾禦之,琪遁去。是夜,其愛將姚興以所部詣巨師古降,琪遂走浮梁縣,複還徽州。

  癸亥,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范宗尹,充觀文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沿霄宮。

  宗尹既建討論濫賞之議,士大夫僥倖者爭排之。諸大將楊惟忠、劉光世、辛企宗兄弟皆嘗從童貫行軍,論者疑其亦當貶削。同知樞密院事李回,亦言宣和間任中書舍人以校正御前文籍遷官,乞削秩罷政。帝曰:「宣和政事,恐不必一一皆非。人主留意文籍,自是美事,豈可與其他濫賞同科!」參知政事秦檜曰:「此法一行,濁流者稍加削奪,便比無過之人,誠為僥倖;清流者少掛吏議,即為辱甚大,不敢立朝,恐君子受弊。」帝顧諭宗尹,宗尹曰:「此事如回者無幾,其它亦不足惜。」遂降旨,侍從及館職兼領者罪。又詔,武臣濫賞,並免討論,令尚書省榜諭。其日,壬子也。

  命既下,帝終以為濫。後二日,帝批:「朕不欲歸過君父,斂怨士夫,可日下寢罷。」宗尹堅以為可行,即日求去。翼日,遂召直龍圖閣、新知台州沈與求赴行在。又一日,輔臣進呈,帝曰:「天下事不必堅執。至如人主有過,尚許言者極論,若遽沮遏,只須人不進言,如此則於事有損。」始,宗尹之建議也,檜力贊之,至是見帝意堅,反以此擠宗尹。又五日,詔驛召呂頤浩。次日,遂召翰林學士汪藻草宗尹免制曰:「日者輕用人言,妄裁官簿,以廟堂之尊而負天下之謗,以人主之孝而暴君親之非。朕方丁寧德意而申命於朝,汝乃廢格詔書而持必於下。」宗尹入相逾一年。

  始,宗尹與辛道宗兄弟往來甚密,帝不樂之,及是遽罷。於是崇,觀以來濫賞,悉免討論,但命吏部審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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