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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炎四年(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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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五月,壬寅朔,詔孟夏饗景靈宮,令平江府、溫州守臣分詣;其後福州、潮州准此。 癸卯,金禁私度僧尼,及繼父、繼母之男女無相婚配。 甲辰,參知政事、權樞密院事范宗尹為通議大夫、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禦營使。 時江北、荊湖諸路盜益起,大者至數萬人,據有州郡。朝廷力不能制,盜所不能至者,則以土豪、潰將或攝官守之,皆羈縻而已。宗尹以為此皆烏合之眾,急之則並死力以拒官軍,莫若析地以處之,盜有所歸,則可以漸制,乃言於帝曰:「昔太祖受命,收藩鎮之權,天下無事,百有五十年,可謂良法。然國家多難,四方帥守,事力單寡,束手而莫知所出,此法之弊也。今日救弊之道,當稍複藩鎮之法,亦不盡行之天下,且裂河南、河北數十州為之,少與之地而專付以權,擇人久任,以屏王室。」群臣多以為不可,宗尹曰:「今諸郡為盜據者以十數,則藩鎮之勢洸洸成矣。曷若朝廷為之,使恩有所歸。」帝決意行之,遂以為相。宗尹時年三十三。 己巳,起複承務郎張斛言:「淮南兩路見有歸正人守官或寄居者,慮人情猜忌,妄生事端,望量移入以南州軍,各令自言願往何州居止。」從之。時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汪藻亦言:「自東晉以來,中原失據,故江南、北僑立州郡,納其流亡之人。比金人南侵,多驅兩河之民列之行陳,號為簽軍,被其劫質以來,蓋非得已。今年建康,鎮江為將臣所招,遁歸者無臣萬人,此其情可見。莫若用六朝僑寓法,分浙西諸縣,皆以兩河州郡名之。假如金壇謂之南相州,許相州之人皆就金壇而居,其它類此,俟其南侵,徐以其職招之。彼既知所居各有定處,粗成井邑,父兄骨肉親戚故舊皆在,亦何為而不歸我哉!況浙西州縣,昨經殺戮之後,戶絕必多。如令有司籍定田產頃畝,以僑寓之人計口而給,俟稍安居,料其丁壯,教以戰陳,皆精兵也,必爭先用命,永無潰散。與夫從彼驅虜,反為我敵者,其利害豈止相萬哉!」 丁未,金左副元帥宗翰與諸帥分往山後避暑。 先是大同尹高慶裔自東平還雲中,言推戴劉豫之意。宗翰複令慶裔馳至東平,問豫可否,豫陽推張孝純。宗翰報曰:「戴爾者河南萬姓,推孝純者獨爾一人,難以一人之情而阻萬姓之願。爾當就位,我當以孝純輔爾。」其議遂決。 宗翰與右監軍希尹、右都監耶律伊都同之白水泊避暑。於是右副元帥宗輔之儒州望雲縣之望國崖,左監軍昌留居濰州,而宗弼自江南還屯六合縣。 戊申,金主詔曰:「河北、河東簽軍,其家屬流寓河南,被俘掠為奴婢者,官為贖之,俾複其業。」 辛亥,朝請郎、直龍圖閣、統領赤心隊軍馬劉晏,及戚方戰于宣州,死之。 初,宣州圍急,朝廷命統領官巨師古統兵三千人自平江往援,又命晏自常州以所部赴之。晏始至城下,未安營壘,乘賊不意,自城南轉城西,直趨城北,以搗方之帳,方大驚,退走。晏恃勇,欲生致方,乃單騎追之。賊見官軍不多,乃自駱駝山設伏以斷其歸路,方率龍隨迎戰。晏力不能敵,退還,至天寧寺前,馬陷淖,不可出,橋左有伏賊,以鉤槍搭晏,晏猶手殺數十人,以無援被害。師古踵至,連戰不勝,遂引眾入城。事聞,贈晏龍圖閣待制,官其四子,為立廟曰義烈,歲時祀之。 壬子,金人焚建康府,執李棁、陳邦光,自靜安渡宣化而去。 時宗弼屯六合縣,其輜重自瓜步口舳艫相銜,至六合不絕,建康城中悉為煨燼。棁道死,宗弼以邦光歸於劉豫。淮南宣撫司右軍統制岳飛,聞金人去,以所部邀擊于靜安,勝之,飛還屯溧陽。後軍統制劉經欲殺飛而並其軍,飛誘經殺之。 初,金人既渡江,淮東猶無警,安撫使、直寶文閣張縝尚守揚州,節度濠州軍馬劉位,領眾在橫山中,惟飲博而已。逮金人據六合,於是真州為群盜所擾,不可居。守臣王冠率軍民渡江,駐于溧水、溧陽之間,金人又入真州,而揚州亦不可守,張縝乃棄揚州。 敵在建康凡半年,自採石至和州,道路往來不絕。宗弼既破浙西,和州粗留兵戍守,然無一官軍乘虛至城下者。水軍統制邵青屯竹筱,諜知建康敵騎絕少,欲引兵入之,會青為牛所傷,創甚,遂不能行。有都團陳德,結眾欲殺金人,部勒已定,前期為其徒所告,德舉家被害,兵馬都監金沔死之。 岳飛之擊金人于靜安也,通直郎、權通判建康府錢需,糾率鄉兵,邀敵之後,遂從飛入城,因權府事。 夜,有赤雲亙天,其中白氣貫之,犯北斗及紫微,由東南而散。殿中侍御史沈與求言:「此天愛陛下,出變以示警也。願陛下隨宜措置,略修宗廟、陵寢之祀;多遣親信之臣,迎護柔德帝姬還宮。及取越王之子,使奉朝請,擇謹畏儒臣教之。又,天子所在,謂之朝廷,今號令出於四方者多矣,盡假便宜,即同聖旨。然其大者,虔州一朝廷,秦州一朝廷,號令之極,至為詔矣。願條約便宜事件,度其緩急,特罷行之。申節張浚等,止降指揮,勿為詔令。」 甲寅,金人破定遠縣,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保甯軍承宣使、節制淮南軍馬閭勍為所執。至南京,金人欲降之,不可;欲以為京東安撫使,又不可。敵怒,敲殺之。訃聞,贈檢校少保、昭化軍節度使,諡壯節。 是日,統制官巨師古與戚方戰于宣州城下,方三戰三敗,遂引去。宣州受圍,凡二十有九日,方既去,城之東壁摧裂者數十丈。 乙卯,朝奉郎趙霖知和州。 始,宗弼既渡江,和人共推兵馬都監、武德大夫宋昌祚權領州事,率軍兵固守。逮敵北歸,複圍之。禁軍左指揮使鄭立,亦拳勇忠憤,共激士卒,晝夜備禦不少怠。閱數日,宗弼親督眾攻城,軍士胡廣伏城東北角,發強弩射之,中其左臂。宗弼大怒,立擊破之,昌祚與權通判州事、奉議郎唐景、曆陽令謇譽、司戶參軍徐兟、曆陽尉、成忠郎邵元通皆死譙樓上,敵裂其屍以徇。時士金不降,潰圍而出,保州之西麻湖水寨,推鄉人一二豪者為統領。霖時在江東,間關赴難,軍民言於朝,故命為守。後贈昌祚三官,錄其二子;景、兟、元通皆推恩有差。霖嘗為直徽猷閣,坐贓廢。 戊午,初,帝在明州,諸班直為亂,既誅為首者,遂廢其班。及還會稽,乃命御前中軍統制辛永宗更選兵三百人直殿,然皆烏合之眾。至是趙鼎因奏事言:「陛下初即位,議複祖宗之政,至今未行一二。而祖宗於兵政最為留意,熙甯變舊章,獨不敢議。蓋自藝祖踐阼,與趙普講明利害,著為令典,萬世守之,不可失也,昨明州班直緣訴事紛亂,非其本謀,乃盡廢之,是因咽而廢食。今諸將各總重兵,不隸三衙,則民政已壞,獨衛兵仿佛舊制,亦掃蕩不存。是祖宗之法廢于陛下之手,臣甚惜之。仁宗時,親事官謀不軌,直入禁廷,幾成大禍,既獲而誅,不復窮治,未聞盡棄之也。」帝悟,尋復舊制。 甲子,詔曰:「周建侯邦,四國有藩垣之助;唐分藩鎮,北邊無強敵之虞。永惟涼渺之資,履此艱難之運,遠巡南國,久隔中原,蓋因豪傑之徒,各奠方隅之守。是用考古之制,權時之宜,斷自荊、淮,接於畿甸,豈獨植藩籬于江表,蓋將崇屏翰於京都。欲隆鎮撫之名,為輟按廉之使。有民有社,得專制於境中;足食足兵,聽專征於閫外。若轉移其財用,與廢置夫官僚,理或應聞,事無待報。惟龍光之所被,既並享於終身;苟功烈之克彰,當永傳于後裔。尚賴連衡之力,共輸夾輔之忠。」詔詞,直學士院綦崈禮所草也。 先是范宗尹言:「從官集議分鎮事宜,請以京畿、淮南、湖北、京東、西地方,並分為鎮。除茶鹽之利,國計所系,合歸朝廷置官提舉外,它監司並罷;上供財賦,權免三年,餘令帥臣移用。管內州縣官許辟置,知、通令帥臣具名奏差,朝廷審量除授,遇軍興,聽從便宜。其師臣不因朝廷召擢,更不除代。如能捍禦外寇,顯立大功,當議特許世襲。」 乙丑,右武大夫、忠州刺史知楚州兼管內安撫使趙立為楚、泗州、漣水軍鎮撫使,兼知楚州。時宗弼自六合歸,屯于楚州之九裡徑,欲斷立糧道,立又大破之。 先是劉豫在東平,遣立故人葛進等賚書誘立,令貢稅賦,立大怒,不撤封,斬之。已而又遣沂州舉人劉偲持旗榜招立,具言金人大軍且至,必屠一城生聚,立令將出就戮。偲大呼曰:「公非吾故人乎?」立曰:「吾知忠義為國,豈問故人耶?」趣令纏以油布,焚死市中,且表其旗榜於朝。由是忠義之聲傾天下,遠邇向風歸之。 戊辰,統制官嶽飛獻靜安金人之俘。帝呼人譯問,得女真八人,磔之,餘漢兒分隸諸軍。帝因謂大臣曰:「金人頗能言二聖動靜,雲今在韓州,及皇后、宮人皆無恙。」帝感動,不懌久之。 三省言:「江道遼遠,緩急恐失機會。欲發江東、西為三帥:鄂州路,領嶽、筠、袁、虔、吉州、南安軍;江州路,領洪、撫、信州、興國、南昌、臨江、建昌軍;池州路,領建康府、太平、饒、宣、徽州、廣德軍;並為安撫使。」從之。 先是浙西帥府移治鎮江,故范宗尹請置安撫使于鄂與江、池,謂建康本帥冶,緣近鎮江,而去江州千四百里,獨池在其間,若置帥於此,則沿江道裡甚均,三帥相去各七百里。然池陽僻陋,乃置江東大帥,而建康重地,反為支郡隸之,議者不以為是。 六月,壬申,權通判建康府錢需言捕敵兵一人,自言涿州人。上曰:「此吾民,不可殺也。」令隸諸軍。 金以故遼舊臣耶律哈喱質等十人分治新附州鎮。 癸西,金主命以昏德公女六人為宗婦。 甲戌,以宰相范宗尹兼知樞密院事,罷禦營使。 議者以為:「宰相之職,無所不統。本朝沿五代之制,政事分為兩府,兵權付於樞密,比年又置禦營使,是政出於三也。望罷禦營司,以兵權歸之密院,而宰相兼知。凡軍額有闕,並申樞密增補,不得非時招收,仍用符以遣發。庶幾可以收兵柄,一賞罰,節財用。」於是罷禦營使及官屬,而以其事歸樞密院為機速房焉。自慶曆後,宰相不兼樞密者八十餘年,其複兼蓋自此始。 詔:「初除執政官,正謝日賜衣帶,鞍馬如故事。」 乙亥,詔:「六品以上官及初改京官並給告身,朝官以上給敕,初授官人給綾紙。」 丁醜,太尉、禦營副使劉光世充御前巡衛軍都統制。 光世所領部曲既無所隸,因號太尉兵,侍御史沈與求論其非宜。會禦營司廢,乃以巡衛名其軍,除光世都統制。 戊寅,詔:「御前五軍改為神武軍,禦營五軍改為神武副軍,其將佐並屬樞密院。」 徽猷閣待制、知臨安府季陵複為中書舍人。 陵人對,首上奏曰:「臣觀今日國勢,危如綴旒。大駕時巡,未有駐蹕之地;賢人遠遁,皆無經世之心。兵柄分於下而將不和,政權去於上而主益弱,所恃以僅存者,人心未厭而已。 「前年議渡江,人以為可,朝廷以為不可,故諱言南渡而降詔回鑾。去年議幸蜀,人以為不可,朝廷以為可,故弛備江、淮而經營關陝。以今觀之,孰得孰失?張浚出為宣撫處置使,不過欲迎陛下耳。金人長驅,深入吳、越,至今尚在淮甸,曾無一騎入援王室者。 「維揚之亦,朝廷不及知,而功歸於宦寺;錢塘之變,朝廷不能救,而功歸於將帥。是致陛下信任此曹,有輕朝十之心。黃潛善好自用而不能用人,呂頤浩知使能而不知任賢。自張確、許景衡飽恨而死,劉豫、杜充相繼颺去,凡知幾自重者,往往卷懷退縮矣。 「今天下不可謂無兵,若劉光世、韓世忠、張俊者,各率諸將,同心而謀,協力而行,何所往而不克!然兵柄既分,其情易睽;各招亡命以張軍勢,各效小勞以報主恩;勝不相遜,敗不相救,大敵一至,人自為謀,其能成功哉? 「君臣之間,義同一體,廟堂出命,百官承稟,知有陛下,不知有大臣。大臣在外,事涉形跡,其可作威福以自便乎?張浚在陝右,區處軍事,恐失機會,便宜可也;乃若自降詔書,得無竊命之嫌耶?官吏責以辦事,便宜可也;若安置從臣,得無忌器之嫌耶?以至賜姓氏,改寺額,事類此者,無與治亂,待報何損!是浚在外傷於太專矣。 「三代之得天下者,得其民也;得其民者,得其心也。民墜塗炭,無甚於今日。發掘丘墓,焚燒屋廬,六親不能相保,而戴宋惟舊,實祖宗德澤在人心者未厭也,所望以中興,惟此一事耳。然人心無常,固亦難保,陛下宜有以結之。今欲薄斂以裕民財,而用度方闕;今欲輕徭以舒民力,而師旅方興。罪己之詔屢降,憂民之言屢聞,丁寧切至,終莫之信。蓋動民以行不以言,臣意陛下舉事當,人心服,自足以結之也。爵當賢,祿當功,刑當罪,施設注措無不當於理,天下不心悅而誠服者,未之有也。臣願陛下以其所當慮者,使一二大臣謀之,無偏聽,無自賢,無畏強禦,無徇私昵,處之得其當則人心服,人心服則盜賊將自息而外患亦可圖矣。」 是日,滁、濠鎮撫使劉位為張文孝所殺。 前一日,位引兵入滁州,克之,文孝遁去。詰旦,文孝以其眾複至城下,位即引兵迎敵。位逢兵眾數百,以為己之兵也,乃指揮殺賊,而所逢者賊兵也。位覺之,欲急戰,為賊所殺,權知州事苟某與州縣官皆散走。事聞,詔其子武德郎、閤門宣贊舍人、知泗州綱,起複滁、濠州鎮撫使,贈位武功大夫、忠州防禦使,後為立祠,名剛烈。 己卯,罷臨安府守臣兼浙西同安撫使,以防秋在近,欲責任之專故也。 庚辰,和州進士龔楫率民丁襲金人於新塘,為所殺。 時和州、無為軍鎮撫使趙霖,雖已受命,然寓治水寨,未入城,水寨之眾,乘間出掠敵營。宗弼乃遣偏師築堡新塘,以遏絕濡須之路,楫率二千人襲之,入其營,獲敵兵數百,所掠男女盡縱之。楫歸,道遇敵救大至,其眾多赴水死。楫為敵所得,戟手大罵不絕,敵臠割之,時年二十二。霖上其事於朝,有司以楫率眾無所受命而格其恩。楫,原孫也。 敵之得曆陽也,有士人蔣子春者,平日教授鄉里,敵見其人物秀整,喜,欲命之以官;子春怒駡,為所殺。 乙酉,詔皇兄右監門衛大將軍、忠州防禦使安時權主奉益王祭祀。 先是安時請襲封,事下禮官,以安時非嫡,遂不許。自仁宗以來,諸王后各以一人襲封,至渡江始廢。 戊子,詔遣使撫諭邵青、戚方,以所部赴行在。 時方引兵犯安吉縣之上鄉,浙西、江東制置使張俊以兵討之。或言上鄉路狹,不可行兵,俊乃遣其將王再興招之。會統制官嶽飛追襲其後,方無路進退,始詣俊乞降。方上兵簿,有馬六百匹,所獻金玉珍珠不可計。至行在,日與中貴人蒱博,不勝,取黑漆如馬蹄者用火熁去,皆黃金也,以償博,不下數枚。詔遷方武翼大夫,以其軍六千人隸王侄軍,後因以方為裨將。時人為之語曰:「要高官,受招安。」 乙丑,樞密院進呈劉光世所獲敵人並簽軍狀。參知政事張守曰:「光世謂簽軍不宜留,蓋知吾山川險易,它日叛亡,恐為敵人鄉道。」帝曰:「此皆吾民也,不幸陷於敵,驅質而來,豈其得已!」守曰:「若分置軍伍中,每隊留一二人,豈通遽叛!」帝以為然。 辛卯,大理寺奏魔賊王宗石等款狀,帝曰:「此皆愚民無知,自抵大戮。朕思貴溪兩時間二十萬人無辜就死,不勝痛傷。」乃誅宗石第二十六人於越州市,其餘皆釋之。先是浙西、江東制置使張俊,以全軍討饒、信妖盜,太尉劉光世因命統制官王德、靳賽總兵會之,獲王念經。德等凡屠兩縣,所殺不可勝計。帝聞之不樂,故有此諭。 壬辰,初,山東之破,其士人多不降,有滄州人李齊聚眾沙門島,密人徐文聚眾靈山寺,萊州人范溫聚眾福山島。會河北忠義人護送宗室士幹泛海南歸,文劫之。至是文自稱忠訓郎、權密州都巡檢使,其副宋穩自稱忠翊郎、權兵馬監押,請以所部五千人、海舟百五十泛海來歸。詔各進一官,赴行在。 己亥,封才人張氏為婕妤,和義夫人吳氏為才人。吳氏,開封人,時年十六。自上即位以來,嬪禦未備,及是潘賢妃從隆祐皇太后在虔州,後宮近侍者,惟二人而已。 是月,資政殿大學士陳過庭沒于燕山,年六十;後諡忠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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