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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炎二年(4)


  秋,七月,癸未朔,資政殿學士、東京留守、開封尹宗澤卒。

  澤為黃潛善等所沮,憂憤成疾,疽作於背,至是疾甚。諸將楊進等排闥入問,澤矍然起曰:「吾固無恙,正以二帝蒙塵之久,憂憤成疾耳。爾等能為我殲滅強敵,以成主上恢復之志,雖死無恨!」眾皆流涕曰:「願盡死。」諸將出,澤複曰:「吾度不起此疾,古語雲:『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遂卒,年七十。是日,風雨晦冥,異于常日。澤將歿,無一語及家,但連呼「過河」者三。遺表猶贊帝還京,先言「已涓日渡河而得疾」,其末曰:「屬臣之子,記臣之言,力請鑾輿,亟還京闕,大震雷霆之怒,出民水火之中。夙荷君恩,敢忘屍諫!」

  澤自奉甚薄,方謫居時,饘粥不繼,吟嘯自如。晚年俸入稍厚,亦不異疇昔,嘗曰:「君父當側身嘗膽,臣子乃安居美食邪!」所得俸賜,遇寒士與親戚貧困者,輒分之,養孤遺幾百餘人。死之日,都人為之號慟,朝野無賢愚,皆相吊出涕。

  初,澤既拘留金使,帝屢命釋之,澤不奉詔。至是資政殿大學士充祈請使宇文虛中至東京,而澤已病,虛中攝留守事,遂歸之。

  時帝已除澤門下侍郎兼禦營副使、東京留守,命未下而訃聞,詔贈觀文殿學士。後諡忠簡。

  甲申,葉濃自福州引兵破寧德縣,複還建州,既而又破政和、松溪二縣。

  戊子,詔:「自今士卒有犯,並依軍法,不得剜眼、刳心,過為慘酷。」令禦營使司行下。

  乙未,侍衛以軍都指揮使郭仲荀為京城副留守。

  甲辰,以北京留守、河北東路制置使社充為樞密直學士,充開封尹、東京留守。且命充鎮撫軍民,盡瘁國事,以繼前官之美;遵稟朝廷,深戒妄作,以正前官之失。

  自宗澤卒,數日間將士去者十五,都人憂之,相與請於朝,言澤子宣教郎穎嘗居戎幕,得士卒心,請以繼其父任。會充已除留守,詔以穎直秘閣,起複,充留守判官。充無意恢復,盡反澤所為,由是澤所結兩河豪傑皆不為用。

  金人聞宗澤死,決計用兵,河北諸將欲罷陝西兵,並力南伐,河東諸將不可,曰:「陝西與西夏為鄰,事重體大,兵不可罷。」左副元帥宗翰曰:「初與夏人約夾攻宋而夏人弗應,而耶律達實在西北交通西夏。吾舍陝西而會師河北,彼必謂我有急難,將乘間竊發以牽制吾師,非計也。宋人積弱,河北不虞,宜先事陝西,略定五路,既戡西夏,然後取宋。」時宗翰之意,欲舍江、淮而專事于陝,諸將無能識其意者。議久不決,奏請于金主。金主曰:「康王當窮其所往而追之。俟平宋,當立藩輔如張邦昌者。陝右之地,亦未可置而不取也。」乙巳,命洛索平陝西,博勒和監軍。以尼楚赫守太原,耶律伊都留雲中。命宗翰南伐,會東師于黎陽津。

  金移宋二帝於上京。

  是月,禮部貢院言應詞學兼茂科朝奉郎袁正功合格,詔減二年磨勘。正功,無錫人也。

  燕山人劉立芸,聚眾攻破城邑,所至不殺掠,但令饋糧,蕃、漢之民歸者甚眾。

  金洛索遣兵攻解州之朱家山,統領忠義軍馬邵興苦戰三日,敗之。

  八月,甲寅,初鑄禦寶,一曰「皇帝欽崇國祀之寶」,二曰「天下合同之寶」,三曰「書詔之寶」。

  庚申,殿中侍御史馬伸言:「黃潛善、汪伯彥為相以來,措置天下事,未能愜當物情,遂使敵國日強,盜賊日熾,國步日蹙,威權日削。且如二聖北狩,社稷不絕如線者,系陛下一人。三鎮未複,不當都汴,以處至危之地。然前日下還都之詔以謫許景衡,至如今日,當如之何?其不慎詔令有如此者!草茅對策,誤不加式,考官罰金可矣,而一日黜三舍人,乃取沈晦、孫覿、黃哲輩以掌絲綸。其黜陟不公有如此者!又如吳給、張訚以言事被逐,邵成章緣上言遠竄,今是何時,尚以言為諱?其壅塞言路有如此者!又如祖宗舊制,諫官、禦史有闕,禦史中丞、翰林學幹具名取旨,三省不與,潛善近來自除台諫,仍多親舊,李處遁、張浚之徒是也。觀其用意,不過欲為己助。其毀法自恣有如此者!又如張愨、宗澤、許景衡,公忠有才,皆可重任,潛善、伯彥忌之,沮抑至死。其妨功害能有如此者!又如有人問潛善、伯彥救焚拯溺之事,則二人每曰難言,其意蓋謂陛下制之不得施設。或問陳東事,則曰外廷不知,蓋謂事在陛下也。其過則稱君善則稱己有如此者!又如呂源狂橫,陛下逐去數月,由郡守而升發運。其強很自專有如此者!又如禦營使雖主兵權,凡行在諸軍皆禦營使所統,潛善、伯彥別置親兵一千人,請給居處,優於眾兵。其收軍情有如此者!陛下隱忍不肯斥逐,塗炭蒼生,人心絕望,則二聖還期,在何時邪?臣每念及此,不如無生。歲月如流,機會易失,不早改圖,大事去矣。」疏留中不出。

  承議郎趙子砥自燕山遁歸,至行在,帝命輔臣召問於都堂,且取子砥所得上皇禦書以進。子砥奏此事甚悉,大略言:「金人講和以用兵,我國斂兵以待和。邇來遣使數輩,皆不得達。劉彥宗曰:『金國只納楚使,焉知複有宋也!』是則我國之與金國,勢不兩立,其不可講和明矣。往者契丹主和議,女直主用兵,十餘年間,竟滅契丹,今複蹈其轍。譬如畏虎,以肉喂之,食盡終必噬人。若設陷阱以待之,然後可以制虎矣。」後半月,複以子砥為鴻臚寺丞。已而賜對,嘉獎,遂以子砥知台州。

  癸亥,兵部尚書盧益言:「近世以田括丁,號為民兵,有古鄉兵之遺意。請命提刑檢察。」從之。

  己巳,詔:「試學官並用詩賦,自來年始。」

  辛未,徽猷閣待制、江南等路制置發運使、提領措置東南茶鹽梁揚祖遷徽猷閣直學士,以措置就緒也。

  茶法自政和以來,許商人赴官買引,即園戶市茶,赴合同場秤發。淮、浙鹽則官給亭戶本錢,諸州置倉,令商人買鈔算請,每三百斤為袋,輸鈔錢十八斤。閩、廣鹽則隸本路漕司,官般官賣,以助歲計,公私便之。自揚祖即真州置司,歲入錢六百萬緡。其後曆三十年,東南歲榷茶,以斤計者,浙東七州八萬,漸西五州四十八萬,江東八州三百七十五萬,江西十一州四百四十五萬,湖南八州一百一十三萬,湖北十州九十萬,福建五州九十八萬,淮西四州一萬,廣東二州二千,廣西五州八萬,皆有奇。合東南產茶之州六十五,總為一千五百九十餘萬斤,通收茶引錢二百七十餘萬緡。鹽以石計者,浙西三州一百十三萬,浙東四州八十四萬,淮東三州二百六十八萬,廣東三州三十三萬,廣西五州三十三萬,率以五十斤為一石,皆有奇。以斤計者,福建四州二千六百五十六萬。合東南產鹽之州二十二,總為二萬七千八百一十六萬餘斤,通收鹽息錢一千七百三十餘萬緡,後增至二千四百萬緡。而四川三十州,歲產鹽約六千四百餘萬斤,隸總領財賦所贍軍;成都府路九州,利路二州,歲產茶二千一百二萬斤,隸提舉茶馬,皆不系版曹之經費焉。

  丁醜,金主命以宋二庶人素服見太祖廟,遂入見金主於乾元殿,封趙佶為昏德公,趙桓為重昏侯。

  庚辰,詔:「東京所屬官司,般發祭器、大樂、朝祭服、儀仗、法物赴行在。」時帝將祀天南郊,命有司築壇于揚州南門內江都縣之東南,而從行無器仗,故取之舊都焉。

  辛巳,右武大夫、忠州防禦使、河北、京東都大捉殺使李成引兵入宿州。

  初,成既不能渡河,朝廷恐其眾太盛,命成分所部三千人往應天府及宿州就糧,餘赴行在。有道士陶子思者,謂成有割據之相,戲之西取蜀,成遂有叛意。乃分軍為二,一侵泗州,別將主之,一侵宿州,成自將之,皆約八月晦日。至是成陳仗入城,宿人初不之備,軍入未半,即有登城者。俄頃,縱火焚掠,盡驅強壯為軍。別將犯泗州者不及期,乃焚虹縣而還,複與成會。成知事不集,妄以前軍史亮反、己即時撫定告於朝,朝廷待以不疑,乃就賜鎧甲。成遂屯符離,軍勢甚盛。

  工部員外郎滕茂實,既為金所拘,憂憤成疾,是月,卒於雲中。

  九月,甲申,京城外巡檢使丁進叛,率眾犯淮西。

  進初受宗澤招,澤卒,乃去。時韓世忠軍中有進餘黨百餘人,世忠盡斬於揚州竹西亭。斬至王權,有武臣段思者,勸世忠釋而用之。尋命禦營右軍副統制劉正彥以所部收進。

  庚寅,帝禦集英殿,賜諸路類省試正奏名進士李易等四百五十一人及第、出身、同出身,而川、陝、河北、京東正奏名進士一百四人,以道梗不能赴,皆即家賜第。特奏名張鴻舉已下至五等皆許調官,鴻舉以龍飛恩特附第二甲。易,江都人;鴻舉,邵武人也。故事,殿試上十名,例先納卷子御前定高下。及提禦藥院以例奏,帝不許,曰:「取士當務至公,既有初複考、詳定宮,豈宜以朕意更自升降!自今勿先進卷子。」

  壬辰,詔:「朝議大夫褚宗鄂第二十一人,並令乘驛赴行在;秘書省校書郎富直柔、太學正王覺,並令赴都堂審察。」

  先是,帝嘗語大臣以從官班列未當,且謂黃潛善曰:「求賢,宰相之職也,宜加意詢訪。」因命取舊從臣姓名來上,亦有召還複用者。它日,帝又以人才未能廣收為言,潛善乃請用祖宗故事,命近臣各舉所知一二人以俟選擇。於是戶部尚書呂頤浩舉宗鄂,兵部尚書盧益舉朝請郎惠柔民,刑部尚書兼侍讀王賓舉新通判襄陽府程千秋,翰林學士葉夢得舉直龍圖閣、新知潭州辛柄、朝散郎致仕王庭芳,端明殿學士、提舉醴泉觀黃潛厚舉登州學教授鄒潛,禦史中丞兼侍讀王綯通舉直郎蔡向,吏部侍郎劉玨舉前秀州崇德縣令鄧根、從事郎朱鞸,禮部侍郎張浚舉富直柔,工部侍郎康執權舉王覺及朝請大夫李公彥,給事中黃哲舉杭州州學教授李誼,中書舍人黃唐傅舉朝請大夫、知興化軍張讀,中書舍人張徵舉從政郎致仕周虎臣等,各二人。帝問輔臣:「今所舉進士人,卿等有識者否?」潛善曰:「臣等未識者數人,亦皆知名之士。」帝甚喜。宗鄂,高密人;柔民,晉陵人;潛,浩弟;根,邵武人;鞸,安吉人;公彥,臨川人;誼,南昌人;讀,閩縣人;虎臣,管城人也。政和間,虎臣為永康令,部使者科須甚峻,虎臣爭不聽,即請老,人惜其去,繪像祠之,至是得召。

  是日,葉濃入浦城縣。

  癸巳,金人破冀州,權知軍州事單某自縊死。

  初,權邦彥既以兵赴帥府勤王,有將官李政者,措置守城甚有法,紀律嚴明。金人攻城,屢禦退之。或夜劫金人寨。所得財物盡散士,無纖豪入私,由是皆用命。一日,金人攻城甚急,有登城者,火其門樓,與官軍相隔。政曰:「事急矣,能躍火而過者有重賞。」於是有數十人以濕氈裹身,持仗躍火,大呼力戰。金人驚駭,有失仗者,遂敗走。至是金以計誘其副將使害政,故不能保。事聞,贈政忠州刺史。

  乙未,詔:「諸路禁兵隸帥府,土兵射士隸提刑司,即調發,皆無過三之一。」

  丁酉,賜新及第進士錢千七百緡,為期集費。自是以為故事。李易等以帝憂勞,辭聞喜宴,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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