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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七年(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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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月,丁卯,遼主駐藕絲澱。 壬申,遣中使賜韓琦、富弼、文彥博、曾公亮詔曰:「通好北敵,凡八十年,近歲以來,生事彌甚。代北之地,素無定封,故造釁端,妄來理辨。比敕官吏同加按行,雖圖籍甚明,而詭辭不服。今橫使複至,意在必得。敵情無厭,勢恐未已,萬一不測,何以待之?古之大政,必諮故老,卿其具奏。」 琦奏言:「臣觀近年朝廷舉事,似不以大敵為恤。始為陛下謀者,必曰自祖宗以來,因循苟且,治國之本,必先聚財積穀,募兵于農,則可鞭笞四夷,複唐故疆。故散青苗錢,為免役法,置市易務,次第取錢。新制日下,更改無常,而監司督責,以刻為明。今農怒於畎畝,商歎于道路,長吏不安其職,陛下不盡知也。夫欲攘斥四夷以興太平,而先使邦本困搖,眾心離怨,此則為陛下始謀者大誤也。臣今為陛下計,宜遣報使,且言:『向來興作,乃修備之常,豈有它意。疆土素定,悉如舊境,不可持此造端,以墮累世之好。』可疑之形,如將官之類,因而罷去。益養民愛力,選賢任能,疏遠奸諛,進用忠鯁,使天下悅服,邊備日充。若其果自敗盟,則可一振威武,恢復故疆,攄累朝之宿憤矣。」 弼言:「朝廷諸邊用兵,遼所以先期求釁。不若委邊臣詰而嚴備之,來則禦,去則備;親征之謀,未可輕舉。且選人報聘。彼籍吾歲賜,方能立國,豈無欲安靜之理!」 彥博言:「蕭禧之來,欲以北亭為界,緣慶曆西事未平之時,來求黃嵬之地,容易與之。中國禦戎,守信為上,必以誓書為證。若萌犯順之心,當預備邊,使戰勝守固而已。」 公亮言:「嘉祐間,夏國妄認同家堡為界,延州牒問,遂圍大順,寇邊不已,絕其歲賜,始求帖服。今待遼極包容矣,不使知懼,恐未易馴擾。控制之術,毋令倒持。」 帝召劉忱、呂大忠與執政議之,將從其請。大忠曰:「彼遣一使來,即與地五百里;若使魏王英弼來,盡索關南地,亦與之乎?」帝默然。忱與大忠堅執不與,掃政知不可奪,乃罷忱還三司,許大忠終制。 丁醜,遼命有司頒行《史記》、《漢書》。 遼以知薊州事耶律庶箴善屬文,遷都林牙。庶箴上表,乞廣本國姓氏曰:「我朝創業以來,法制修明,惟姓氏止分為二,耶律與蕭而已。始,太祖制契丹文字,取諸部鄉里之名,續作一篇,著於卷末。臣請推廣之,使諸部各立姓氏,庶男女婚媾,有合典禮。」遼主以舊制不可遽厘,不聽。 戊寅,詔浙西路提舉司出米賑常、潤州饑。 韓絳請選官置司,以天下戶口、人丁、稅賦、場務、坑冶、河渡、房園之類,租額、年課及一路錢谷出入之數,去其重複,歲比較增虧、廢置及羨餘、橫費,計贏闕之處,使有無相通,而以任職能否為黜陟,則國計大綱可以省察。三司使章惇亦以為言。庚辰,詔置三司會計司,以絳提舉。 範純仁自和州徙知邢州,未至,癸巳,詔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慶州。純仁過闕,入對,帝曰:「卿父在慶著威名,卿今繼之,可謂世職。卿隨侍既久,兵法必精,邊事必熟。」純仁度必有以開邊之說誤帝者,對曰:「臣儒家,末嘗學兵法。先臣守邊時,臣尚幼,不復記憶。且今日事勢,宜有不同。陛下使臣繕治城壘,愛養百姓,臣策疲駑不敢辭。若使開拓封疆,侵攘邊境,非臣所長,願別擇才帥。」帝曰:「卿才何所不能,顧不肯為朕悉心耳。」遂行。 十一月,戊午,高麗貢於遼。 己未,冬至,合祭天地於圜丘,以太祖配。 呂惠卿得君怙權,慮王安石複進,乃援郊祀赦例,薦安石為節度使。方進劄,帝察知其情,遽問曰:「安石去不以罪,何故用赦複官?」惠卿無以對。 十二月,丙寅,省熙、河、岷三州官百四十一員。 丁卯,文武官加恩。 以知熙州王韶為樞密副使。 辛巳,遼詔改明年元曰大康。大赦。 往時高麗入貢,皆自登州。是歲,遣其臣金良鑒來言,乞改塗由明州詣闕;從之。 淯井、長寧夷十郡、八姓及武都夷皆內附。 遼生女直部節度使阿庫納卒。女直本女真,避遼興宗諱,改曰女直。其始祖曰函普,函普生烏魯,烏魯生跋海,跋海生綏可,綏可生石魯,石魯生阿庫納,阿庫納能役屬諸部。會遼五國佛甯部節度使巴哩美叛,遼將致討,阿庫納恐遼兵深入,得其山川險易,或將圖之,乃告遼曰:「彼可計取也。若用兵,必先走險,非歲月可平。」從之。阿庫納因襲而禽之以獻。遼主召見,燕賜加等,授生女真部節度使,始有官屬,紀綱漸立矣,然不肯受印,系遼籍。其部內舊無鐵,鄰國有以甲胄往鬻者,必厚價售之。得鐵既多,因以修弓矢,備器械,兵勢稍振,前後願附者眾。至是五國穆延部舍音貝勒複叛遼,阿庫納伐之,舍音敗走。阿庫納將見邊將,自陳敗舍音之功,行次拉林水,疾作而死。於是和裡布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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