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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七年(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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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戊戌朔,左司郎中、天章閣待制李師中言:「旱既太甚,民將失所。今日之事,非有動民之行,應天之實,恐不足以塞天變。伏望詔求方正有道之士,召詣公車對策;如司馬光、蘇轍輩,複置左右,以輔聖德。如此而後,庶幾有敢言者。臣愚不肖,亦未忘舊學,陛下欲為富國強兵之事,則有禁暴豐財之式;欲為代工熙載之事,則有利用厚生之道。有臣如是,陛下其舍諸!」帝以師中敢肆誕謾,輒求大用,責授和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師中素為王安石所惡,至是呂惠卿附安石意,請出師中疏付外,因摘其語激帝怒,遂廢斥之。 壬寅,雨雹;癸卯,又雨雹。 辛亥,罷制科。自孔文仲對策忤王安石意,因言於帝曰:「進士已罷詩賦,所試事業,即與制科無異,何必得置是邪?」帝然之。已而秘閣考試所言應制科陳彥古所試六論不識題及字數皆不足,至是呂惠卿執政,複言制科止於記誦,非義理之學,遂詔罷之。 丙辰,以館閣校勘呂升卿、國子監直講沈季長並為崇政殿說書。升卿,惠卿弟也,素無學術,每進講,多舍經而談財穀利害。帝時問以經義,升卿不能對,輒目季長從旁代對。帝問難甚苦,季長辭屢詘。帝問從誰受此義,曰:「受之王安石。」帝笑曰:「然則且爾。」季長雖党附安石,而常非王雱、王安禮及呂惠卿所為,以為必累安石。雱等甚惡之,故不甚進用。 壬戌,國子監言:「太學生員多而齋舍少,先以朝集院為律學外,屋尚百餘間,乞盡充學舍。」從之。為屋百楹,學者以千計。 乙丑,大雨水,壞陝、平陸二縣。 丙寅,遼主以久旱,命錄囚。 是月,三司使曾布、提舉市易司呂嘉問並罷。 初,嘉問提舉市易,連以羨課受賞,帝聞其擾民,以語王安石,安石力辨,至詆帝為叢脞,不知帝王大略。且曰:「非嘉問,孰敢不避左右近習?非臣,孰為嘉問辨?」帝曰:「即如是,士大夫何故以為不便?」安石請言者姓名,令嘉問條析以奏。時市易隸三司,嘉問恃勢陵使薛向,出其上。及布代向,懷不能平。會帝出手劄詢布,布訪于魏繼宗,具上嘉問多收息幹賞,挾官府而為兼併之事。帝將委布考之,安石言二人有私忿,於是詔布與惠卿同治。惠卿故憾布,脅繼宗使誣布,繼宗不從。布言惠卿不可共事,帝欲聽之,安石持不可。帝遂詔中書曰:「朝廷設市易,本為平准以便民,若《周官》泉府者;今顧使中人之家失業若此,吾民安得泰然也!宜厘定其制。」 布見帝,言曰:「臣每聞德音,欲以王道治天下。今市易之為虐,駸駸乎間架、除陌之事矣。如此之政,書于簡牘,不獨唐、虞、三代所無,曆觀秦、漢以來衰亂之世,恐未之有也。嘉問又請販鹽鬻帛,豈不貽笑四方?」帝頷之。事未決,安石去位。惠卿執政,遂治前獄,請令中書悉取案牘異同以奏。後二日,布對延和殿,條析先後所陳並較治平、熙甯出入錢物數以聞。帝方慮歲費浸廣,令布送中書。至是詔章惇、曾孝寬鞫布所究市易事,又令戶房會財賦數,與布所陳異,而嘉問亦以雜買務多入月息不覺,皆從公坐有差。未幾,並落職,布出知饒州,嘉問出知常州。 六月,戊辰,遼主親出題試進士,旋放進士劉霄等如額。 壬申,遼主命臣庶皆得直言得失。 丙子,遼主禦永安殿策賢良。 丁亥,廣州鳳凰見。 以瑪爾戩為榮州團練使,賜姓名趙思忠。 辛卯,詔以司天監新制渾儀、浮漏于翰林天文院安置。 初,日官皆市井庸販,法象、圖器,一無所知。乃以太子中允沈括提舉司天監,始制渾儀、景表、五壺浮漏;招衛樸造新曆;募天下上太史占書,雜用士人,分方技科為五。至是渾儀、浮漏成,括與秋官正皇甫愈等各賜銀絹有差。 乙亥,詔監安上門鄭俠勒停,編管汀州。 始,朝廷以俠為狂,置而不問。及呂惠卿執政,命下之日,京師大風,雨土,翳席逾寸。俠又上疏論之,仍取唐魏征、姚崇、宋璟、李林甫、盧杞傳為兩軸,題曰《正直君子邪曲小人事業圖》,跡在位之臣,暗合林甫輩而反於崇,璟者,各以其類,複為書獻之。疏極陳時政得失、民間疾苦,凡五千言,且曰:「安石為惠卿所誤至此,今複相扳援以遂前非,不復為宗社計。昔唐天寶之亂,國忠已誅,貴妃未戮,人以為賊本尚在。今日之事,何以異此!」惠卿大怒,白旁,重責之。 乙酉,帝謂輔臣曰:「天下財用,朝廷若少留意,則所駛可勝計。昨者撥並軍營,令會計減軍員十將以下三千餘人,除二節特支及傔從外,一歲省錢四十五萬緡,米四十萬石,紬絹二十萬匹,布三萬端,草二百萬束。若每事如此,及諸路轉運使得人,更令久任,使之經畫,財其可勝用哉!」 秋,七月,癸卯,群臣五上尊號曰紹天憲古文武仁孝皇帝,不許。 丙辰,遼主如秋山。 遼俗君臣尚獵,而遼主尤善騎射,往往以國服先驅,所乘馬號飛電,瞬息百里,常馳入深林邃谷,扈從求之不得。蕭後素慕唐徐賢妃之為人,上疏諫曰:「妾聞穆王遠駕,周德用衰;太康佚豫,夏社幾屋。此遊佃之往戒,帝王之高抬貴手也。頃見駕幸秋山,不閑六禦,特以單騎從禽,深入不測,此雖威神所屆,萬靈自為擁護,倘有絕群之獸,果如東方所言,則溝中之豕,必敗簡子之駕矣。妾雖愚暗,竊為社稷憂之。惟陛下尊老氏馳騁之戒,用漢文吉行之旨,不以其言為牝雞之晨而納之。」遼主雖嘉納而心頗厭遠。以後遂稀得見。 遼有女子耶律常格,太師迪嚕之妹也,操行修潔,自誓不嫁,能詩文,不苟作。嘗作文以述時政,其略曰:「君以民為體,民以君為心。人主當任忠賢,人臣當去比周,則政化平,陰陽順。欲懷遠則崇恩尚德,欲強國則輕徭薄賦。四端、五典,為治教之本;六府、三事,實生民之命。淫侈可以為戒,勤儉可以為師。錯枉則人不敢詐,顯忠則人不敢欺。勿泥空門,勿飾土木,勿事邊鄙,妄費其金帛。滿當思溢,安必慮危。刑罰當罪,則民勸善;不寶遠物,則賢者至。建萬世磐石之業,制諸邦強橫之心。欲率下則先正身,欲治遠則始朝廷。」所言多切時弊,遼主雖善之而不能用。時樞密使耶律伊遜方攬權,聞其才,屢求詩,常格遺以回文,伊遜知其諷己,銜之。 癸亥,以米十五萬石賑河北西路災傷。 是日,遼主謁慶陵。 時免役出錢或未均,司農寺言五等丁產簿多隱漏不實。呂惠卿用其弟曲陽縣尉和卿計,創手實法,請行之。其法,官為定立物價,使民各以田畝、屋宅、資貨、畜產隨價自占。凡居錢五,當蕃息之錢一。非用器、食粟而輒隱落者許告,獲實,以三分之一充賞。預具式示民,令依式為狀,縣受而籍之,以其價列定高下,分為五等,既該見一縣之民物產錢數,乃參會通縣役錢本額而定所當輸錢。詔從其言,於是民家尺椽寸土,檢括無遺,至雞豚亦遍抄之。 初,惠卿創是法,猶令災傷五分以上不預。荊湖察訪使蒲宗孟上言:「此天下之良法,使民自供,初無所擾,何待豐歲!願詔有司勿以豐凶弛張其法。」從之,民由是益困。 八月,丙戌,命知制誥沈括為河北西路察訪使。先是遣內侍籍民車,人未喻朝廷意,相擾為憂。又,市易司患蜀鹽不可禁,欲盡實私井而運解鹽以給之。言者論二事如織,皆不省。括侍帝側,帝顧曰:「卿知籍車乎?」對曰:「知之。」帝曰:「何如?」括曰:「敢問欲何用?」帝曰:「北邊以馬取勝,非車不足以當之。」括曰:「車戰之利,見於曆世。巫臣教吳子以車戰,遂霸中國;李靖偏箱鹿角,以禽頡利。臣但未知一事,古人所謂兵車者,輕車也,五禦折旋,利於便捷。今民間輜車,重大椎朴,以牛挽之,日不能三十裡,少蒙雨雪,則跬步不進,故世謂之太平車,恐兵間不可用耳。」帝喜曰:「人言無及此者,朕當思之。」遂問蜀鹽事,括對曰:「私井既容其撲賣,則不得無私易。一切實之,而運解鹽,使一出官售,此亦省刑罰、籠遺利之一端。然忠、萬、戎、瀘間,夷界小井尤多,不知遼鹽又何如止絕?若更須列候加警,則恐得不償費。」帝頷之。明日,二事俱寢。執政喜,謂括曰:「君有何術,立談而罷此二事?」括曰:「聖主可以理奪,不可以言爭。若車可用,虜鹽可禁,括不敢以為非也。」括自太子中允擢知制誥才三月,至是察訪河西路所陳凡三十一事,詔皆可之。 癸巳,集賢院學士宋敏求上編修《閤門儀注》。 九月,丁未,有司言:「供億錢谷多在浙西,計置及水利事盡在蘇、秀等,今分為西路,必至闕事。」於是詔兩浙仍合為一路。 庚戌,遼主如東京,謁二儀、五鸞殿。 壬子,三司火,自巳至戌止,焚屋千八十楹,案牘殆盡。時元絳為三司使,宋迪為判官,迪遣使煮藥失火。火熾,帝禦西角樓以觀。知制誥章惇判軍器監,遽部本監役兵往救,經由西角樓,帝顧問,左右以惇為對。明日,迪奪官,絳罷,以章惇代之。詔諸路,熙甯五年文帳悉封上,防其因火為奸也。 癸醜,置三十七將,京畿七、河北十七、京東十、京西三,從蔡挺請也。 知大名府文彥博言:「河溢壞民田,多者六十村,戶至萬七千,少者九村,戶至四千六百,願蠲租稅。」從之。又命都水詰官吏不以水災聞者。外都水監丞程昉以憂死。 都水監丞劉璯言:「自開直河,閉魚肋,水勢增漲,行流湍急,漸塌河岸;而許家港、清水鎮河極淺漫,幾於不流。雖二股深快,而薄泊以東,下至四界首,退出之田,略無固護。設遇漫水出岸,牽回河頭,將複成水患。宜候霜降水落,閉清水鎮河,築縷河堤一道,以遏漲水,使大河複循故道。又退出良田數萬頃,俾民種耕。而博州界堂邑等退背七埽,歲減修護之費,公私兩濟。」從之。 代北疆議逾時不決,遼複遣蕭禧來言。甲寅,詔樞密院議邊防。 癸亥,遼主祠木葉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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