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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元年(3)


  秋,七月,癸亥,鄜延鈐轄張亢上疏言:「舊制,諸路部署、鈐轄、都監,各不過三兩員。今每路多至十四五員,少亦不減十員,權均勢敵,不相統制,凡有議論,互執不同。請約故事,別創使名,每路軍馬事止三兩員領之。」

  又曰:「昨延州之敗,蓋由諸將自守,不相為援。請令邊城預定其法,凡賊入寇,某處為聲援,某城寨相近出敢死士,某處設都、同巡檢,則各扼其要害。又令鄰路將取某救應,仍須暗以旗幟為號。昨劉平救延州,前鋒軍馬陷賊寨者四指揮,平竟不知。又,趙瑜領軍馬間道先進,而趙振與王逵等趨寨門,至高頭,平報賊張青蓋駐山東,振麾兵掩襲,乃其子瑜也。臣在山外策應,未嘗用本指揮旗號,自以五行支幹別為引旗。若甲子日,本軍相遇,則先者張青旗,後者以緋旗應之,此是幹相生也。其幹相克,支相生,支幹相生相剋亦如之。蓋兵馬出入,則百步之外不能相認,若不預立號,必誤軍期。」

  又曰:「兵官務要張皇邊事。劉平之敗,正由貪功輕進。鎮戎軍最近賊境,每探馬至,不問賊之多少,部署、鈐轄、知軍、都監皆出,至邊壕,則賊已去矣。蓋權均勢埒,不肯相下,若其不出,則恐得怯懦之罪。又,比來諸班諸軍有授諸司使、副至侍禁、殿直者,亦有白身試武藝而得官者;而諸路弓箭手,生長邊陲,父祖效命,累世捍賊,乃無進擢之路,何以激勸邊民!」

  初,亢請乘驛入對,詔令手疏上之,其後多施用者。

  乙丑,遣同修起居注祥符郭稹等使遼,告以用兵西邊。議者謂元昊潛結遼人,恐益為邊患,故特遣稹等諭意。遼主厚禮之,與同出觀獵,延稹射,一發中走兔,眾皆愕視。遼主遺以所乘馬及它物甚厚。

  己巳,降鄜延副都部署趙振為白州團練使,知絳州。

  元昊自正月攻圍塞門寨,振代範雍守延州,有兵七千八百餘人,按甲不動。寨中兵方千人,屢告急。五月初,振始遣百餘人赴之,寨遂陷。都轉運使龐籍劾奏振畏懦,故坐貶。

  庚午,禦延和殿,閱諸軍習戰陣。

  丁醜,遼主如秋山。

  八月,乙酉,以太常丞田況為陝西經略安撫司判官,試校書郎胡瑗為經略安撫司句當公事。況從夏竦,瑗從范仲淹所辟也。

  乙未,以史館修撰富弼為遼主正旦使。

  戊戌,罷天下寺觀用金箔飾佛像。

  癸卯,遣屯田員外郎劉渙使邈川,諭嘉勒斯賚出兵助討西賊。嘉勒斯賚召酋豪大犒,約盡力無負,然終不能有功也。

  戊申,同知樞密院事夏守贇罷為天平節度使、判澶州。守贇以子隨卒,引疾求罷,從之。以龍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杜衍同知樞密院事。

  己酉,徙知廣州段少連為龍圖閣學士,知涇州。

  廣州多蜑、猺,雜四方遊手,喜乘亂為寇奪。上元然燈,有報蕃市火者,少連方燕客,作優戲,士女聚觀以萬計,其僚請罷燕,少連曰:「救火不有官乎?」作樂如故。須臾,火息,民不喪一簪,眾服其持重。范仲淹經略西邊,薦少連才堪將帥,故有是命。未至而少連卒。

  庚戌,以范仲淹兼知延州,徙知延州張存知澤州。初,存自陝西都轉運使徙延州,遷延不即行,既至,乃雲素不知兵,且以親年八十求內徙。仲淹因自請代存,從之,先是詔分邊兵,部署領萬人,鈐轄領五千人,都監三千人,有寇則官卑者先出。仲淹曰:「不量賊眾寡而出戰,以官為先後,取敗之道也。」乃分州兵為六將,將三千人,分部教之,量賊眾寡,使更出禦賊,賊不敢犯,即而諸路皆取法焉。夏人相戒曰:「無以延州為意,今小範老子腹中自有數萬甲兵,不比大範老子可欺也!」大范,蓋指雍雲。

  辛亥,詔范仲淹、葛懷敏領兵驅逐塞門等砦蕃騎出境,仍募已前弓箭手,給地居之。

  壬子,以益州草澤伊縝為試校書郎。縝數上疏言事,丁度、楊偕薦其才,召試學士院而命之。

  延州都監靈武周美言於范仲淹曰:「賊新得志,其勢必複來。金明當邊沖,我之蔽也,今不亟完,將遂失之。」仲淹因囑美複城如故。數日,賊數萬薄金明,陣於延州城北,美領眾三千力戰。會暮,援兵不至,乃徙軍山北,多設疑兵;賊望見,以為救至,即引去。時諸將多不利,美十餘戰,平族帳二百,焚其帳二十,複故城堡甚眾。

  參知政事李若穀,以耳疾累章辭位,九月,戊午,罷為資政殿大學士、吏部侍郎、提舉會靈觀事。宮觀置提舉自若穀始。

  以知樞密院事宋綬為兵部尚書,起複翰林學士晁宗愨為右諫議大夫,並參知政事。

  以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鄭戩為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戩在三司才半歲,複轉運使考課格,分別殿最;又句校三司出入,得羨錢四百萬緡。

  己未,以知制誥葉清臣為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事。中書進擬三司使,清臣不在選,帝特用之。清臣始奏編前後詔敕,使吏不能欺,簿帳之叢冗者,一切刪去。內東門禦廚,皆內侍領之,凡所呼索,有司不敢問,乃為合同以檢其出入。

  以都官員外郎普州景泰為左藏庫使、知寧州。泰嘗通判慶州,言「元昊包藏禍心,一旦有警,何以應敵!」三疏不報。已而元昊果反,泰複上《邊臣要略》二十卷,《平戎策》十五篇,於是有薦泰知兵者,召對稱旨,遂換武秩雲。

  辛酉,降知杭州、天章閣待制司馬池知虢州。池性朴易,剸劇非所長,轉運使江鈞、張從革劾池決事不當及稽留德音,坐是左遷。始,轉運使既奏池,會吏有盜官銀器系州獄,自陳為鈞掌私廚,出所費過半;又,越州通判載私物盜稅,乃從革之姻遣人私請。或謂池可舉劾以報仇,池曰:「吾不為也。」人稱其長者。

  癸亥,知絳州趙振降責潭州安置,坐觀望逗撓,致陷塞門也。

  詔:「自今都部署司及諸路部署司,應有寨柵申報賊寇入界,不以多少遠近,並須畫時救應。」

  乙丑,詔:「河北、河東路強壯、陝西、京東、西路新置弓手,皆以二十五人為團,置押官;四團為都,置正副都頭各一人;五都為指揮,置指揮使;各以階級伏事,年二十系籍,六十免,取家人或它戶代之,聽私置弓弩。每歲十月後、正月前,分番上州教閱,半月即遣歸農。或遇非時句集守城及捕盜,日給糧二升。以籍上兵部,按舉不如法者。」

  丙寅,夏人寇三川寨,鎮戎軍西路都巡檢楊保吉死之。明日,涇原路都監劉繼宗、李緯、王秉等分兵出戰,皆失利。涇州駐泊都監開封王珪將三千騎來援,自瓦亭寨至師子堡,賊圍之數重,珪奮擊,賊披靡,殺賊將二人,獲首級甚多。賊遂留軍縱掠,凡三日,官軍戰歿者五千餘人。

  戊辰,以知樞密院事晏殊為檢校太傅、充樞密使,同知樞密院事王貽永、刑部侍郎杜衍、右諫議大夫鄭戩並為樞密副使。

  庚午,以僉署定國節度判官事種世衡為內殿承制、知青澗城。世衡在青澗,開營田二千頃,募商賈,貸以本錢,使通貨得利,城遂富實。間出行部族,慰勞酋長,或解與所服帶。嘗會客飲,有得羌事來告者,即予飲器,由是屬羌皆樂為用。無定河悉部鈔邊,率屬羌討擊,前後斬首數百。

  壬申,環慶副都部署任福等攻夏白豹城,克之。軍還,賊遣百騎襲其後,守神林北路都巡檢開封范全設伏崖險,賊半渡,邀擊之,斬首四百級,生獲七十餘人。

  壬午,陝西經略安撫副使韓琦以三川寨諸將敗書聞,且言:「劉繼宗、李緯等倉卒出戰,遂致退衄,望特免推鞫,但量其罪輕重等第削官,或更移降差遣,責其後效。王珪以孤軍血戰,身被重創,尚求益兵出鬥,雖失亡數多,望貸其罪。」從之。

  冬,十月,癸未朔,遼主駐中會川。

  以禦侍清河郡君張氏為才人。張氏,河南人。父堯封。擢進士第,補石州推官,未行,卒京師。撓封母,錢氏女也。張時八歲,與姊妹三人由錢氏入宮,浸長,得幸於帝。性巧慧,能探測人主意。帝以其良家子,待遇異諸嬪。

  戊子,詔:「自今內降指揮與臣僚遷官及差遣者,並令中書、樞密院具條執奏以聞。」帝性寬仁,宗戚近幸有求內降者,或不能違故也。

  甲午,賜涇原駐泊都監王珪名馬二匹,黃金三十兩,裹創絹百匹。複下詔暴其功以厲諸將,勒金字處置牌賜之,使得專殺。

  乙未,端明殿學士李淑等上所定銅符、木契、傳言牌,下有司制之。

  丙申,以環慶部署兼知慶州任福為龍神衛西廂都指揮使,賞白豹城之功也。尋命兼鄜延路副都部署。

  庚子,出內藏絹一百萬,下三司助邊費。

  初,鴻慶宮災,集賢校理晉陵胡宿請修火祀,以閼伯配祭大火。禮官議因興王之地,商丘之舊,作為壇兆,籩豆、牲幣視中祠,歲以三、九月擇日留司長吏奉祀,詔從之。

  十一月,丙辰,以禦撰《風角集占》賜陝西諸路部署司。

  贈延州塞門寨主高延德、權兵馬監押王繼元官,並錄其子。故延州西路同巡檢張圭三子亦皆授官。

  甲子,女真侵遼邊界,遼發黃龍府鐵驪軍拒之。

  丙寅,徙知河中府、樞密直學士長沙狄棐知鄭州。有中貴人過河中,言將授棐於上前。棐答以它語,退,謂所親曰:「吾湘潭一寒士,今官侍從,可以老而自汙邪!」

  丁卯,以鄜延部署司指使狄青為涇州都監。青每臨敵,被發,面銅具,出入賊中,皆披靡,無敢當者。尹洙為經略判官,與青談兵,善之,薦于副使韓琦、范仲淹曰:「此良將才也。」二人一見奇之,待遇甚厚。仲淹以《左氏春秋》授之曰:「將不知古今,匹夫勇耳。」青折節讀書,悉通秦、漢以來將帥兵術,由是益知名。

  乙亥,贈鎮戎軍西路都巡檢使楊保吉為深州防禦使。

  丙子,以河東都轉運使楊偕為樞密直學士,知並州。有中官預軍事,素橫,前帥優遇之,偕至,一繩以法,軍政肅然。

  是月,浙東軍士鄂鄰等殺巡檢使張懷信,聚兵剽劫湖南、福建、廣南諸州縣,逃入海。懷信,內臣,性苟虐,鄰等積怨忿,遂作亂。

  十二月,癸未,出內藏庫絹一百萬助糴軍儲。

  丙戌,詔司農寺以常平錢百萬緡助三司給軍費。自景祐末,不許移用常平,至是以兵食不足,始降是詔。

  辛卯,遼以所得女真戶置肅州。

  遼詔:「諸犯法者不得為官吏,諸職官非婚祭不得沉酣廢事,有治民安邊之略者,悉具以聞。」

  甲午,建神禦庫于宗正寺西,藏祖宗時神禦法物於其中,從直秘閣趙希言、判太常寺宋祁請也。

  乙未,徙知隨州王德用知曹州。德用道過許州,梅詢謂德用曰:「道輔害公者,今死矣。」德用曰「孔中丞以其職言,豈害德用者?朝廷亡一忠臣,可惜也!」

  晁宗愨等至永興議邊事,夏竦等合奏:「今兵與將尚未習練,但當持重自保,俟其侵軼,則乘便掩殺,大軍蓋未可輕舉。」及劉承宗等敗,帝複以手詔問師期,竦等乃畫攻守二策,遣副使韓琦、判官尹洙馳驛至京師,求決於帝。己亥,入對崇政殿。先有詔,琦遷禮部郎中,洙加集賢校理。琦言:「臣以大計,不俟召赴闕;若僥倖進秩,將不容于清議。」辭不拜。

  癸卯,兵部尚書、參知政事宋綬卒。帝臨奠,輟二日朝,贈司徒兼侍中,諡宣獻。

  乙巳,詔鄜延、涇原兩路,取正月上旬同進兵入討西賊。帝與兩府大臣共議,始用韓琦等所畫攻策也。樞密副使杜衍獨以為非萬全計,爭論久之,不聽。大臣有欲以沮軍罪衍者,遂求罷,亦不聽。始,晃宗愨即軍中問攻守策,眾欲大舉,經略判官田京曰:「驅不習之師,攖銳鋒,深入賊地,爭一旦之勝,此兵家所忌,師出必敗。」或有議講和者,京又曰:「賊兵未嘗挫,安肯和也!」

  丁未,詔開封府、京東、西、河東路括驢五萬以備西討。

  戊申,以通判河中府皮仲容知商州兼提點采銅鑄鐵錢事。仲容嘗建議鑄大錢,一當十,既下兩制及三司議其事,謂可權行以助邊費,故有是命。

  初,韓琦安撫陝西,嘗言陝西產鐵甚廣,可鑄錢兼用。於是葉清臣從仲容議,鑄當十錢。翰林學士承旨丁度曰:「禁旅戍邊,月給百錢,得大錢裁十,不可畸用。舊錢不出,新錢愈輕,則糧芻增價。複有湖山絕處,凶魁嘯聚,爐冶日滋,居則鑄錢,急則為盜,民間銅鉛之器悉為大錢,何以禁止乎!」

  是歲,仍詔商人入芻粟陝西並邊,願受東南鹽者,加數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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