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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播傳(3)


  椿還鄉里,遇子昱將還京師,因謂曰:「當今雍州刺史亦不賢于蕭寶夤,但其上佐,朝廷應遣心膂重人,何得任其牒用?此乃聖朝百慮之一失。且寶夤不藉刺史為榮,吾觀其得州,喜悅不少。至於賞罰雲為,不依常憲,恐有異心,關中可惜。汝今赴京,稱吾此意,以啟二聖,並白宰輔,更遣長史、司馬、防城都督。欲安關中,正須三人耳。如其不遣,必成深憂。」

  昱還,面啟肅宗及靈太后,並不信納。及寶夤邀害禦史中尉酈道元,猶上表自理,稱為椿父子所謗。詔複除椿都督雍岐南豳三州諸軍事、本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刺史、討蜀大都督。椿辭以老病,不行。

  建義元年,遷司徒公。爾朱榮東討葛榮,詔椿統眾為後軍,榮擒葛榮,乃止。永安初,進位太保、侍中,給後部鼓吹。元顥入洛,椿子征東將軍昱出鎮滎陽,為顥所擒。又椿弟順為冀州刺史,順子仲宣正平太守,兄子侃、弟子遁並從駕河北,為顥嫌疑。以椿家世顯重,恐失人望,未及加罪。時人助其憂怖,或有勸椿攜家避禍。椿曰:「吾內外百口,何處逃竄?正當坐任運耳。」

  莊帝還宮,椿每辭遜,不許。上書頻乞歸老,詔曰:「椿國之老成,方所尊尚,遽以高年,願言致仕,顧懷舊德,是以未從。但告謁頻煩,辭理彌固,以茲難奪,又所重違,今便允其雅志。可服侍中朝服,賜服一具、衣一襲、八尺床帳、幾杖,不朝,乘安車,駕駟馬,給扶,傳詔二人,仰所在郡縣,時以禮存問安否。方乖詢訪,良用憮然。」

  椿奉詔于華林園,帝下御座執椿手流淚曰:「公,先帝舊臣,實為元老,今四方未寧,理須諮訪。但高尚其志,決意不留,既難相違,深用悽愴。」

  椿亦噓唏,欲拜,莊帝親執不聽。於是賜以絹布,給羽林衛送,群公百僚餞于城西張方橋。行路觀者,莫不稱歎。

  椿臨行,誡子孫曰:

  我家入魏之始,即為上客,給田宅,賜奴婢馬牛羊,遂成富室。自爾至今二十年,二千石方伯不絕,祿恤甚多。至於親姻知故,吉凶之際,必厚加贈襚;來往賓僚,必以酒肉飲食。是故親姻朋友無憾焉。國家初,丈夫好服彩色。吾雖不記上谷翁時事,然記清河翁時服飾,恒見翁著布衣韋帶,常約敕諸父曰:「汝等後世,脫若富貴於今日者,慎勿積金一斤、彩帛百匹已上,用為富也。」

  又不聽治生求利,又不聽與勢家作婚姻。至吾兄弟,不能遵奉。今汝等服乘,以漸華好,吾是以知恭儉之德,漸不如上世也。又吾兄弟若在家,必同盤而食;若有近行,不至,必待其還,亦有過中不食,忍饑相待。吾兄弟八人,今存者有三,是故不忍別食也。又願畢吾兄弟世,不異居、異財,汝等眼見,非為虛假。如聞汝等兄弟,時有別齋獨食者,此又不如吾等一世也。吾今日不為貧賤,然居住舍宅不作壯麗華飾者,正慮汝等後世不賢,不能保守之,方為勢家所奪。

  北都時,朝法嚴急。太和初,吾兄弟三人並居內職,兄在高祖左右,吾與津在文明太后左右。于時口敕,責諸內官,十日仰密得一事,不列便大瞋嫌。諸人多有依敕密列者,亦有太后、高祖中間傳言構間者。吾兄弟自相誡曰:「今忝二聖近臣,母子間甚難,宜深慎之。又列人事,亦何容易,縱被瞋責,慎勿輕言。」

  十餘年中,不嘗言一人罪過,當時大被嫌責。答曰:「臣等非不聞人言,正恐不審,仰誤聖聽,是以不敢言。」

  於後終以不言蒙賞。及二聖間言語,終不敢輒爾傳通。太和二十一年,吾從濟州來朝,在清徽堂豫宴。高祖謂諸王、諸貴曰:「北京之日,太后嚴明,吾每得杖,左右因此有是非言論。和朕母子者唯楊椿兄弟。」

  遂舉賜四兄及我酒。汝等脫若萬一蒙時主知遇,宜深慎言語,不可輕論人惡也。

  吾自惟文武才藝、門望姻援不勝他人,一旦位登侍中、尚書,四曆九卿,十為刺史,光祿大夫、儀同、開府、司徒、太保,津今複為司空者,正由忠貞,小心謹慎,口不嘗論人過,無貴無賤,待之以禮,以是故至此耳。聞汝等學時俗人,乃有坐而待客者,有驅馳勢門者,有輕論人惡者,及見貴勝則敬重之,見貧賤則慢易之,此人行之大失,立身之大病也。汝家仕皇魏以來,高祖以下乃有七郡太守、三十二州刺史,內外顯職,時流少比。汝等若能存禮節,不為奢淫驕慢,假不勝人,足免尤誚,足成名家。吾今年始七十五,自惟氣力,尚堪朝覲天子,所以孜孜求退者,正欲使汝等知天下滿足之義,為一門法耳,非是苟求千載之名也。汝等能記吾言,百年之後,終無恨矣。

  椿還華陰逾年。普泰元年七月,為爾朱天光所害,年七十七,時人莫不冤痛之。太昌初,贈都督冀定殷相四州諸軍事、太師、丞相、冀州刺史。

  子昱,字元晷。起家廣平王懷左常侍,懷好武事,數出遊獵,昱每規諫。正始中,以京兆、廣平二王國臣,多有縱恣,公行屬請,於是詔禦史中尉崔亮窮治之,伏法於都市者三十餘人,其不死者悉除名為民。唯昱與博陵崔楷以忠諫得免。後除太學博士、員外散騎侍郎。

  初,尚書令王肅除揚州刺史,出頓於洛陽東亭,朝貴畢集,詔令諸王送別,昱伯父播同在餞席。酒酣之後,廣陽王嘉、北海王詳等與播論議競理,播不為之屈。北海顧謂昱曰:「尊伯性剛,不伏理,大不如尊使君也。」

  昱前對曰:「昱父道隆則從其隆,道洿則從其洿;伯父剛則不吐,柔亦不茹。」

  一坐歎其能言。肅曰:「非此郎,何得申二公之美也。」

  延昌三年,以本官帶詹事丞。于時,肅宗在懷抱之中,至於出入左右,乳母而已,不令宮僚聞知。昱諫曰:「陛下不以臣等凡淺,備位宮臣,太子動止,宜令翼從。然自此以來,輕爾出入,進無二傅輔導之美,退闕群僚陪侍之式,非所謂示民軌儀,著君臣之義。陛下若召太子,必降手敕,令臣下鹹知,為後世法。」

  於是詔曰:「自今已後,若非朕手敕,勿令兒輒出。宮臣在直者,從至萬歲門。」

  久之,轉太尉掾,兼中書舍人。靈太后嘗從容謂昱曰:「今帝年幼,朕親萬機,然自薄德化不能感親姻,在外不稱人心,卿有所聞,慎勿諱隱。」

  昱於是奏揚州刺史李崇五車載貨,恒州刺史楊鈞造銀食器十具,並餉領軍元義。靈太后召義夫妻,泣而責之。義深恨之。昱第六叔舒妻,武昌王和之妹,和即義之從祖父。舒早喪,有一男六女,及終喪而元氏頻請別居。昱父椿乃集親姻泣而謂曰:「我弟不幸早終,今男不婚,女未嫁,何匆匆便求離居?」

  不聽。遂懷憾焉。神龜二年,瀛州民劉宣明謀反,事覺逃竄。義乃使和及元氏誣告昱藏隱宣明,雲:「父定州刺史椿、叔華州刺史津,並送甲仗三百具,謀圖不逞。」

  義又構成其事。乃遣左右禦仗五百人,夜圍昱宅而收之,並無所獲。靈太后問其狀,昱具對元氏遘釁之端,言至哀切。太后乃解昱縛,和及元氏並處死刑,而義相左右,和直免官,元氏卒亦不坐。及元義之廢太后,乃出昱為濟陰內史。中山王熙起兵於鄴,義遣黃門盧同詣鄴刑熙,並窮黨與。同希義旨,就郡鎖昱赴鄴,訊百日,後乃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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