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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穆十二王傳(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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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陰王小新成,和平二年封。頗有武略。庫莫奚侵擾,詔新成率眾討之。新成乃多為毒酒,賊既漸逼,便棄營而去。賊至,喜而競飲,聊無所備。遂簡輕騎,因醉縱擊,俘馘甚多。後位外都大官。薨,贈大將軍,諡曰惠公。 子鬱,字伏生,襲。位開府。為徐州刺史,以黷貨賜死,國除。 長子弼,字邕明,剛正有文學。位中散大夫。以世嫡應襲先爵,為季父尚書僕射麗因於氏親寵,遂奪弼王爵,橫授同母兄子誕。於是弼絕棄人事,托疾還私第。世宗徵為侍中,弼上表固讓。入嵩山,以穴為室,布衣蔬食,卒。建義元年,子暉業訴複王爵。永安三年,追贈尚書令、司徒公,諡曰文獻。初,弼嘗夢人謂之曰:「君身不得傳世封,其紹先爵者,君長子紹遠也。」 弼覺,即語暉業。終如其言。 暉業,少險薄,多與寇盜交通。長乃變節,涉子史,亦頗屬文,而慷慨有志節。曆位司空、太尉,加特進,領中書監,錄尚書事。齊文襄嘗問之曰:「此何所披覽?」 對曰:「數尋伊霍之《傳》,不讀曹馬之書。」 暉業以時運漸謝,不復圖全,唯事飲啖,一日三羊,三日一犢。又嘗賦詩雲:「昔居王道泰,濟濟富群英。今逢世路阻,狐兔鬱縱橫。」 齊初,降封美陽縣公,開府儀同三司、特進。暉業之在晉陽也,無所交通,居常閒暇,乃撰魏藩王家世,號為《辨宗室錄》,四十卷,行於世。 暉業弟昭業,頗有學尚,位諫議大夫。莊帝將幸洛南,昭業立於閶闔門外,扣馬諫。帝避之而過,後勞勉之。位給事黃門侍郎、衛將軍、右光祿大夫。卒,諡曰文侯。 郁弟偃,字仲FM,位太中大夫。卒。 子誕,字曇首。初,誕伯父郁以貪污賜死,爵除。景明三年,誕訴雲:伯郁前朝之封,正以年長襲封,以罪除爵。爵由謬襲,襲應歸正。詔以偃正元妃息曇首,濟陰王嫡孫,可聽紹封,以纂先緒。誕既襲爵,除齊州刺史。在州貪暴,大為人患,牛馬騾驢,無不逼奪。家之奴隸,悉迫取良人為婦。有沙門為誕采藥,還而見之,誕曰:「師從外來,有何消息?」 對曰:「唯聞王貪,願王早代。」 誕曰:「齊州七萬戶,吾至來,一家未得三十錢,何得言貪?」 後為禦史中尉元纂所糾,會赦免。薨,諡曰靜王。 子撫,字伯懿,襲。莊帝初,為從兄暉業訴奪王爵。 偃弟麗,字寶掌。位兼宗正卿、右衛將軍,遷光祿勳,宗正、右衛如故。時秦州屠各王法智推州主簿呂苟兒為主,號建明元年,置立百官,攻逼州郡。涇州人陳瞻亦聚眾自稱王,號聖明元年。詔以麗為使持節、都督、秦州刺史,與別駕楊椿討之。苟兒率眾十余萬屯孤山,列據諸險,圍逼州城。麗出擊,大破之,便進軍永洛。賊徒逆戰,麗夜擊走之。行秦州事李韶破苟兒于孤山,乘勝追奔三十裡,獲其父母妻子,斬賊王五人。其餘相繼歸降,諸城之圍,亦悉奔散。苟兒率其王公三十余人詣麗請罪。椿又斬瞻。麗因平賊之勢,枉掠良善七百餘人。世宗嘉其功,詔有司不聽追檢。拜雍州刺史,為政嚴酷,吏人患之。其妻崔氏誕一男,麗遂出州獄囚死及徒流案未申台者,一時放免。遷冀州刺史,入為尚書左僕射。帝問曰:「聞公在州,殺戮無理,枉濫非一,又大殺道人。」 對曰:「臣在冀州可殺道人二百許人,亦複何多?」 帝曰:「一物不得其所,若納諸隍,況殺道人二百而言不多。」 麗脫冠謝,賜坐。卒,諡曰威。 子顯和,少有節操,曆司徒記室參軍。司徒崔光每見之曰:「元參軍風流清秀,容止閒雅,乃宰相之器。」 除徐州安東府長史。刺史元法僧叛,顯和與戰被擒,執手命與連坐。顯和曰:「顯和與阿翁同源別派,皆是磐石之宗,一朝以地外叛,若遇董狐,能無慚德!」 遂不肯坐。法僧猶欲慰喻,顯和曰:「乃可死作惡鬼,不能坐為叛臣。」 及將殺之,神色自若。建義初,贈秦州刺史。 *** 汝陰王天賜,和平三年封,拜鎮南大將軍、虎牢鎮都大將。後為內都大官。高祖初,殿中尚書胡莫寒簡西部敕勒豪富兼丁者為殿中武士,而大納財貨,簡選不平。眾怒,殺莫寒及高平假鎮將奚陵,於是諸部敕勒悉叛。詔天賜與給事中羅雲督諸軍討之。前鋒敕勒詐降,雲信之。副將元伏曰:「敕勒色動,恐將有變,今不設備,將為所圖。」 雲不從。敕勒輕騎數千襲殺雲,天賜僅得自全。後除征北大將軍、護匈奴中郎將。累遷懷朔鎮大將。坐貪殘,恕死,削除官爵。卒,高祖哭于思政觀,贈本爵,葬從王禮,諡曰靈王。 子逞,字萬安。卒于齊州刺史,諡曰威。 逞子慶和,東豫州刺史。為蕭衍將所攻,舉城降之。衍以為北道總督、魏王。至項城,朝廷出師討之,望風退走。衍責之曰:「言同百舌,膽若鼷鼠。」 遂徙合浦。 逞弟泛,字普安。自元士稍遷營州刺史。性貪殘,人不堪命,相率逐之,泛走平州。後除光祿大夫、宗正卿,封東燕縣男。于河陰遇害。 天賜第五子脩義,字壽安。涉獵書傳,頗有文才,為高祖所知。自元士稍遷左將軍、齊州刺史。脩義以齊州頻喪刺史,累表固辭。詔曰:「脩短有命,吉凶由人,何得過致憂憚,以乖維城之寄。違凶就吉,時亦有之,可聽更立館宇。」 於是移理東城。脩義為政,寬和愛人,在州四歲,不殺一人,百姓以是追思之。遷秦州刺史。肅宗初,表陳庶人禧、庶人愉等,請宥前愆,賜葬陵域。靈太后詔曰:「收葬之恩,事由上旨,藩岳何得越職幹陳!」 在州多受納。 累遷吏部尚書。及在銓衡,唯專貨賄,授官大小,皆有定價。時中散大夫高居者,有旨先敘,時上黨郡缺,居遂求之。脩義私已許人,抑居不與。居大言不遜,脩義命左右牽曳之。居對大眾呼天唱賊。人問居曰:「白日公庭,安得有賊?」 居指脩義曰:「此座上者,違天子明詔,物多者得官,京師白劫,此非大賊乎?」 脩義失色。居行罵而出。後欲邀車駕論脩義罪狀,左僕射蕭寶夤諭之,乃止。 二秦反,假脩義兼尚右僕射、西道行台、行秦州事,為諸軍節度。脩義性好酒,每飲連日,遂遇風病,神明昏喪,雖至長安,竟無部分之益。元志敗沒,賊東至黑水,更遣蕭寶夤討之,以脩義為雍州刺史。卒于州,贈司空,諡曰文。 子均,位給事黃門侍郎。 *** 樂浪王萬壽,和平三年封,拜征東大將軍,鎮和龍。性貪暴,徵還,道憂薨。諡曰厲王。 子康王樂平,襲。薨。 子長命,襲。坐殺人賜死,國除。 子忠,肅宗時,複前爵,位太常少卿。出帝泛舟天淵池,命宗室諸王陪宴。忠愚而無智,性好衣服,遂著紅羅襦,繡作領;碧紬褲,錦為緣。帝謂曰:「朝廷衣冠,應有常式,何為著百戲衣?」 忠曰:「臣少來所愛,情存綺羅,歌衣舞服,是臣所願。」 帝曰:「人之無良,乃至此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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