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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穆十二王傳(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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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平王 京兆王 濟陰王 汝陰王 樂浪王 廣平王 景穆皇帝十四男。恭皇后生文成皇帝。袁椒房生陽平幽王新成。尉椒房生京兆康王子推、濟陰王小新成。陽椒房生汝陰靈王天賜。樂浪厲王萬壽、廣平殤王洛侯,母並闕。孟椒房生任城康王雲。劉椒房生南安惠王楨、城陽康王長壽。慕容椒房生章武敬王太洛。尉椒房生樂陵康王胡兒。孟椒房生安定靖王休。趙王深早薨,無傳,母闕。魏舊太子後庭未有位號,高宗即位,恭宗宮人有子者,並號為椒房。 *** 陽平王新成,太安三年封,拜征西大將軍。後為內都大官。薨,諡曰幽。 長子安壽,襲爵。高祖賜名頤。累遷懷朔鎮大將,都督三道諸軍事北討。詔徵赴京,勖以戰伐之事。對曰:「當仰仗廟算,使呼韓同渭橋之禮。」 帝歎曰:「壯哉王言!朕所望也。」 未發,遭母憂,詔遣侍臣以金革敦喻。既殯而發,與陸叡集三道諸將議軍途所詣。於是中道出黑山,東道趨士盧河,西道向侯延河。軍過大磧,大破蠕蠕。頤入朝,詔曰:「王之前言,果不虛也。」 後除朔州刺史。及恒州刺史穆泰謀反,遣使推頤為主。頤密以狀聞,泰等伏誅,帝甚嘉之。世宗景明元年,薨于青州刺史,諡曰莊王。傳國至孫宗胤,肅宗時,坐殺叔父賜死,爵除。 頤弟衍,字安樂,賜爵廣陵侯。位梁州刺史,表請假王,以崇威重。詔曰:「可謂無厭求也,所請不合。」 轉徐州刺史,至州病重,帝敕徐成伯乘傳療。疾差,成伯還,帝曰「卿定名醫」,賚絹三千匹。成伯辭,請受一千。帝曰:「《詩》雲『人之雲亡,邦國殄瘁。』以是而言,豈惟三千匹乎?」 其為帝所重如此。後所生母雷氏卒,表請解州。詔曰:「先君餘尊之所厭,禮之明文,季末陵遲,斯典或廢。侯既親王之子,宜從餘尊之義,便可大功。」 後卒于雍州刺史,諡曰康侯。衍性清慎,所在廉潔,又不營產業,曆牧四州,皆有稱績,亡日無斂屍具。子暢。 暢弟融,字叔融。貌甚短陋,驍武過人。莊帝謀殺爾朱榮,以融為直閣將軍。及爾朱兆入洛,融逃人間。 衍弟欽,字思若。位中書監、尚書右僕射、儀同三司。欽色尤黑,故時人號為黑面僕射。欽淫從兄麗妻崔氏,為禦史中尉封回劾奏,遇赦免。尋除司州牧。欽少好學,早有令譽,時人語曰:「皇宗略略,壽安、思若。」 及晚年貴重,不能有所匡益,識者輕之。欽曾托青州人高僧壽為子求師,師至,未幾逃去。欽以讓僧壽。僧壽性滑稽,反謂欽曰:「凡人絕粒,七日乃死;始經五朝,便爾逃遁。去食就信,實有所闕。」 欽乃大慚,於是待客稍厚。後除司空公,封钜平縣公。于河陰遇害,贈假黃鉞、太師、太尉公。 子子孝,字季業。早有令譽,年八歲,司徒崔光見而異之曰:「後生領袖,必此人也。」 *** 京兆王子推,太安五年封。位侍中、征南大將軍、長安鎮都大將。子推性沉雅,善於綏接,秦雍之人,服其威惠。入為中都大官,察獄有稱。顯祖將禪位於子推,以大臣固諫,乃傳高祖。高祖即位,拜侍中、本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青州刺史,未至,道薨。 子太興,襲。拜長安鎮都大將,以黷貨,削除官爵。後除秘書監,還複前爵,拜統萬鎮將,改封西河。後改鎮為夏州,仍以太興為刺史。除守衛尉卿。初,太興遇患,請諸沙門行道,所有資財,一時佈施,乞求病癒,名曰「散生齋」。及齋後,僧皆四散,有一沙門方雲乞齋餘食。太興戲之曰:「齋食既盡,唯有酒肉。」 沙門曰:「亦能食之。」 因出酒一鬥,羊腳一隻,食盡猶言不飽。及辭出後,酒肉俱在。出門追之,無所見。太興遂佛前乞願,向者之師當非俗人,若此病得差,即舍王爵入道。未幾便愈,遂請為沙門。表十餘上,乃見許。時高祖南討在軍,詔皇太子于四月八日為之下發,施帛二千匹。既為沙門,更名僧懿,居嵩山。太和二十二年終。 子昴,字伯暉,襲。薨。 子悰,字魏慶,襲。孝靜時,累遷太尉、錄尚書事、司州牧、青州刺史。薨于州,贈假黃鉞、太傅、司徒公,諡曰文。悰寬和有度量,美容貌,風望儼然,得喪之間,不見於色。性清儉,不營產業,身死之日,家無餘財。 昴弟仲景,性嚴峭。莊帝時,兼禦史中尉,京師肅然。每向台,恒駕赤牛,時人號「赤牛中尉」。太昌初,為河南尹,奉法無私。時吏部尚書樊子鵠部下縱橫,又為盜竊,仲景密加收捕,悉獲之,鹹即行決。於是豪貴寒心。出帝將西行,授仲景中軍大都督,留京師。齊獻武王欲至洛陽,仲景遂棄妻子而遁。 仲景弟暹,字叔照。莊帝初,除南兗州刺史。在州猛暴,多所殺害。元顥入洛,暹據州不屈。莊帝還宮,封汝陽王,遷秦州刺史。先時,秦州城人屢為反覆,暹盡誅之,存者十一二。普泰元年,除涼州刺史,貪暴無極。欲規府人及商胡富人財物,詐一台符,誑諸豪等雲欲加賞,一時屠戮,所有資財生口,悉沒自入。孝靜時,位侍中、錄尚書事。薨,贈太師、錄尚書。 子沖,襲。無子,國絕。 太興弟遙,字太原。有器望,以左衛將軍從高祖南征,賜爵饒陽男。世宗初,遭所生母憂,表請解任。詔以餘尊所厭,不許。 肅宗初,累遷左光祿大夫,仍領護軍。遷冀州刺史。遙以諸胡先無籍貫,奸良莫辨,悉令造籍。又以諸胡設籍,當欲稅之,以充軍用。胡人不願,乃共構遙,雲取納金馬。禦史按驗,事與胡同,遙坐除名。遙陳枉不已,敕有司重究,乃披雪。遷右光祿大夫。時冀州沙門法慶既為妖幻,遂說勃海人李歸伯。歸伯合家從之,招率鄉人,推法慶為主。法慶以歸伯為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自號「大乘」。殺一人者為一住菩薩,殺十人為十住菩薩。又合狂藥,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相知識,唯以殺害為事。於是聚眾殺阜城令,破勃海郡,殺害吏人。刺史蕭寶夤遣兼長史崔伯驎討之,敗於煮棗城,伯驎戰沒。凶眾遂盛,所在屠滅寺舍,斬戮僧尼,焚燒經像,雲新佛出世,除去舊魔。詔以遙為使持節、都督北征諸軍事,帥步騎十萬以討之。法慶相率攻遙,遙並擊破之。遙遣輔國將軍張虯等率騎追掩,討破,擒法慶並其妻尼惠暉等,斬之,傳首京師。後擒歸伯,戮于都市。 初,遙大功昆弟,皆是恭宗之孫,至肅宗而本服絕,故除遙等屬籍。遙表曰:「竊聞聖人所以南面而聽天下,其不可得變革者,則親也,尊也。四世而緦服窮,五世而袒免,六世而親屬竭矣。去茲以往,猶系之以姓而弗別,綴之以食而弗殊。又《律》雲議親者,非唯當世之屬親,曆謂先帝之五世。謹尋斯旨,將以廣帝宗,重磐石。先皇所以變茲事條,為此別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于吳蜀,經始之費,慮深在初,割減之起,暫出當時也。且臨淮王提,分屬籍之始,高祖賜帛三千匹,所以重分離;樂良王長命,亦賜縑二千匹,所以存慈眷。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然者也。古人有言,百足之蟲至死不僵者,以其輔己者眾。臣誠不欲妄親太階,苟求潤屋,但傷大宗一分,則天子屬籍不過十數人而已。在漢,諸王之子不限多少,皆列土而封,謂之曰侯,至於魏晉,莫不廣胙河山,稱之曰公者,蓋惡其大宗之不固,骨肉之恩疏矣。臣去皇上,雖是五世之遠,於先帝便是天子之孫,高祖所以國秩祿賦複給衣食,後族唯給其賦不與衣食者,欲以別外內、限異同也。今諸廟之感,在心未忘;行道之悲,倏然已及。其諸封者,身亡之日,三年服終,然後改奪。今朝廷猶在遏密之中,便議此事,實用未安。」 詔付尚書博議以聞。尚書令任城王澄、尚書左僕射元暉奏同遙表。靈太后不從。卒,諡曰宣公。 遙弟恒,字景安,粗涉書史。恒以《春秋》之義,為名不以山川,表求改名芝。曆位太常卿、中書監、侍中。後於河陰遇害。贈太傅、司徒公,諡曰宣穆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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