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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成子孫傳(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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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王遵,昭成子壽鳩之子也。少而壯勇,不拘小節。太祖初,有佐命勳,賜爵略陽公。慕容寶之敗也,別率騎七百邀其歸路,由是有參合之捷。及平中山,拜尚書左僕射,加侍中,領勃海之合口。及博陵、勃海群盜起,遵討平之。遷州牧,封常山王。遵好酒,天賜四年,坐醉亂失禮于太原公主,賜死,葬以庶人禮。 子素,太宗從母所生,特見親寵。少引內侍,頻曆顯官,賜爵尚安公,拜外都大官。世祖初,複襲爵。休屠郁原等叛,素討之,斬渠率,徙千余家于涿鹿之陽,立平原郡以處之。及平統萬,以素有威懷之略,拜假節、征西大將軍以鎮之。後拜內都大官。高宗即位,務崇寬征,罷諸雜調。有司奏國用不足,固請複之。惟素曰:「臣聞:『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帝善而從之。詔群臣議定皇子名,素及司徒陸麗議曰:「古帝王之制名,其體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伏惟陛下當盛明之運,應昌發之期,誕生皇子,宜以德命。」 高宗從之。素宗屬之懿,又年老,帝每引入,訪以治國政事。固辭疾歸第。雅性方正,居官五十載,終始如一,時論賢之。薨,諡曰康,陪葬金陵,配饗廟庭。 長子可悉陵,年十七,從世祖獵,遇一猛虎,陵遂空手搏之以獻。世祖曰:「汝才力絕人,當為國立事,勿如此也。」 即拜內行阿幹。又從平涼州。沮渠茂虔令一驍將與陵相擊,兩槊皆折。陵抽箭射之,墜馬。陵恐其救至,未及拔劍,以刀子戾其頸,使身首異處。世祖壯之,即日拜都幢將,封暨陽子。卒於中軍都將。 弟陪斤,襲爵,坐事國除。 陪斤子昭,小字阿倪,尚書張彝引兼殿中郎。高祖將為齊郡王簡舉哀,而昭乃作宮懸。高祖大怒,詔曰:「阿倪愚騃,誰引為郎!」 於是黜彝白衣守尚書,昭遂停廢。世宗時,昭從弟暉親寵用事,稍遷左丞。世宗崩,於忠執政,昭為黃門郎,又曲事之。忠專權擅威,枉陷忠賢,多昭所指導也。靈太后臨朝,為尚書、河南尹。聾而佷,理務峭急,所在患之。尋出為雍州刺史,在州貪虐,大為人害。後入為尚書,諂事劉騰,進號征西將軍。卒,贈尚書左僕射。納貨元叉,所以贈禮優越。 昭子玄,字彥道,以節儉知名。莊帝時,為洛陽令。及前廢帝即位,玄上表乞葬莊帝,時議善之。後除尚書左丞。出帝即位,以孫騰為左僕射,騰即齊獻武王心膂。仗入省,玄依法舉劾,當時咸為玄懼,出帝重其強正,封臨淄縣子。後從帝入關。 昭弟紹,字醜倫。少聰慧。遷尚書右丞。紹斷決不避強禦。世宗詔令檢趙脩獄,以脩妄幸,因此遂加杖罰,令其致死。帝責紹不重聞。紹曰:「脩奸佞甚于董賢,臣若不因釁除之,恐陛下複被哀帝之名。」 以其言正,遂不罪焉。及出,廣平王懷拜紹,賀曰:「阿翁乃皇家之正直,雖朱雲、汲黯何以仰過?」 紹曰:「但恨戮之稍晚,以為愧耳。」 卒于涼州刺史。 陪斤弟忠,字仙德。少沉厚,以忠謹聞。高祖時,累遷右僕射,賜爵城陽公,加侍中、鎮西將軍。有贊選之勤,百僚鹹敬之。太和四年,病篤辭退,養疾于高柳。輿駕親送都門之外,賜雜彩二百匹,群僚侍臣執別者,莫不涕泣。及卒,皆悼惜之。諡曰宣,命有司為立碑銘。有十七子。 子盛,字始興,襲爵,位謁者僕射。卒。 盛弟壽興,少聰慧好學。世宗初,為徐州刺史,在官貪虐,失于人心。其從兄侍中暉,深害其能,因譖之於帝,詔尚書崔亮馳驛檢覆。亮發日,受暉旨,遂鞭撻三寡婦,令其自誣,稱壽興壓己為婢。壽興終恐不免,乃令其外弟中兵參軍薛脩義將車十乘,運小麥經其禁之旁。壽興因逾牆出。脩義以大木函盛壽興,其上加麥,載之而出。遂至河東,匿脩義家。逢赦,乃出見世宗,自陳為暉所譖,世宗亦更無所責。 初,壽興為中庶子時,王顯在東宮,賤,因公事壽興杖之三十。及顯有寵,為禦史中尉,奏壽興在家每有怨言,誹謗朝廷。因帝極飲,無所覺悟,遂奏其事,命帝注可,直付壽興賜死。帝書半不成字,當時見者亦知非本心,但懼暉等威,不敢申拔。及行刑日,顯自往看之。壽興命筆自作《墓誌銘》曰:「洛陽男子,姓元名景,有道無時,其年不永。」 余文多不載。顧謂其子曰:「我棺中可著百張紙,筆兩枚,吾欲訟顯於地下。若高祖之靈有知,百日內必取顯。如遂無知,亦何足戀。」 及世宗崩,顯尋被殺。壽興之死,時論亦以為前任中尉彈高囗讒諷所致。靈太后臨朝,三公郎中崔鴻上疏理壽興,詔追雪,贈豫州刺史,諡曰莊。壽興弟益生,少亡。 忠弟德,封河間公。卒于鎮南將軍,贈曹州刺史。 德子悝,潁川太守。卒于光州刺史,諡曰恭。 子嶷,字子仲。出帝初,授兗州刺史。于時城人王奉伯等相扇謀逆。棄城出走,懸門發斷嶷要囗而出。詔齊州刺史尉景、本州刺史蔡雋各部在州士往討之。嶷返,複任。封濮陽縣伯。孝靜時,轉尚書令,攝選部。嶷雖居重任,隨時而已。薨于瀛州刺史,贈司徒公,諡曰靖懿。 忠子暉,字景襲。少沉敏,頗涉文史。世宗即位,拜尚書主客郎。巡省風俗,還,奏事稱旨,為給事黃門侍郎。 初,高祖遷洛,而在位舊貴皆難於移徙,時欲和合眾情,遂許冬則居南,夏便居北。世宗頗惑左右之言,外人遂有還北之問,至乃榜賣田宅,不安其居。暉乃請間言事。世宗曰:「先皇遷都之日,本期冬南夏北,朕欲聿遵成詔,故有外人之論。」 暉曰:「先皇移都,為百姓戀土,故發冬夏二居之詔,權寧物意耳。乃是當時之言,實非先皇深意。且北來遷人,安居歲久,公私計立,無複還情。陛下終高祖定鼎之業,勿信邪臣不然之說。」 世宗從之。 再遷侍中,領右衛將軍。雖無補益,深被親寵。凡在禁中要密之事,暉別奉旨藏之於櫃,唯暉入乃開,其餘侍中、黃門莫有知者。侍中盧昶亦蒙恩眄,故時人號曰「餓虎將軍,饑鷹侍中」。 遷吏部尚書,納貨用官,皆有定價,大郡二千匹,次郡一千匹,下郡五百匹,其餘官職各有差,天下號曰「市曹」。出為冀州刺史,下州之日,連車載物,發信都,至湯陰間,首尾相繼,道路不斷。其車少脂角,即於道上所逢之牛,生截取角以充其用。暉檢括丁戶,聽其歸首,出調絹五萬匹。然聚斂無極,百姓患之。 肅宗初,徵拜尚書左僕射,詔攝吏部選事。上疏曰:「臣聞治人之本,實委牧守之官。得其才則政平物理,失其人則訟興怨結。自非察訪善惡,明加貶賞,將何以黜彼貪怠,陟此清勤也!竊以大使巡省,必廣迎送之費;禦史馳糾,頗回威濫之刑。且暫爾往還,理不委悉,縱有簡舉,良未平當。愚謂宜令三司、八座、侍中、黃門,各布耳目,外訪州鎮牧將、治人、守令能不。若德教有方,清白獨著,宜以名聞,即加褒陟。若治績無效,貪暴遠聞,亦便示牒,登加貶退。如此則不出庭戶,坐知四方,端委垂拱,明賞審罰矣。」 又表以「禦史之職,鷹鸇是任,必逞爪牙,有所噬搏。若選後生年少、血氣方剛者,恐其輕肆勁直,傷物處廣。愚謂宜簡宿官經事、忠良平慎者為之。」 詔付外,依此施行。 後詔暉與任城王澄、京兆王愉、東平王匡共決門下大事。暉又上書論政要:「其一曰:禦史之職,務使得賢。必得其人,不拘階秩,久於其事,責其成功。其二曰:安人甯邊,觀時而動。頃來邊將,亡遠大之略,貪萬一之功,楚梁之好未聞,而蠶婦之怨屢結,斯乃庸人所為,銳於奸利之所致也。平吳之計,自有良圖,不在於一城一戍也。又河北數州,國之基本,饑荒多年,戶口流散。方今境上兵複徵發,即如此日,何易舉動。愚謂數年以來,唯宜靜邊以息占役,安人勸農,惠此中夏。請嚴敕邊將,自今有賊戍求內附者,不聽輒遣援接,皆須表聞,違者雖有功,請以違詔書論。三曰:國之資儲,唯藉河北。饑饉積年,戶口逃散,生長奸詐,因生隱藏,出縮老小,妄注死失。收人租調,割入於己。人困於下,官損於上。自非更立權制,善加檢括,損耗之來,方在未已。請求其議,明宣條格。」 帝納之。 暉頗愛文學,招集儒士崔鴻等撰錄百家要事,以類相從,名為《科錄》,凡二百七十卷,上起伏羲,迄于晉、宋,凡十四代。暉疾篤,表上之。神龜元年卒,賜東園秘器,贈使持節、都督中外諸軍事、司空公,諡曰文憲。將葬,給羽葆、班劍、鼓吹二十人,羽林百二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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