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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延齡奸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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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宗貞元八年秋七月甲寅朔,戶部尚書判度支班宏薨。陸贄請以前湖南觀察使李巽權判度支,上許之。既而複欲用司農少卿裴延齡,贄上言,以為「今之度支,准平萬貨,刻吝則生患,寬假則容奸。延齡誕妄小人,用之交駭物聽。屍祿之責,固宜及於微臣。知人之明,亦恐傷於聖鑒。」上不從,己未,以延齡判度支事。 九年秋七月癸卯,戶部侍郎裴延齡奏:「自判度支以來,檢責諸州欠負錢八百餘萬緡,收諸州抽貫錢三百萬緡,呈樣物三十餘萬緡,請別置欠負耗剩季庫以掌之,染練物別置月庫以掌之。」詔從之。欠負皆貧人無可償,徒存其數者。抽貫錢給用旋盡。呈樣、染練皆左藏正物。延齡徒置別庫,虛張名數以惑上。上信之,以為能富國而寵之,於實無所增也,虛費吏人簿書而已。 京城西汙濕地生蘆葦數畝,延齡奏稱「長安、咸陽有陂澤數百頃,可牧廄馬。」上使有司閱視,無之,亦不罪也。 左補闕權德輿上奏,以為「延齡取常賦支用未盡者充羨餘以為己功。縣官先所市物,再給其直,用充別貯。邊軍自今春以來並不支糧。陛下必以延齡孤貞獨立,時人醜正流言,何不遣信臣覆視,究其本末,明行賞罰。今群情眾口喧於朝市,豈京城士庶皆為朋黨邪?陛下亦宜稍回聖慮而察之。」上不從。 十年秋九月,裴延齡奏稱官吏太多,自今缺員請且勿補,收其俸以實府庫。上欲修神龍寺,須五十尺松,不可得。延齡曰:「臣近見同州一穀,木數千株,皆可八十尺。」上曰:「開元、天寶間求美材於近畿,猶不可得,今安得有之。」對曰:「天生珍材,固待聖君乃出,開元、天寶何從得之。」延齡奏:「左藏庫司多有失落,近因檢閱使置簿書,乃於糞土之中得銀十三萬兩,其匹段雜貨百萬有餘。此皆已棄之物,即是羨餘,悉應移入雜庫,以供別敕支用。」太府少卿韋少華不伏,抗表稱「此皆每月申奏見在之物,請加推驗。」執政請令三司詳覆,上不許,亦不罪少華。 延齡每奏對,恣為詭譎,皆眾所不敢言,亦未嘗聞者,延齡處之不疑。上亦頗知其誕妄,但以其好詆毀人,冀聞外事,故親厚之。群臣畏延齡有寵,莫敢言,惟鹽鐵轉運使張滂、京兆尹李充、司農卿李銛以職事相關,時證其妄,而陸贄獨以身當之,日陳其不可用。 冬十一月壬申,贄上書極陳延齡奸詐,數其罪惡。其略曰:「延齡以聚斂為長策,以詭妄為嘉謀,以掊克斂怨為匪躬,以靖譖服讒為盡節,總典籍之所惡以為智術,冒聖哲之所戒以為行能,可謂堯代之共工,魯邦之少卯也。跡其奸蠹,日長月滋,陰秘者固未盡彰,敗露者猶難悉數。」又曰:「陛下若意其負謗,則誠宜亟為辨明。陛下若知其無良,又安可曲加容掩。」又曰:「陛下姑欲保持,曾無詰問,延齡謂能蔽惑,不復懼思,移東就西,便為課績,取此適彼,遂號羨餘,愚弄朝廷,有同兒戲。」又曰:「矯詭之態,誣罔之辭,遇事輒行,應口便發,靡日不有,靡時不為,又難以備陳也。」又曰:「昔趙高指鹿為馬,臣謂鹿之與馬,物類猶同,豈若延齡,掩有為無,指無為有。」又曰:「延齡凶妄,流布寰區,上自公卿近臣,下逮輿台賤品,喧喧談議,億萬為徒,能以上言,其人有幾。臣以卑鄙,任當台衡,情激於衷,雖欲罷而不能默也。」書奏,上不悅,待延齡益厚。 十二月,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陸贄以上知待之厚,事有不可,常力爭之。所親或規其太銳,贄曰:「吾上不負天子下,不負所學,他無所恤。「裴延齡日短贄於上。趙憬之入相也,贄實引之,既而有憾於贄,密以贄所譏彈延齡事告延齡,故延齡益得以為計,上由是信延齡而不直贄。贄與憬約至上前極論延齡奸邪,上怒形於色,憬默而無言。壬戌,贄罷為太子賓客。 十一年春二月,陸贄既罷相,裴延齡因譖京兆尹李充、衛尉卿張滂、前司農卿李銛党於贄。會旱,延齡奏言:「贄等失勢怨望,言於眾曰,天下旱,百姓且流亡,度支多欠諸軍芻糧,軍中人馬無所食,其事奈何,以動搖眾心,其意非止欲中傷臣而已。」後數日,上獵苑中,適有神策軍士訴雲:「度支不給馬芻。」上意延齡言為信,遽還宮。夏四月壬戌,貶贄為忠州別駕,充為涪州長史,滂為汀州長史,銛為邵州長史。初,陽城自處士征為諫議大夫,拜官不辭。未至京師,人皆想望風采,曰:「城必諫諍,死職下。」及至,諸諫官紛紛言事細碎,天子益厭苦之。而城方與二弟及客日夜痛飲,人莫能窺其際,皆以為虛得名耳。前進士河南韓愈作《爭臣論》以譏之,城亦不以屑意。有欲造城而問者,城揣知其意,輒強與酒。客或時先醉僕席上,城或時先醉臥客懷中,不能聽客語。及陸贄等坐貶,上怒未解,中外惴恐,以為罪且不測,無敢救者。城聞而起曰:「不可令天子信用奸臣,殺無罪人。」即帥拾遺王仲舒、歸登、右補闕熊執易、崔邠等守延英門,上疏論延齡奸佞,贄等無罪。上大怒,欲加城等罪。太子為之營救,上意乃解,令宰相諭遣之。於是金吾將軍張萬福聞諫官伏合諫,趨往至延英門,大言賀曰:「朝廷有直臣,天下必太平矣。」遂遍拜城與仲舒等,已而連呼「太平萬歲。太平萬歲。」萬福,武人,年八十餘,自此名重天下。登,崇敬之子也。時朝夕相延齡,陽城曰:「脫以延齡為相,城當取白麻壞之,慟哭於廷。」有李繁者,泌之子也,城盡疏延齡過惡,欲密論之,以繁故人子,使之繕寫,繁徑以告延齡。延齡先詣上,一一自解,疏入,上以為妄,不之省。 十二年春三月,以戶部侍郎裴延齡為戶部尚書,使職如故。秋九月丙午,戶部尚書、判度支裴延齡卒,中外相賀,上獨悼惜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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