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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君臣論治(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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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冬十二月,上問魏徵曰:「群臣上書可采,及召對多失次,何也。」對曰:「臣觀百司奏事,常數日思之,及至上前,三分不能道一。況諫者怫意觸忌,非陛下借之辭色,豈敢盡其情哉。」上由是接群臣辭色愈溫,嘗曰:「煬帝多猜忌,臨朝對群臣多不語。朕則不然,與群臣相親如一體耳。」 八年冬十二月,中牟丞皇甫德參上言:「修洛陽宮,勞人。收地租,厚斂。俗好高髻,蓋宮中所化。」上怒,謂房玄齡等曰:「德參欲國家不役一人,不收鬥租,宮人皆無發,乃可其意邪。」欲治其謗訕之罪,魏徵諫曰:「賈誼當漢文帝時上書,雲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自古上書不激切,不能動人主之心,所謂狂夫之言,聖人擇焉,唯陛下裁察。」上曰:「朕罪斯人,則誰複敢言。」乃賜絹二十匹。他日,征奏言:「陛下近日不好直言,雖勉強含容,非曩時之豁如。」上乃更加優賜,拜監察禦史。 九年春三月,上謂魏徵曰:「齊後主、周大元皆重斂百姓,厚自奉養,力竭而亡。譬如饞人自啖其肉,肉盡而斃,何其愚也。然二主孰為優劣。」對曰:「齊後主懦弱,政出多門。周天元驕暴,威福在己。雖同為亡國,齊主尤劣也。」 十年秋八月丙子,上謂群臣曰:「朕開直言之路,以利國也,而比來封事者多訐人細事。自今複有為是者,朕當以讒人罪之。」 冬十二月,魏王泰有寵於上,或言三品以上多輕魏王。上怒,引三品以上,作色讓之曰:「隋文帝時,一品以下皆為諸王所頓躓,彼豈非天子兒邪。朕但不聽諸子縱橫耳,聞三品以上皆輕之,我若縱之,豈不能折辱公輩乎。」房玄齡等皆惶懼,流汗拜謝。魏徵獨正色曰:「臣竊計當今群臣,必無敢輕魏王者。在禮,臣子一也。《春秋》,王人雖微,序于諸侯之上。三品以上皆公卿,陛下所尊禮。若紀綱大壞,固所不論。聖明在上,魏王必無頓辱群臣之理。隋文帝驕其諸子,使多行無禮,卒皆夷滅,又足法乎。」上悅,曰:「理到之語,不得不服。朕以私愛忘公義,曏者之忿,自謂不疑,及聞征言,方知理屈。人主發言,何得容易乎。」 上曰:「法令不可數變,量變則煩,官長不能盡記。又前後差違,吏得以為奸。自今變法,皆宜詳慎而行之。」 治書侍御史權萬紀上言:「宣、饒二州銀大發采之,歲可得數百萬緡。」上曰:「朕貴為天子,所乏者非財也,但恨無嘉言可以利民耳。與其多得數百萬緡,何如得一賢才。卿未嘗進一賢,退一不肖,而專言稅銀之利,昔堯、舜抵璧於山,投珠于穀,漢之桓、靈乃聚錢為私藏,卿欲以桓、靈俟我邪。」是日,黜萬紀,使還家。 十一年春正月,上作飛山宮。庚子,特進魏徵上疏,以為「煬帝恃其富強,不虞後患,窮奢極欲,使百姓困窮,以至身死人手,社稷為墟。陛下撥亂反正,宜懲隋之所以失,我之所以得,撤其峻宇,安于卑宮。若因基而增廣,襲舊而加飾,此則以亂易亂,殃咎必至。難得易失,可不念哉。」 上嘗問大理卿劉德威曰:「近日刑網稍密,何也。」對曰:「此在主上,不在群臣。人主好寬則寬,好急則急。律文,失入減三等,失出減五等。今失入無辜,失出更獲大罪,是以吏各自免,競就深文,非有教使之然,畏罪故耳。陛下儻一斷以律,則此風立變矣。」上悅,從之,由是斷獄平允。 二月,上至顯仁宮,官吏以闕儲偫,有被譴者。魏徵諫曰:「陛下以儲偫譴官吏,臣恐承風相扇,異日民不聊生,殆非行幸之本意也。昔煬帝諷郡縣獻食,視其豐儉以為賞罰,故海內叛之。此陛下所親見,奈何欲效之乎。」上驚曰:「非公,不聞此言。」因謂長孫無忌等曰:「朕昔過此,買飯而食,僦舍而宿,今供頓如此,豈得猶嫌不足乎。」 三月庚子,上宴洛陽宮西苑,泛積翠池,顧謂侍臣曰:「煬帝作此宮苑,結怨於民,今悉為我有,正由宇文述、虞世基、裴蘊之徒內為諂諛,外蔽聰明故也,可不戒哉。」 夏四月己卯,魏徵上疏,以為「人主善始者多,克終者寡,豈取之易而守之難乎。蓋以殷憂則竭誠以盡下,安逸則驕恣而輕物。盡下則胡越同心,輕物則六親離德,雖震之以威怒,亦皆貌從而心不服故也。人主誠能見可欲則思知足,將興繕則思知止,處高危則思謙降,臨滿盈則思挹損,遇逸樂則思撙節,在宴安則思後患,防擁蔽則思延納,疾讒邪則思正己,行爵賞則思因喜而僭,施刑罰則思因怒而濫,兼是十思,而選賢任能,固可以無為而治,又何必勞神苦體,以代百司之任哉。」 五月壬申,魏徵上疏,以為「陛下欲善之志不及于昔時,聞過必改少虧於曩日,譴罰積多,威怒微厲。乃知貴不期驕,富不期侈,非虛言也。且以隋之府庫、倉廩、戶口、甲兵之盛,考之今日,安得擬倫。然隋以富強動之而危,我以寡弱靜之而安。安危之理,皎然在目。昔隋之未亂也,自謂必無亂,其未亡也,自謂必無亡。故賦役無窮,征伐不息,以至禍將及身而尚未之寤也。夫鑒形莫如止水,鑒敗莫如亡國。伏願取鑒於隋,去奢從約,親忠遠佞,以當今之無事,行疇昔之恭儉,則盡善盡美,固無得而稱焉。夫取之實難,守之甚易,陛下能得其所難,豈不能保其所易乎。」 秋七月,魏徵上疏,以為「《文子》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誠在令外。自王道休明,十有餘年,然而德化未洽者,由待下之情未盡誠信故也。今立政致治,必委之君子,事有得失,或訪之小人。其待君子也敬而疏,遇小人也輕而狎。狎則言無不盡,疏則情不上通。夫中智之人,豈無小慧。然才非經國,慮不及遠,雖竭力盡誠,猶未免有敗。況內懷奸宄,其禍豈不深乎。夫雖君子不能無小過,苟不害于正道,斯可略矣。既謂之君子而複疑其不信,何異立直木而疑其影之曲乎。陛下誠能慎選君子,以禮信用之,何憂不治。不然,危亡之期,未可保也。」上賜手詔褒美曰:「昔晉武帝平吳之後,志意驕怠,何曾位極台司,不能直諫,乃私語子孫,自矜明智,此不忠之大者也。得公之諫,朕知過矣。當置之幾案,以比弦韋。」 乙未,車駕還洛陽,詔「洛陽宮為水所毀者,少加修繕,才令可居。自外眾材,給城中壞廬舍者。令百官各上封事,極言朕過。」壬寅,廢明德宮及飛山宮之玄圃院,給遭水者。 八月甲子,上謂侍臣曰:「上封事者,皆言朕遊獵太頻。今天下無事,武備不可忘,朕時與左右獵于後苑,無一事煩民,夫亦何傷。」魏徵曰:「先王惟恐不聞其過。陛下既使之上封事,正得恣其陳述。苟其言可取,固有益於國,若其無取,亦無所損。」上曰:「公言是也。」皆勞而遣之。 侍御史馬周上疏,以為「三代及漢,歷年多者八百,少者不減四百,良以恩結人心,人不能忘故也。自是以降,多者六十年,少者才二十餘年,皆無恩於人,本根不固故也。陛下當隆禹、湯、文、武之業,為子孫立萬代之基,豈得但持當年而已。今之戶口不及隋之什一,而給役者兄去弟還,道路相繼。陛下雖加恩詔,使之裁損,然營繕不休,民安得息。故有司徒行文書,曾無事實。昔漢之文、景,恭儉養民,武帝承其豐富之資,故能窮奢極欲,而不至於亂。向使高祖之後即傳武帝,漢室安得久存乎。又,京師及四方所造乘輿器用及諸王、妃、主服飾,議者皆不以為儉。夫昧旦丕顯,後世猶怠。陛下少居民間,知民疾苦,尚複如此,況皇太子生長深宮,不更外事,萬歲之後,固聖慮所當憂也。臣觀自古以來,百姓愁怨,聚為盜賊,其國未有不亡者。人主雖欲追改,不能複全。故當修于可修之時,不可悔之於既失之後也。蓋幽、厲嘗笑桀、紂矣,煬帝亦笑周、齊矣,不可使後之笑今,如今之笑煬帝也。貞觀之初,天下饑歉,斗米直匹絹,而百姓不怨者,知陛下憂念不忘故也。今比年豐穰,匹絹得粟十餘斛,而百姓怨諮者,知陛下不復念之,多營不急之務故也。自古以來,國之興亡,不以畜積多少,在於百姓苦樂。且以近事驗之,隋貯洛口倉而李密因之,東都積布帛而世充資之,西京府庫亦為國家之用,至今未盡。夫蓄積固不可無,要當人有餘力,然後收之,不可強斂以資寇敵也。夫儉以息人,陛下已于貞觀之初親所履行,在於今日為之,固不難也。陛下必欲為久長之謀,不必遠求上古,但如貞觀之初,則天下幸甚。陛下寵遇諸王,頗有過厚者,萬代之後,不可不深思也。且魏武帝愛陳思王,及文帝即位,囚禁諸王,但無縲絏耳。然則武帝愛之,適所以苦之也。又百姓所以治安,唯在刺史、縣令,苟選用得人,則陛下可以端拱無為。今朝廷唯重內官而輕州縣之選,刺史多用武人,或京官不稱職始補外任,邊遠之處,用人更輕。所以百姓未安,殆由於此。」疏奏,上稱善久之,謂侍臣曰:「刺史朕當自選。縣令宜詔京官五品已上各舉一人。」 冬十月,上獵于洛陽苑,有群豕突出林中,上引弓,四發殪四豕。有豕突前,及馬鐙。民部尚書唐儉投馬摶之,上拔劍斬豕,顧笑曰:「天策長史不見上將擊賊邪,何懼之甚。」對曰:「漢祖以馬上得之,不以馬上治之。陛下以神武定四方,豈複逞雄心於一獸。」上悅,為之罷獵,尋加光祿大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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