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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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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災變應 梁武帝天監元年八月壬寅,熒惑守南斗。占曰:「糴貴,五穀不成,大旱,多火災,吳、越有憂,宰相死。」是歲大旱,米鬥五千,人多餓死。其二年五月,尚書范雲卒。 二年五月丙辰,月犯心。占曰:「有亂臣,不出三年,有亡國。」其四年,交州刺史李凱舉兵反。七月丙子,太白犯軒轅大星。 四年六月壬戌,歲星晝見。占曰:「歲色黃潤,立竿影見,大熟。」是歲大穰,米斛三十。又曰:「星與日爭光,武且弱,文且強。」自此後,帝崇尚文儒,躬自講說,終於太清,不修武備。八月庚子,老人星見。占曰:「老人星見,人主壽昌。」自此後,每年恒以秋分後見於參南,至春分而伏。武帝壽考之象雲。 七年九月巳亥,月犯東井。占曰:「有水災。」其年京師大水。 十年九月丙申,天西北隆隆有聲,赤氣上至地。占曰:「天狗也,所往之鄉有流血,其君失地。」其年十二月,馬仙琕大敗魏軍,斬馘十余萬,克復朐山城。十二月壬戌朔,日食,在牛四度。 十三年二月丙午,太白失行,在天關。占曰:「津梁不通,又兵起。」其年填星守天江。占曰:「有江河塞,有決溢,有土功。」其年,大發軍眾造浮山堰,以堨淮水。至十四年,填星移去天江而堰壞,奔流決溢。 十四年十月辛未,太白犯南斗。 十七年閏八月戊辰,月行掩昴。 普通元年春正月丙子,日有食之。占曰:「日食,陰侵陽,陽不克陰也。為大水。」其年七月,江、淮、海溢。九月乙亥,有星晨見東方,光爛如火。占曰:「國皇見,有內難,有急兵反叛。」其三年,義州刺史文僧朗以州叛。 四年十一月癸未朔,日有食之,太白晝見。 六年三月丙午,歲星入南斗。庚申,月食。五月己酉,太白晝見。六月癸未,太白經天。九月壬子,太白犯右執法。 七年正月癸卯,太白歲星在牛相犯。占曰:「其國君凶,易政。」明年三月,改元,大赦。大通元年八月甲申,月掩填星。閏月癸酉,又掩之。占曰:「有大喪,天下無主,國易政。」其後中大通元年九月癸巳,上又幸同泰寺捨身,王公以一億萬錢奉贖。十月己酉還宮,大赦,改元。中大通三年,太子薨,皆天下無主、易政及大喪之應。 中大通元年閏月壬戌,熒惑犯鬼積屍。占曰:「有大喪,有大兵,破軍殺將。」其二年,蕭玩帥眾援巴州,為魏梁州軍所敗,玩被殺。 四年七月甲辰,星隕如雨。占曰:「星隕,陽失其位,災害之象萌也。」又曰:「星隕如雨,人民叛,下有專討。」又曰:「大人憂。」其後侯景狡亂,帝以憂崩,人眾奔散,皆其應也。 五年正月己酉,長星見。 六年四月丁卯,熒惑在南斗。占曰:「熒惑出入留舍南斗中,有賊臣謀反,天下易政,更元。」其年十二月,北梁州刺史蘭欽舉兵反,後年改為大同元年。 大同三年三月乙丑,歲星掩建星。占曰:「有反臣。」其年,會稽山賊起。其七年,交州刺史李賁舉兵反。 五年十月辛醜,彗出南斗,長一尺余,東南指,漸長一丈餘。十一月乙卯,至婁滅。占曰:「天下有謀王者。」其八年正月,安成民劉敬躬挾左道以反,党與數萬。其九年,李賁僭稱皇帝于交州。 太清二年五月,兩月見。占曰:「其國亂,必見於亡國。」 三年正月壬午,熒惑守心。占曰:「王者惡之。」乙酉,太白晝見。占曰:「不出三年,有大喪,天下革政更王,強國弱,小國強。」三月丙子,熒惑又守心。占曰:「大人易政,主去其宮。」又曰:「人饑亡,海內哭,天下大潰。」是年,帝為侯景所幽,崩。七月,九江大饑,人相食十四五。九月戊午,月在鬥,掩歲星。占曰:「天下亡君。」其後侯景篡殺。 簡文帝大寶元年正月丙寅,月晝光見。占曰:「月晝光,有隱謀,國雄逃。」又雲:「月晝明,奸邪並作,擅君之朝。」其後侯景篡殺,皆國亂亡君。大喪更政之應也。 元帝承聖三年九月甲午,月犯心中星。占曰:「有反臣,王者惡之,有亡國。」其後三年,帝為周軍所俘執,陳氏取國,梁氏以亡。 陳武帝永定三年九月辛卯朔,月入南斗。占曰:「月入南斗,大人憂。」一曰:「太子殃。」後二年,帝崩,太子昌在周為質,文帝立。後昌還國,為侯安都遣盜迎殺之。 三年五月丙辰朔,日有食之。占曰:「日食君傷。」又曰:「日食帝德消。」六月庚子,填星鉞與太白並。占:「太白與填合,為疾為內兵。」 文帝天嘉元年五月辛亥,熒惑犯右執法。占曰:「大臣有憂,執法者誅。」後四年,司空侯安都賜死。 九月癸醜,彗星長四尺,見芒,指西南。占曰:「彗星見則敵國兵起,得本者勝。」其年,周將獨孤盛領眾趣巴湘,侯瑱襲破之。 二年五月己酉,歲星守南斗。六月丙戌,熒惑犯東井。七月乙丑,熒惑入鬼中。戊辰,熒惑犯斧質。十月,熒惑行在太微右掖門內。 三年閏二月己醜,熒惑逆行,犯上相。甲子,太白犯五車、填星。七月,太白犯輿鬼。八月癸卯,月犯南斗。丙午,月犯牽牛。庚甲,太白入太微。十一月丁醜,月犯畢左股。辛巳,熒惑犯歲星。戊子,月犯角。庚寅,月入氐。 四年六月癸醜,太白犯右執法。七月戊子,熒惑犯填星。八月甲午,熒惑犯軒轅大星。丁未,太白犯房。九月戊寅,熒惑入太微,犯右執法。癸未,太白入南斗。占曰:「太白入鬥,天下大亂,將相謀反,國易政。」又曰:「君死,不死則廢。」又曰:「天下受爵祿。」其後安成王為太傅,廢少帝而自立,改官受爵之應也。辛卯,熒惑犯左執法。十一月辛酉,熒惑犯右執法。甲戌,月犯畢左股。 五年正月甲子,月犯畢大星奎。丁卯,月犯星。四月庚子,太白歲星合在奎,金在南,木在北,相去二尺許。壬寅,月入氐,又犯熒惑,太白歲星又合,在婁,相去一尺許。癸卯,月犯房上星。五月庚午,熒惑逆行二十一日,犯氐東南、西南星。占曰:「月有賊臣。」又曰:「人主無出,廊廟間有伏兵。」又曰:「君死,有赦。」後二年,少帝廢之應也。六月丙申,月犯亢。七月戊寅,月犯畢大星。閏十月庚申,月犯牽牛。丙子,又犯左執法。十一月乙未,月食畢大星。 六年正月己亥,太白犯熒惑,相去二寸。占曰:「其野有兵喪,改立侯王。」三月丁卯,日入後,眾星未見,有流星白色,大如鬥,從太微間南行,尾長尺餘。占曰:「有兵與喪。」四月丁巳,月犯軒轅。占曰:「女主有憂。」五月丁亥,太白犯軒轅。占曰:「女主失勢。」又曰:「四方禍起。」其後年,少帝廢,廢後慈訓太后崩。六月己未,月犯氐。辛酉,有彗長可丈餘。占曰:「陰謀奸宄起。」一曰:「宮中火起。」後安成王錄尚書、都督中外諸軍事,廢少帝而自立,陰謀之應。八月戊辰,月掩畢大星。丙子,月與太白並,光芒相著,在太微西蕃南三尺所。九月辛巳,熒惑犯左執法。癸未,太白犯右執法。辛卯,犯左執法。乙巳,月犯上相,太白犯熒惑。其夜,月又犯太白。占曰:「其國內外有兵喪,改立侯王。」明年,帝崩,又少帝廢之應也。 七年二月庚午,日無光,烏見。占曰:「王者惡之。」其日庚午,吳、楚之分野。四月甲子,日有交暈,白虹貫之。是月癸酉,帝崩。 廢帝天康元年五月庚辰,月犯軒轅女禦大星。占曰:「女主憂。」後年,慈訓太后崩。癸未,月犯左執法。 光大元年正月甲寅,月犯軒轅大星。占曰:「女主當之。」八月戊寅,月食哭星。占曰:「有喪泣事。」明年,太后崩,臨海王薨,哭泣之應也。壬午,鎮星辰星合於軫。九月戊午,辰星太白相犯。占曰:「改立侯王。」己未,月犯歲星。占曰:「國亡君。」十二月辛巳,月又犯歲星。辛卯,月犯建星。占曰:「大人惡之。」 二年正月戊申,月掩歲星。占曰:「國亡君。」五月乙未,月犯太白。六月丙寅,太白犯右執法。壬子,客星見氐東。八月庚寅,月犯太微。九月庚戌,太白逆行,與鎮星合,在角。占曰:「為白衣之會。」又曰:「所合之國,為亡地,為疾兵。」戊午,太白晝見。占曰:「太白晝見,國更政易王。」十一月丙午,歲星守右執法,甲申,月犯太微東南星。戊子,太白入氐。十二月甲寅,慈訓太后廢帝為臨海王,太建二年四月薨,皆其應也。 宣帝太建七年四月丙戌,有星孛於大角。占曰:「人主亡。」五月庚辰,熒惑犯右執法。壬子,又犯右執法。 十年二月癸亥,日上有背。占曰:「其野失地,有叛兵。」甲子,吳明徹軍敗于呂梁,將卒並為周軍所虜。來年,淮南之地,盡沒于周。十月癸卯,月食熒惑。占曰:「國敗君亡,大兵起,破軍殺將。」來年三月,吳明徹敗于呂梁,十三年帝崩,敗國亡君之應也。 十一年四月己醜,歲星太白辰星合于東井。 十二年二月壬寅,白虹見西方。占曰:「有喪。」其後十三年帝崩。十月戊午,月犯牽牛吳越之野。占曰:「其國亡,君有憂。」後年帝崩。辛酉,歲星犯執法。十二月癸酉,辰星在太白上。甲戌,辰星太白交相掩。占曰:「大兵在野,大戰。」辛巳,彗星見西南。占曰:「有兵喪。」明年帝崩,始興王叔陵作亂。 後主至德元年正月壬戌,蓬星見。占曰:「必有亡國亂臣。」後帝於太皇寺捨身作奴,以祈冥助,不恤國政,為施文慶等所惑,以至國亡。 魏普泰元年十月,歲星熒惑填星太白聚於觜參,色甚明大。占曰:「當有王者興。」其月,齊高祖起于信都,至中興二年春而破爾朱兆,遂開霸業。 魏武定四年九月丁未,高祖圍玉壁城,有星墜于營,眾驢皆鳴。占曰:「破軍殺將。」高祖不豫,五年正月丙午崩。 齊文宣帝天保元年十二月甲申,熒惑犯房北頭第一星及鉤鈐。占曰:「大臣有反者。」其二年二月壬辰,太尉彭樂謀反,誅。 八年二月己亥,歲星守少微,經六十三日。占曰:「五官亂。」五月癸卯,歲星犯太微上將。占曰:「大將憂,大臣死。」其十年五月,誅諸元宗室四十餘家,乾明元年,誅楊遵彥等,皆五官亂,大將憂,大臣死之應也。 八年七月甲辰,月掩心星。占曰:「人主惡之。」十年十月,帝崩。 九年二月,熒惑犯鬼質。占曰:「斧質用,有大喪。」三月甲午,熒惑犯軒轅。占曰:「女主惡之。」其十年五月,誅魏氏宗室,十月帝崩,斧質用,有大喪之應也。 十年六月庚子,填星犯井鉞,與太白並。占曰:「子為玄枵,齊之分野,君有戮死者,大臣誅,斧鉞用。」其明年二月乙巳,太師常山王誅尚書令楊遵彥、右僕射燕子獻、領軍可朱渾天和、侍中宋欽道等。八月壬午,廢少帝為濟南王。 廢帝乾明元年三月甲午,熒惑入軒轅。占曰:「女主凶。」後太寧二年四月,太后崩。 肅宗皇建二年四月丙子,日有食之。子為玄枵,齊之分野。七月乙丑,熒惑入鬼中,戊辰,犯鬼質。占曰:「有大喪。」十一月,帝以暴疾崩。 武成帝河清元年七月乙亥,太白犯輿鬼。占曰:「有兵謀,誅大臣,斧質用。」其年十月壬申,冀州刺史平秦王高歸彥反,段孝先討擒,斬之於都市,又其二年,殺太原王紹德,皆斧質用之應也。八月甲寅,月掩畢。占曰:「其國君死,大臣有誅者,有邊兵大戰,破軍殺將。」其十月,平秦王歸彥以反誅,其三年,周師與突厥入並州,大戰城西,伏屍流血百餘裡,皆其應也。 四年正月己亥,太白犯熒惑,相去二寸,在奎。甲辰,太白、熒惑、歲星合在婁。占曰:「甲為齊。三星若合,是謂驚立絕行,其分有兵喪,改立侯王,國易政。」三月戊子,慧星見。占曰:「除舊佈新,有易王。」至四月,傳位於太子,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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