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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志(23)


  鞶囊,案《禮》:「男鞶革,女鞶絲。」《東觀書》:「詔賜鄧遵獸頭鞶囊一枚。」班固《與弟書》:「遺仲升獸頭旁囊,金錯鉤也。」古佩印皆貯懸之,故有囊稱。或帶于旁,故班氏謂為旁囊,綬印鈕也。今雖不佩印,猶存古制,有佩綬者,通得佩之。無佩則不。今采梁、陳、東齊制,品極尊者,以金織成,二品以上服之。次以銀織成,三品已上服之。下以綖織成,五品已上服之。分為三等。

  革帶,案《禮》「博二寸」。《禮圖》曰:「璫綴於革帶。」阮諶以為有章印則於革帶佩之。《東觀記》:「楊賜拜太常,詔賜自所著革帶。」故知形制尊卑不別。今博三寸半,加金縷灊,螳蜋鉤,以相拘帶。自大裘至於小朝服,皆用之。

  劍,案漢自天子至於百官,無不佩刀。蔡謨議雲:「大臣優禮,皆劍履上殿。非侍臣,解之。」蓋防刃也。近代以木,未詳所起。東齊著令,謂為象劍,言象於劍。周武帝時,百官燕會,並帶刀升座。至開皇初,因襲舊式,朝服登殿,亦不解焉。十二年,因蔡征上事,始制凡朝會應登殿坐者,劍履俱脫。其不坐者,敕召奏事及須升殿,亦就席解劍乃登。納言、黃門、內史令、侍郎、舍人,既夾侍之官,則不脫。其劍皆真刃,非假。既合舊典,弘制依定。又准晉咸康元年定令故事,自天子已下,皆衣冠帶劍。今天子則玉具火珠鏢首,餘皆玉鏢首。唯侍臣帶劍上殿,自王公已下,非殊禮引升殿,皆就席解而後升。六品以下,無佩綬者,皆不帶。

  曲領,案《釋名》,在單衣內襟領上,橫以雍頸。七品已上有內單者則服之,從省服及八品已下皆無。

  珽,案《禮》:「天子搢珽,方正於天下也。」又《五經異義》:「天子笏曰珽,珽直無所屈也。」今制准此,長尺二寸,方而不折。以球玉為之。

  笏,案《禮》:「諸侯以象,大夫魚須文竹,士以竹,本象可也。」凡有指畫於君前,受命書於笏,笏畢用也。《五經要義》曰:「所以記事,防忽忘。」《禮圖》雲:「度二尺有六寸,中博二寸,其殺六分去一。」晉、宋以來,謂之手板,此乃不經,今還謂之笏,以法古名。自西魏以降,五品已上,通用象牙,六品已下,兼用竹木。

  履、舄,案《圖》雲:「複下曰舄,單下曰履。夏葛冬皮。」近代或以重皮,而不加木,失於乾臘之義。今取乾臘之理,以木重底。冕服者色赤,冕衣者色烏,履同烏色。諸非侍臣,皆脫而升殿。凡舄,唯冕服及具服著之,履則諸服皆用。唯褶服以靴。靴,胡履也,取便於事,施於戎服。

  諸建華、絺鸃、鶡冠、委貌、長冠、樊噲、卻敵、巧士、術氏、卻非等,前代所有,皆不採用。

  皇后服四等,有褘衣、鞠衣、青服、朱服。

  褘衣,深青質,織成領袖,文以翬翟,五采重行,十二等。首飾花十二鈿,小花毦十二樹,並兩博鬢。素紗內單,黼領,羅縠褾、襈,色皆以朱。蔽膝隨裳色,以緅為緣,用翟三章。大帶隨衣裳,飾以朱綠之錦,青緣。革帶,青襪、舄,舄以金飾。白玉佩,玄組,綬,章采尺寸同於乘輿。祭及朝會,凡大事皆服之。

  鞠衣,黃羅為質,織成領袖,小花十二樹。蔽膝,革帶及舄,隨衣色。餘准褘衣,親蠶服也。

  青服,去花、大帶及佩綬,金飾履。禮見天子則服之。

  朱服,制如青服。宴見賓客則服之。

  有金璽,盤螭鈕,文曰「皇后之璽」。冬正大朝,則並黃琮,各以笥貯,進於座隅。

  皇太后服,同於後服。而貴妃以下,並亦給印。

  貴妃、德妃、淑妃,是為三妃。服褕翟之衣,首飾花九鈿,並二博鬢。金章龜鈕,文從其職。紫綬,一百二十首,長一丈七尺,金縷織成獸頭鞶囊,佩於闐玉。

  順儀、順容、順華、修儀、修容、修華、充儀、充容、充華,是為九嬪。服闕翟之衣,首飾花八鈿,並二博鬢。金章龜鈕,文從其職。紫綬,一百首,長一丈七尺,金縷織成獸頭鞶囊,佩采瓄玉。

  婕妤,銀縷織成獸頭鞶囊,首飾花七鈿。他如嬪服。

  美人、才人,服鞠衣,首飾花六鈿,並二博鬢。銀印珪鈕,文從其職。青綬,八十首,長一丈六尺。彩縷織成獸爪鞶囊,佩水蒼玉。

  寶林,服展衣,首飾花五鈿,並二博鬢。銀印環鈕,文如其職。艾綬,八十首,長一丈六尺。鞶囊,佩玉,同于婕妤。

  承衣刀人、采女,皆服褖衣,無印綬。參准宋泰始四年及梁、陳故事,增損用之。

  皇太子妃,服褕翟之衣,青質,五采織成為搖翟,以備九章。首飾花九鈿,並二博鬢。金璽龜鈕,文如其職。素紗內單,黼領,羅褾、襈,色皆用朱,蔽膝二章。大帶,同褘衣,青綠革帶,朱襪,青舄,舄加金飾。佩瑜玉,纁朱綬,一百六十首,長二丈,獸頭鞶囊,凡大禮見皆服之。唯侍親桑,則用鞠衣之服,花鈿佩綬,與褕衣同。准宋孝建二年故事而增損之。

  良娣,鞠衣之服,銀印珪鈕,文如其職。佩采瓄玉,青綬,八十首,長一丈六尺,獸爪鞶囊。餘同世婦。

  保林、八子,展衣之服,銅印環鈕,文如其職。佩水蒼玉,艾綬,八十首,長一丈六尺,獸爪鞶囊。自良娣等,准宋大明六年故事而損益之。

  諸王太妃、妃、長公主、公主、三公夫人、一品命婦,褕翟之服,繡為九章。首飾花九鈿,佩山玄玉,獸頭鞶囊。綬同夫色。

  公夫人,縣主、二品命婦,亦服褕翟,繡為八章。首飾八鈿。侍從親桑,同用鞠衣。自此之下,佩皆水蒼玉。

  侯、伯夫人、三品命婦,亦服祃翟,繡為七章。首飾七鈿。

  子夫人、四品命婦,服闕翟之衣,刻赤繒為翟,綴於服上,以為六章。首飾六鈿。

  男夫人、五品命婦,亦服闕翟之衣,刻繒為翟,綴於服上,以為五章。首飾五鈿。若當從侍親桑,皆同鞠衣。

  議既定,帝幸修文殿覽之,乃令何稠、起部郎閻毗等造樣上呈。二年總了,始班行焉,軒冕之盛,貫古今矣。

  三年正月朔旦,大陳文物。時突厥染幹朝見,慕之,請襲冠冕。帝不許。明日,率左光祿大夫、褥但特勤阿史那職禦,左光祿大夫、特勤阿史那伊順,右光祿大夫、意利發史蜀胡悉等,並拜表,固請衣冠。帝大悅,謂弘等曰:「昔漢制初成,方知天子之貴。今衣冠大備,足致單于解辮,此乃卿等功也。」弘、愷、善心、世基、何稠、閻毗等賜帛各有差,並事出優厚。

  是後師旅務殷,車駕多行幸。百官行從,唯服袴褶,而軍旅間不便。至六年後,詔從駕涉遠者,文武官等皆戎衣。貴賤異等,雜用五色。五品已上,通著紫袍,六品已下,兼用緋綠,胥吏以青,庶人以白,屠商以皁,士卒以黃。

  卓彼上天,宮室混成,玄戈居其左,上將居其右,弧矢揚威,羽林置陳。《易》曰:「天垂象,聖人則之。」昔軒轅氏之有天下也,以師兵為營衛,降至三代,其儀大備。西漢武帝,每上甘泉,則列鹵簿,車千乘,騎萬匹。其居前殿,則植戟懸楯,以戒不虞。其所由來者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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