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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理宗淳祐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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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淳祐七年 正月乙卯朔,禦大慶殿受朝賀,以將祈穀上帝,頂行天基節上壽禮。詔皇侄孟啟特授宜州觀察使,建資善堂于內小學,置直講、贊讀二員,以年稚,權就王邸習訓。詔曰:「朕宵旰求治,有年於茲,若涉淵冰,未知攸濟,間者任用非人,不能秉禮懷義以輔朕,顧乃陷於匪彝,敗俗傷教,朋淫肆欺,群議坌湧,由朕不德,朕甚愧焉。天誘之衷,豁然大悟,亦既絀去其黨類,取其尤者,屏之遐方,收召眾正,是崇是信。而史嵩之已俾致其事,以示朕決不複用之意。其於正邪忠佞之分,豈不明白?縉紳士大夫交奏迭諫,悃悃款款,以陳於前,忠愛備至。抑朕聞正脈充,本根固,則外邪客氣始不能人。於今之時,思所以為自強之計,百爾執事,亦宜相戒,以實克去己私,以自公體國存心。謹乃身,率乃職,裕乃民,用輯寧我邦家。今以月正元日誕告于在位,尚祇若明訓。」 丁卯,詔戒敕州軍縣鎮,不許因誕節賜宴多殺物命,一遵景祐三年詔書,仍刻石所在放生池。 戊寅,詔淮浙發運司給米二萬石,濟建甯、邵武諸郡被水之民。以兵部尚書兼侍讀吳潛知貢舉,權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應繇、起居舍人兼國子司業黃自然同知,殿中侍御史周坦監試。 ◇ 二月乙酉朔,御筆付吳潛以下:「崇雅黜浮,俾得士用。」 庚寅,都省言:「淮安縣主簿周子鎔遭逆全之變,陷北十有六年,數以外謀密聞邊閫,拔身來歸,志行可尚。」詔特改朝奉郎,與升擢差遣。 壬辰,詔十七、十八界會子更不立限,永遠行用。 丙申,詔四川沿邊州縣官任滿日轉循官資有差,從制臣請也。 己亥,以貴妃賈氏薨,輟視朝二日。 乙巳,詔翰林學士李韶屢疏請老,特授端明殿學士、提舉隆興府玉隆萬壽宮。 丁未,詔令封樁下庫支十七界會子十二萬貫,付淮西安撫司造舭□船。 壬子,詔出封樁庫十八界會子五萬貫付臨安府,津遣三邊請學士人歸裡,以所乞省試難從,故有是命。 ◇ 二月甲子,知大宗正丞兼權金部郎官姚希得進對,奏:李韶老成有德望,宜留奉內祠,侍經幄。 戊辰,詔李韶依舊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 庚午,命從臣一人禱雨於天竺山。 ◇ 四月庚寅,詔:「昨以理財分任,正欲責成,歲一二易官,未見成效。撿正都司,專務經理,詎宜付之悠悠?可諭朕意,使協力自公,共濟國事。」 辛卯,詔雨澤愆期,決中外系囚,杖以下釋之。詔潭州縣令魏夢極棄邑避寇,司戶參軍吳焱違帥臣指授,致攸縣令黃端卿輕舉而死,各鐫兩資。 丁酉,廣西經略司劾知廣州張公明貪暴不法,詔削官三等,南安軍居住。 庚子,以刑部尚書王伯大為端明殿學士、僉書樞密院事,翰林學士、知制誥吳潛端明殿學士、同僉書樞密院事。 ◇ 四月辛醜,以鄭清之為太傅、右丞相兼樞密使,封越國公;遊似罷相,為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趙葵樞密使兼參知政事,督視江淮京西湖北軍馬,陳韡知樞密院事、湖南安撫大使。 庚戌,以禱雨未應,詔錄中外系囚並減一等,杖以下釋之。蠲大理寺、三衙、臨安府屬縣見監贓賞錢。 壬子,廣西漕臣劾貴州守臣陳鑒迫脅考試官,私取士人,壞科舉法。詔再鐫一秩,勒致仕。 ◇ 五月甲寅,詔武功郎、揚州寧淮軍統制張忠戍守浮山,手搏寇兵,俱死于水,特贈武略大夫,更官其一子。 乙卯,以禱雨未應,詔諸路提刑司及州縣見拘罪囚,非情理巨蠹者並釋之。 丙辰,詔參部人因礙小節久淹逆旅者,令吏、兵部權與注授。 己未,禱雨於天地、宗廟、社稷。 戊辰,以遂寧府觀察支使趙希湄監試鬻舉,詔削一資。 己巳,詔賜兩淮、京、蜀曾經兵入之地田稅三年,其宿逋悉除之。 壬申,吳潛兼權參知政事。 乙亥,以權吏部侍郎兼中書舍人趙汝騰充殿試詳定官,權工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尤焴、左司郎中尹煥同詳定。 丙子,禦集英殿策進士。 ◇ 六月癸巳,禦集英殿,賜正奏名進士張淵微等及第、出身,凡五百二十七人。 乙未,賜特奏名進士敕,凡七百五十人。 丙申,詔曰:「朕德弗類,無以自媚於上下神祗,災變薦臻,以戒不治。乃者冬無霜雪,上膏弗滋,穡事方興,雨不時若。背春涉夏,漸成暵幹,農疇蓋有以種不入土聞者,其將何以格歲,穰續民食?並走群望,敬恭明神,非不籲嗟有求,嘉應罔答。至於庚伏,旱勢益張。切跡災異之來,端不虛發,朕不勝憂懼,其避正殿,減常膳,側身修省,匪曰具文。二三大臣,盍相與盡忠竭力,圖所以銷變救災之實?朕躬有過及時政闕失,應中外文武臣僚暨于士民,皆得悉意指陳,毋有所諱。佈告天下,鹹體朕懷。」 甲辰,出豐儲倉米三十萬石,以平糴價。 己酉,詔:「旱勢日甚,怛於朕懷。變不虛生,厥有攸致。兩淮、襄、蜀嘗經賊人,江、閩內郡間因寇作,遺骸暴露,感傷和氣,令所屬州縣收瘞之。」詔京湖北路副總管王英赤心歸順,進官二等。 ◇ 七月甲寅,進士及第張淵微等言:「天久不雨,乞免瓊林錫宴禮。」上從之。 丙辰,詔荊鄂都統司聽京湖制帥司節制,池州建康府鎮江都統司並聽沿江制司節制,許浦都統司仍聽平江府並浙西都大提舉兵船司節制,江州都統司改聽興國蘄黃安慶四郡節制,從督視趙葵之請。 己未,月入心。 庚申,安慶守臣歐陽頤以改差輒之任,詔削官二等,令憲臣謝獻子領郡事。 壬戌,禦射殿,閱正奏名進士射。詔:「辭免除授,實為繁文。除侍從、台諫、給舍、兩省左右史以上許辭免,餘官不許。」 癸亥,閱特奏名進士射。 乙丑,吳潛罷,以端明殿學士知福州。 丁卯,以別之傑為參知政事,諫議大夫鄭寀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癸酉,詔賞浙東西、福建路監司、州郡所申官士之家濟糶者凡九人補、轉官資有差。 ◇ 八月甲申,鄭寀罷。 丙戌,詔令戶部嚴革諸路州縣增收多量苗米之弊。 辛卯,詔石鈞、陳大任、王方烈各鐫一秩,以誣平民為重辟;謝思乂、張懋各進一秩,旌其平反之功,從湖北憲臣之請。已亥,以秋風已勁,邊備當嚴,浙右四郡,密邇行都,魏村、福山、柴墟一帶宜預為之備,詔守臣條具措置。 辛醜,詔:「前通判彭州宇文景訥罵賊而死,特贈官二等,仍與一子下州文學。」 壬寅,詔監司、守臣宜亟講荒政,以賑乏絕,稅租有合蠲減者,具實以聞。 甲辰,以高定子薨,輟視朝一日,贈少保。 ◇ 九月丙辰,詔命官該赦,陳乞改正,不拘期限。今後赦條,刪去「限一年內」四字。從左司程元鳳之請也。 丁巳,詔改尚書省提領鹽事所為提領茶鹽所。 甲戌,太傅、右丞相、越國公鄭清之奏:將回授太保一秩追贈四世祖詒。詔從之。 ◇ 十月辛巳,太白晝見。詔荊湖副都統李得討桂東峒寇有功,進宮一等。 癸未,朝獻景靈宮。以嚴州旱,詔豐儲倉給米萬石賑糶。 丙戌,京湖安撫司調兵平辰、沅蠻猺有功,總轄張謙、統制高天祐等賞賜有差。 己酉,臣僚言:「格法日壞,天下視聽益不美。」因條陳添差、抽差(左、攝局、須人、奏辟、改任、薦舉、借補、曠職、匿過十弊,乞風示中外。從之。 甲寅,以鎮江府旱,詔兩浙轉運司檢核,蠲租七萬四千石有奇。 ◇ 十二月壬午,以趙與歡為端明殿學士、提領戶部財用。 庚寅,以近畿旱,詔:「正歲天基節大宴權免,其州郡錫宴務從省約,毋得科擾,以副朕敬天愛民之意。」 辛卯,以李鳴複薨,輟視朝一日。 壬辰,詔程九方陷北十一年,脫身來歸,條陳邊地事宜,有益備禦,特補迪功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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