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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紹興十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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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紹興十五年 春正月丁未朔,初行大朝會禮於大慶殿。 戊申,瀘南安撫使馮楫獻嘉禾九穗。上曰:「近日州郡所奏嘉禾甚多,大有年之慶,庶幾可望也。」 壬子,秦檜因論士大夫之弊曰:「軍興以來,士大夫無肯為國出力者,所以不能勝敵。臣嘗謂敵之所以勝我者,以其用心樸實故也。」上曰:「朕觀太祖、太宗以來,多用樸實之人,所以風俗忠厚。卿等嘗出使,見彼北人,雖使蹈河赴海,皆所不辭也。」 己未,分經義、詩賦為二科以取士。 辛酉,初籍千畝,用司封郎中李澗請也。 丁卯,四川宣撫副使鄭剛中乞減成都府路對糴米三分之一、本司激賞錢二十萬緡。時剛中于階、成二州營田,抵秦州界,凡三千餘頃,歲取十八萬斛,而宣撫司激賞錢已減為一百萬緡,至此複有此請。上謂秦檜曰:「累年民力少寬,此休兵之效也,其從之。」 戊辰,命權戶部侍郎王鈇措置兩浙經界。李椿年既以憂去,秦檜請用鈇。上因言:「經界之法,細民多以為便。」檜曰:「不如此則差役不行,賦稅不均。積弊之久,今已盡革。去年陛下放免積欠,天下複覺少蘇。」 己巳,左諫議大夫何苦知貢舉,權吏部侍郎陳康伯、秘書少監游操同知貢舉。若、操嘗為發解所試官,及是再命之,非故事也。 庚午,知撫州晁謙之知建康府。謙之嘗言崇仁縣民婦產三男,足驗生齒蕃息之盛;又言臨川縣禾登九穗,足為瑞應,皆乞宣付史館。秦檜喜,故擢用之。 辛未,初命諸路僧、道士納免丁錢。 乙亥,主管台州崇道觀向子忞特降三官。子忞寓居衡山,帥臣劉昉希秦檜意,劾其強橫虐民,故有是命。 ◇ 二月戊寅,上曰:「朕觀史冊,見古之養士有至二三千人,亦朝廷一盛事。」於是增國學弟子員百人,通舊以七百人為額。尋命置上舍三十人、內舍百人。福建運判徐琛為兩浙西路提點刑獄公事。 《揮麈錄》曰:徐獻之琛與秦會之為中表,而師川之族弟也。會之知高宗眷念師川不替,一日奏事,啟上雲:「徐俯身後伶俜可憐,有弟琛能承兄之業,願陛下擢用之。」上從其請。其後獻之為貳卿,會之並緣罔上,率皆類此。 己亥,崇國公璩進封恩平郡王,以將出閣故也。 ◇ 夏四月丙子朔,賜太師秦檜甲第一區。 戊寅,檜遷居賜第,命內侍東頭供奉官王晉錫押教坊樂導之。賜檜銀絹、緡錢各萬,采千匹,金銀器皿、錦綺帳褥六百八事,花千四百枝。是夜,彗出東方。 癸未,賜正奏名進士劉章等三百人及第、出身、同出身,正奏名張鎡新科明法及第。 甲申,特奏名林洵美等二百四十七人、武舉正奏名應裒然等、特奏名三人授官有差。 丁亥,赦天下。前四日,上謂秦檜曰:「彗星見,朕甚懼焉。卿等可圖所以消弭之道。」檜奏太宗、真宗朝,嘗緣彗星疏決獄囚等事。上曰:「且降詔,以四事為主:避殿、減膳、寬民力、出滯獄。」於是手詔監司、郡守條具便民事目,憲臣巡行,親決獄事。至是肆赦。 庚寅,知敘州邵隆卒。隆在金州,數以兵出北境,秦檜恨之。至是因飲酒暴卒。或謂檜密使人鴆殺之。敘人皆悲哭,為之罷市。 甲午,上諭大臣曰:「比遣將捕盜,閩中第令殲其渠魁,脅從者皆釋。若措置得宜,優與推恩,不然,罰亦隨之。」 庚子,省四川都轉運司,以其事歸宣撫司。 辛醜,新和政縣令湯思退、行太府寺主簿王曮並為秘書省正字,左承務郎洪邁為敕令所刪定官。邁,皓子也。三人皆以博學宏詞合格賜第,故有是除。既而言官汪勃論邁其父不靖之謀,同惡相濟,乃以為福州州學教授。 ◇ 五月丙辰,詔減東南和預買絹一千匹,以寬民力。 戊子,詔貧民產子者,予義倉米一斛。以大理寺丞周楙轉對有請也。 壬戌,複置六部架閣官四員。 ◇ 六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丁醜,上幸秦檜新第。 戊戌,秦檜為上言:「士大夫多橫議,無益國事。」上曰:「靖康之事是也。朕見當時士大夫奏狀,多是李綱、耿南仲等紛紛爭議,無肯以國事為慮者。」檜曰:「靖康之初,誠有人肯任國事,則大計久已定矣。」上曰:「後來生靈塗炭之甚,皆由於此。所以國家大事,須在得人肯任。」 辛醜,江東轉運判官趙不棄乞令監司察部內縣令老病不職者與嶽祠。上曰:「朕嘗謂縣令最為親民,又非郡守之比。贓吏固不可,而庸繆之人,尤害百姓,蓋因其庸繆,則吏計得行。若十吏用事,是有十縣令矣。」 ◇ 秋七月乙巳朔,罷夔路軍興以來所置酒店,以寬民力。用四川宣撫副使鄭剛中奏也。夔路舊無酒禁,為場店者,百四十餘所而已。建炎末增至六百餘,然土荒民少,人不以為便。剛中既以本司錢四萬餘緡代撥贍軍,遂弛其禁。 丙午,新添差浙東安撫司幹辦公事司馬伋言:「建州近刊行一書,曰《司馬溫公記聞》,其間頗關前朝政事。緣曾祖平日論著,即無上件文字,顯是妄借名字,售其私說。伏望降旨禁絕。」詔委建州守臣將不合開板文字盡行毀棄,伋特遷一官。初,範沖在史館,上出光《記聞》,命沖編類進入。沖乃繕寫成十冊上之。至是秦檜數請禁野史,伋懼罪,遂諱其書,然後其書卒行於世。 辛亥,執政進呈處州守臣徐度准詔條上便民事件。上曰:「因此亦可以觀人才,如議論平正,留心國事,其說自然可見。不然,矯訐迂闊者亦可見也。」 戊午,詔廬、光州上供錢米展一年,用轉運司請也。上曰:「人皆知取之為取,而不知予之為取。若稍與展免,俟其家給人足,稅斂自然易辦。」 己巳,秦檜進呈放免四川轉運司因贍軍借用常平錢十三萬緡。上曰:「休兵以來,上下漸覺富實。大抵治道貴清靜,人君不生事,則天下自然受福。」 ◇ 八月丙子,上與大臣論事,因曰:「朕謂進用士大夫,一相之責也。一相既賢,則所薦皆賢矣。」上因論史事,秦檜曰:「圍城中失節者相與作私史,反害正道。」上曰:「卿是時獨不推戴異姓,圍城中人自然不容。」楊願曰:「檜非獨是時不肯雷同,宣和間耿延禧為太學官,以其父在東宮,士皆靡然從之,獨檜守正,不為易節。」檜曰:「臣嘗聞范仲淹與其友書雲:『致意某官,為渠作東宮官,不敢通書』。聖主于忠義之臣與夫失節之徒灼然如此,誠立國之本也。」 李心傳曰:臣謹按,范仲淹祥符末登第,終真宗之世為小官。自為陳州通判以至執政而薨,仁宗未有子,安得有東宮官?檜之誕妄無稽,皆此類也。 丁亥,國子監丞文浩面對,乞自今試教授,並于六經中臨時取二經,各出兩題,不拘義式,以貫穿該贍為合格。 戊子,詔禮部看詳行之。已亥,權戶部侍郎王鈇言:「常平之法,本以抑兼併、備水旱。科條實繁,其利不一,有義倉和糴之儲,坊場河渡之入,以產制役,欲使平均,以陳易新,俾無紅腐。一有饑饉,則開發倉廩,以濟艱食,豈一主管官能勝其任哉?望複置提舉官,庶良法美意,不為虛文。」乃命諸路茶鹽官改充提舉常平茶鹽公事,惟四川、廣西以憲臣,淮西、京西以漕臣兼領,仍令檢察所部州,有擅用常平錢物者,按劾以聞。 辛醜,增太學弟子員二百人,以國子司業嚴抑有請也。 ◇ 九月壬子,金主亶祀天於郊。先是,資政殿大學士宇文虛中既為金人所用,虛中知東北之士憤為左衽,密以信義感發之,從者如響。乃與其翰林學士高士譚等同謀,欲因亶郊天,就劫殺之。先期以蠟書來告於朝,欲為之外應。秦檜拒不納。會事亦覺,虛中與其子師瑗皆坐誅,闔門無噍類。 丙辰,詔諸路安撫使見帶待制以上者,所舉京官狀理為職司。 甲子夜,太廟旁居民遺火。上令於左右各撤屋二十間,以備不虞。 ◇ 冬十月乙亥,上書秦檜第,賜書閣曰「一德格天之閣」,遣中使就第錫宴,仍賜檜青羅蓋、塗金從物,如蔡京、王黼例。 《大事記》曰:我高宗之待檜,既賜之相第,又賜之家廟祭器;既賜之畫像贊,又賜之「一德格天之閣」六字。而孫二人尚在繈保,並賜之三品服,果何負於其臣,而檜忍於負其君如此,此檜之罪所為上通于天,萬死而不可贖也。 丙子,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楊願提舉江州太平觀。 癸未,樞密都承旨兼侍讀李若穀簽書樞密院事,尋兼權參知政事。 戊子,提舉亳州明道宮晏敦複力詆屈己之非。秦檜患其不附己,使腹心之人啖敦複以利曰:「公若曲從,兩地旦夕可至。」敦複曰:「吾終不以身計而誤國家。況吾姜桂之性,到老愈辣,請勿言!」檜卒不能屈。上嘗面諭曰:「卿鯁峭敢言,無所間避,可謂無忝爾祖矣。」 甲午,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折彥質郴州居住。彥質方居信州,侍御史汪勃希秦檜意,奏彥質與守臣吳說私相議論,妄及朝政。說坐免官,而彥質有是命。 庚子,詔置四川宣撫司總領錢糧官。金都元帥、梁國王宗弼卒。宗弼且死,語其徒以「宋朝軍勢強盛,宜益加和好,俟十餘年後南軍衰老,然後可為寇江之計」雲。 ◇ 十一月癸卯朔,饒州童子戴松十歲,其弟槐九歲,皆能誦書。詔免文解一次。 癸亥,宰執奏新制祀享禮器事。上曰:「今天下無事,郊祀廟享,禮莫大焉,不可不留意。」 庚申,江南東路轉運判官趙不棄充四川宣撫司總領官。時秦檜既疑鄭剛中,乃薦不棄而命之。兵部言秦州舊買馬二萬匹,今僅發五十八綱,乞省押馬使臣。許之。自紹興後,秦州茶馬司歲市馬九千八百有奇,成都、潼川府、利州路漕司歲應副博馬綢絹十萬余匹,成都、利州路二十三茶場歲產茶二千一百余萬斤,而茶馬司歲輸總領所錢四十萬緡,此其大略也。 ◇ 閏十一月戊寅,提舉秘書省秦熺言秘府多闕書。詔本省即諸路藏書之家借書錄本,且訪先賢墨蹟。 己卯,詔罷新科明法。 癸未,權尚書兵部侍郎米友仁充敷文閣待制、提舉佑神觀、奉朝請。上好米芾書,友仁能世其業,上眷待甚厚。 甲申,司農寺主簿宋敦樸面對,言:「望詔守令以來春耕藉之後出郊勸農,諭以天子親耕,使四方曉然知陛下德意,仍自今每春行之。」上曰:「農者天下之本,守令有勸農之名,無勸農之實,徒為文具,何益於事?」乃詔從之。 丁酉,進呈太學博士王之望面對,乞仿端拱、咸平故事,悉取近郡所開《群經義疏》及《經典釋文》,令國子監印千百秩,俾郡縣各市一本,置之於學。上曰:「古人讀書,須親師友,雖未必盡得聖經妙旨,然亦有淵源。今士大夫未有自得處,便為注說,以為人師,此何理也?」 ◇ 十二月戊申,上謂大臣曰:「今雖無事,諸軍教閱亦不可少廢,宜丁寧戒飭之。」 丁巳,孫道夫知蜀州。道夫入對,上諭曰:「軍興以來,蜀民應副不易。朕將詔鄭剛中條具,盡與蠲減。止存經賦而已。」 甲子,詔右司員外郎李朝正仍舊同措置經界。 戊辰,詔諸路提舉常平官複為監司,歲舉屬吏五人改京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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