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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政和三年


  癸巳政和三年

  春正月甲寅朔,兵部尚書俞栗知貢舉,給事中宇文粹中、中書舍人張璪同知貢舉。

  乙亥,熒惑犯太微垣內屏。二月,詔:「太陽自午時後,上有戴氣,下有氣承戴並現,乃為祥應。送秘書剩」

  丙午,王黼特封臨川伯,從祀廟庭。

  ◇

  三月壬子朔,日有食之。太史局奏:「太陽當食,至未時七刻,日體圓明,全不虧食。」

  壬戌,月犯長垣。

  癸酉,禦崇政殿,賜貢士陳公輔等十九人上舍及第、釋褐。

  戊寅,歲星犯積薪、輿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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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四月壬午朔,詣玉清和陽宮行奉安禮,太師蔡京為禮儀使。皇帝行體,有祥雲回旋,觀者莫不稱慶。

  丙申,流星出心向西南方,有尾跡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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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閏四月壬戌,歲星犯鬼。

  乙丑,熒惑犯太微垣右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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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庚辰朔,夏至。時北郊有司攝事于舊方丘。有黑氣長數丈,出自齋宮,行一裡許人壇壝,繞祭所,皆傍人穿燈燭而過,又及壇上。禮將畢,因忽不見。

  丁酉,月犯壁壘陣。

  庚子,大盈倉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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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太白入太微垣,犯左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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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辛未,太師、楚國公蔡京等言:「伏睹大晟府以雅樂中聲播于燕樂,舊闕徵、角二調,及無土、石、匏三音。今樂並已增入,五聲八音,於是始備。按試克諧,頒降天下。上表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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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十月,劉恢言:「今月四日,宰執赴學按試兩學生所習大晟雅樂,至第二章曲未終,有仙鶴四自南來,盤旋飛舞宮架之上,徘徊欲下,眾人歡呼,遂由表北而去。乞宣付史館。」從之。

  《國是論》曰:紹聖之初,奸臣複持王氏之說。祖禹將去朝廷,上疏論日食,因曰:「臣恐邪臣欲寬聖慮,或雲日蝕自有定數,又雲天遺遠而難知,此乃小人誤國之言,謹勿聽也。」自紹聖至政、宣,奸臣誤朝之論,盡本安石「而天命不足畏之」,流禍尤酷。災異不言而祥瑞轍書,甚者臘月之雷指為瑞雷,三月之雪指為瑞雪,拜表稱賀,作詩詠輦,其視天變,曾不若童稚之可侮,痛哉!陳瓘論蔡京之惡曰「不畏上天」,原其情也。

  庚戌,手詔:「朕荷天顧諟,錫以元圭。將來冬祀,可縉大圭,執元圭,庶格上天之心,以敷佑於下民。」提舉荊湖南路茶鹽事範之才奏:「體訪得蘄州羅田縣山溪中有大鼎,數年前嘗見兩耳,其穴中可過七八歲小兒,愚民遂塞以土。今其耳猶髮露。」詔令宋喬年躬親前去措置開取。十一月,大雨雪,連十餘日不止,都城雪平地八尺幾丈,飛鳥多死。九街冰滑,人馬不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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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河南尹蔡安持部送道士、僧耆、命官、學生赴闕,恭請皇帝登封中嶽。

  甲戌,禦崇政殿引見,面賜不允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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