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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崇寧三年


  甲申崇寧三年

  春正月辛巳,詔上書邪等人不許朝見、擅到闕下,仍不得在京居住。見任在京差遣人並放罷。

  《講義》曰:此安石「人言不足恤」之遺患也。夫祖宗所恃以立國者,通下情、伸士氣耳,而忍戕其根乎?當元符末年,許人上書矣,未及一年,則籍元符上書班名。當崇寧五年,因彗星而求直言矣,未及一年,則論崇寧五年上書人罪。其迷國誤朝。一至於此!韓忠彥以一君子而對眾小人,雖柔懦不能大有所為,然觀其乞罷編類局,使其志得行,亦不至於召靖康之禍也。

  甲午,鴻臚寺丞蔡攸賜進士出身,為校書郎。攸,左僕射京子也。

  甲辰,魏漢津言:「禹以聲為律,以身為度,用左中指三節三寸謂之君指,裁為宮聲之管;又用第四指三節三寸謂之臣指,裁為商聲之管;又用第五指三節三寸謂之物指,裁為羽聲之管;第二指為民,為角;大指為事,為徵。得三指合之為九寸,即黃鐘之律定矣。黃鐘定,餘律從而生焉。今欲乞請聖人三指為法,先鑄九鼎,次鑄帝座大鐘,次鑄四韻清聲鐘,次鑄二十四氣鐘,然後均弦裁管,為一代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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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臣僚上言:「章惇陰懷異志,內挾奧助,其謀詭秘,乃敢肆為同胞之說。」詔:「章惇、王珪為臣不忠,可別為一籍,仍依元祐奸党指揮施行。」始用魏漢津之說鑄九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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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辛醜,大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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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四月甲辰朔,尚書省勘會黨人子弟,不問有官無官,並令在外居住,不得擅到闕下。

  熒惑犯壘壁陣。月犯房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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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己卯,守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蔡京為守司空、行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封嘉國公。以撫定鄯、廓推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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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壬寅朔,詔熙甯、元豐功臣圖形于顯謨閣。

  癸卯,詔荊國公王安石配享孔子廟庭。

  朱勝非曰:陳瓘上疏言:王安石塑像于學殿,方至尊拜謁先聖,本朝功臣坐視拜伏,傲慢不恭。自有天地以來,庠序規制,未有如此。安石自崇寧間配享孔子,列坐孟柯之次。靖康初論其非,自瓘始。

  甲辰,迢元符末奸黨並通入元祐籍,更不分三等。應系籍奸黨,已責降人並各依舊除、今來入籍人數外,餘並出籍。今後臣僚更不得彈劾奏陳。令學士院降詔:元佑奸党,文臣曾任宰臣執政官司馬光、文彥博、呂公著、呂大防、劉摯、範純仁、韓忠彥、曾布、梁燾、王岩叟、蘇轍、王存、鄭雍、傅堯俞、趙瞻、韓維、孫固、范百祿、胡宗愈、李清臣、劉奉世、範純禮、安燾、陸佃、黃履、張商英、蔣之奇;曾任待制已上官蘇軾、劉安世、范祖禹、朱光庭、姚勔、趙君錫、馬默、孔武仲、孔文仲、吳安持、錢勰、李之純、孫覺、鮮于侁、趙彥若、趙卨、王欽臣、孫升、李周、王汾、韓川、顧臨、賈易、呂希純、曾肇、王覿、范純粹、呂陶、王古、豐稷、張舜民、張問、楊畏、鄒浩、陳次升、謝文瓘、岑象求、周鼎、徐勣、路昌衡、董敦逸、上官均、葉濤、郭知章、楊康國、龔原、朱紱,葉祖洽、朱師服;余官秦觀、黃庭堅、晁補之、張耒、吳安詩、歐陽榮、劉唐老、王鞏、呂希哲、杜純、張保源、孔平仲、湯馘、司馬康、宋保國、黃隱、畢仲游、常安民、汪衍、余爽、鄭俠、常立、程頤、唐義問、余卞、李格非、陳瓘、任伯雨、張庭堅、馬涓、孫諤、陳郛、朱光裔、蘇嘉、龔英、王回、呂希績、歐陽中立、吳儔、尹材、葉伸、李茂直、吳處厚、李積中、商倚、陳祐、虞防、李祉、李深、李之儀、范正平、曹蓋、楊琳、蘇曬、葛茂宗、劉謂、柴袞、洪羽、趙天佐、李新、衡鈞、兗公適、馮百藥、周誼子丫孫琮、范柔中、鄧考甫、王察、趙峋、封覺民、胡端修、李傑、李賁、趙令疇、郭執中、石芳、金極、高公應、安信之、張集、黃策、吳安遜、周永徽、高漸、張夙、鮮于綽、呂諒卿、王貫、朱統、吳朋、梁安國、王古、蘇迥、檀固、何大受、王箴、鹿敏求、江公望、曾紆、高士育、鄧忠臣、種師極,韓洽、都貺、秦希甫、錢景祥、周綽、何大正、呂彥祖、梁寬、沈千、曹興宗、羅鼎臣、劉勃、王拯、黃安期、陳師錫、于肇、黃遷、莫俠正,許堯輔、楊朏、胡良、梅君俞、寇宗顏、張居、李修、逄純熙、高遵恪、黃才、曹盥、侯顯道、周遵道、林膚、葛輝、宋壽山、王公彥、王交、張溥、許安修、劉吉甫、胡潛、董祥、楊瑰寶、倪直孺、蔣津、王守、鄧允中、梁俊民、王陽、張裕、陸表民、葉世英、謝潛、陳唐、劉經國、扈充、張刷陳並、洪芻、周鍔、蕭刓、趙越、滕友、江洵、方適、許端卿、李昭圮、向圳、陳察、鐘正甫、高茂華、楊彥章、廖正一、李夷行、彭醇、梁士能;武臣張巽、李備、王獻可、胡田、馬諗、王履、趙希夷、任浚、郭子旆、錢盛、趙希德、王長民、李永、王庭臣、吉師雄、李愚、吳休複、崔昌符、潘滋、高世權、李嘉亮、王珫、劉延肇、姚雄、李基;內臣梁惟簡、陳衍、張士良、梁知新、李倬、譚扆、竇鉞、趙約、黃卿從、馮說、曾燾、蘇舜民、楊偁、梁弼、陳恂、張茂則、張琳、裴彥臣、李偁、閻守勤、王紱、李穆、蔡克民、王化基、王道、鄧世昌、鄭居簡、張祐、王化臣為臣不忠。曾任宰臣王珪故,章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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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七月乙亥,淮西提刑霍漢英言:「應天下蘇軾所撰碑刻,乞並令一例除毀。」從之。

  癸未,月犯建星。

  甲申,月犯牽牛、火星。

  戊戌,太白犯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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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壬寅朔,太白犯積屍氣。歲犯亢距星。

  丙辰,月食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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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丙戌,月犯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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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十月辛醜朔,大雨,雹。

  己酉,詔翰林承旨張康國撰《景鐘銘》。景鐘者,魏漢津所鑄也。

  庚午,命刑部尚書管師仁重修神宗皇帝玉牒及看詳哲宗皇帝玉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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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婺州教授葉夢得為議禮武選編修官。蔡京責元祐人分三等定罪,蓋夢得及張浚明所建也。月入太微垣。

  庚寅,太白掩辰。

  丙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太祖皇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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