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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哲宗元祐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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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元祐二年 春正月壬戌,王覿言:「朱光庭之論策題,言者既以為因蘇軾與光庭之師程頤有隙而發矣,呂陶之言朱光庭,論者又謂陶與蘇軾同是蜀人,而遂言光庭也。陛下若置而不問,惟詳察策題之是非,而有罪無罪專論蘇軾,即黨名不起矣。」故夏國主秉常以遺進物遣使來,詔其子乾順為夏國主,如明道二年元昊除節度使、西平王例。詔:「傅堯俞、王岩叟、朱光庭以蘇軾撰試館職策題不當,累有章疏。今看詳得是非譏諷祖宗,只是論百官有司奉行有過,令執政召逐人面諭,更不須彈奏。」三人者又各上疏。 戊辰,詔:「自今舉人程試,並許用古今諸儒之說,或出己見,勿引申、韓、釋氏之書。考試官於經義論策通定去留,毋於老、列、莊子出題。」 庚午,蘇軾言:「臣近以試館職策問為台諫所言,臣所撰策問,首引周公、太公之治齊、魯,後世皆不免衰亂者,以明子孫不能奉行,則雖大聖大賢之法,不免於有弊也。後引文帝、宣帝仁厚而事不廢、核實而政不苛者,以明臣子若奉行得其理,無觀望希合之心,則雖文、宣足以無弊也,何嘗有毫髮疑似議及先朝?臣前歲召還,始見故相司馬光。 臣論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掊斂民財而下有錢荒之患,差役民常在官而貪吏猾胥得緣為奸,二害輕重,蓋略相等。光聞之愕然曰:『若君此言,計將安出?』臣謂先帝本意使民戶率出錢專力于農,坊場河渡官自出賣,而以其錢雇募衙前。民不知有倉庫綱運破家之禍,此萬世之利也,決不可變。光聞臣言,大以為不然。臣又與光言熙寧中嘗行給田募役法,光尤以為不可。臣每行監司、守令告詞,皆以奉守先帝約束、毋得弛廢為戒。由此觀之,臣豈謗議先朝者哉?」 辛未,傅堯俞、王岩叟入對,論蘇軾策題不當。太皇太后曰:「此朱光庭私意,卿等黨光庭耳。光庭未言時何故不言?」堯俞與岩叟同奏曰:「臣等蒙諭渝,謂党附朱光庭,彈奏蘇軾,上辜任使,更不敢詣台供職,伏俟譴斥。」 丙子,詔:「蘇軾所撰策題即無譏諷祖宗之意,又緣自來官司試人亦無將祖宗治體評議者,蓋學士院失於檢會。劄與學士院共知,令蘇軾、傅堯俞、王岩叟、朱光庭各疾速依舊供職。」蓋從右僕射呂公著之議也。範純仁亦言:「蘇軾只是臨文偶失周慮,本非有罪。」二月,詔左司諫朱光庭乘傳詣河北路,與監司一員遍視災荒,按累降指揮措置賑濟。詔賜富弼神道碑以「顯忠尚德」為額,仍命翰林學士蘇軾撰文。詔吏部選人改官,每歲以百人為額。 ◇ 三月甲寅,詔輔臣分詣寺觀祈雨。執政奏事延和殿,太皇太后諭曰:「性本好靜。昨止緣主上沖幼,權同聽政,蓋非得已。況母后臨朝,非國家盛事。文德殿天子正朝,豈女主所當禦?」宰臣呂公著等言:「陛下執謙好禮,冠映古今。加以思慮精深,非臣等所及。」詔內外待制、大中大夫以上歲舉第二任通判資序人堪知州者一人。先是,呂陶言:「任官之弊,其輕且濫者,惟郡守為甚。」故有是詔。詔內侍省供奉官以下至黃門以一百人為定額。程頤上疏曰:「臣前言,乞於延和殿講讀。太皇太后時至簾下觀講官進說,講官有當奏稟,便得上聞。臣今思之,太皇太后雙日垂簾聽政,只日若更親臨講讀,亦恐勞煩聖躬。欲乞只就垂簾日聽政,罷召當日講官至簾前問。當主上進德,次第講說所至如何開益。蓋輔導之間有當奏知之事,可以陳說,所系甚大。」上疏曰:「臣近言邇英漸熱,只乞就崇政、延和殿。聞給事中顧臨以延和講讀為不可。臣料臨之意,不過謂講官不可坐於殿上,以尊君為說爾。臣不暇遠引,只以本朝故事言之:太祖皇帝召王昭素講《易》。真宗令崔頤正講《尚書》,邢昺講《春秋》,皆在殿上,當時仍是坐講,立講之儀只始于明肅太后之意,此又祖宗尊儒重道之盛美。豈獨子孫所當為法,萬世帝王所當法也。今世俗之人能為尊君之言而不知尊君之道,人君惟道德益高則益尊,若勢位,則崇高極矣,尊嚴至矣,不可複加也。」夏四月丙戌,交趾遣使入貢。詔文彥博十日一赴朝參,因至都堂議事,仍一月一赴經筵。以彥博累章乞致仕,故有是命。 庚寅,梁燾奏春夏大旱。 辛卯,詔:「可自今月十一日後避正殿,減常膳。公卿大夫,其勉修厥職,共圖消複。」 甲午,範純仁言:「旱暵作沴,前代多因災異求訪直言。陛下臨禦之初,即下詔許人實封言事。伏望聖旨下三盛樞密院、六曹、寺監,將前來封章,並令檢尋,擇賢明近臣選官看詳。其決然可行者,便令執政進擬施行。又尚書諸曹受天下四方牒訴奏請文字,乞降聖旨,並委禦史台、諫官、給事中、左右司郎官分定點檢抽索事祖行遣,子細看詳定奪。」 丁酉,詔差傅堯俞、杜紘、孫升赴吏部,王岩叟、孫覽、韓川赴戶部,張問、上官均赴禮部,韓宗道、張舜民赴兵部,梁燾、範純禮、呂陶赴刑部,王覿、張舜民赴工部,點檢自去年正月至年終承受到文字抽索事祖行遣,次第子細看詳,其間有執文害事不近人情者,並元條刪改;其勘當住滯者,促令結絕;其指揮不當及非理問難鹵莽判收者,亦許牒本部再與詳究施行。用範純仁之言也。 己亥,內出太皇太后手詔:「旱暵為虐,詔諸路監司分督郡縣刑獄。」王岩叟同中丞傅堯俞入對延和,堯俞先奏:「旱暵由臣等不職。」太皇太后曰:「蓋由太皇太后無德,幹卿等甚事?」 辛醜,雨。 壬寅,詔在京職事官歲合舉官升陟者,文臣六曹尚書以上各二人,待制以上各四人,左右司郎官以上各二人,軍器少監以上各二人:武臣觀察使以上各二人,著為令。 甲辰,詔張舜民特罷監察禦史,依前權判登聞鼓院。先是,舜民言:「夏人政亂,強臣爭權,乾順存亡未可知,朝廷未宜遽加爵命。近差封冊使劉奉世等願勿遣,緣大臣有欲優假奉世者為是過舉。」大臣,指文彥博也,故舜民有是責。傅堯俞乞速賜追還,以協《易》不遠複之義。王岩叟言:「舜民言果是,則有益於聰明;果非,則何傷於彥博?」 殿中侍御史孫升、監察禦史上官均、韓川皆言舜民不當罷。梁燾言:「望還舜民舊職,以盡其效。」王覿亦以為言,俱不報。 乙巳,徐州布衣陳師道為亳州司戶參軍,充徐州州學教授。 先是,蘇軾、傅堯俞、孫覺等言師道文詞高古,度越流輩,安貧守道,若將終身。苟非其人,義不往見。過壯未仕,實為遺才,故有是命。傅堯俞、王岩叟言:「左丞李清臣竊位日久,資材闒茸,性行險邪,專於為己,有患失之心;苟于隨人,無自立之志。人材之能否不知,民事之利病不識。伏望聖慈早賜罷黜。」上官均言清臣不協眾論;梁燾言清臣猥暗貪鄙,庸懦傾邪。 戊申,李清臣以資政殿學士知河陽。 ◇ 五月,岩叟、堯俞等又言:「臣等累上封章論張舜民不當罷禦史,不蒙開納,言責難以冒居。伏望降黜,自今更不敢詣台供職。」呂公著慮言者將激怒上意,致朝廷有罪言者之失,乃奏乞稍與優遷,今解言職。 丁卯,劉摯為尚書左丞,王存為尚書右丞。 戊辰,孔文仲為左諫議大夫,杜純為侍御史,呂陶為左司諫,賈易為右司諫,王岩叟為起居舍人,朱光庭為左司員外郎,王覿為右司員外郎;孫升差知濟州,梁燾為集賢殿修撰、知潞州。先是,燾於省中面詰給事中張問,因誚問貪祿不去,不知世所謂羞恥;而孫升再劾張問,引燾「不知羞恥」等語。於是批旨付三省曰:「石叟、光庭、韓川等久在言路,宜稍遷擢。燾於禁省詬同列,升朋附燾,宜罷。」於是岩叟等皆遞遷,而升與燾有是命。 癸酉,胡宗愈為禦史中丞。宗愈首進六事,曰端本、正志、知難、加意、守法、畏天。它日奏對便殿,上問朋黨之弊,宗愈曰:「君子義之與比,謂小人為奸邪,則小人必指君子為朋黨。陛下擇中立不倚者用之,則朋黨自銷。」因進《君子無党論》。 ◇ 六月辛巳朔。 甲申,彭汝礪為起居舍人。執政有問新舊之政者,汝礪曰:「政無彼此之辨,一於是而已。今所更大者,取士及差役法,行之而士民皆病,未見其可也。」 戊子,丁騭為右正言。騭自行新法,即不肯為知縣,折資監當幾二十年,人多稱之。趙挺之、方蒙、趙屼並為監察禦史。。 ◇ 秋七月乙卯,權開封府推官張商英為提點河東路刑獄。商英先上書謂:「三年無改于父之道。今先帝陵土未乾,奈何輕議變更?」又嘗移簡蘇軾欲作言事官,或得之以告呂公著,公著不悅,故出之。商英簡蘇子瞻雲:「老僧欲住烏寺呵佛罵祖一巡,如何?」孫林過子瞻,竊得其簡,示呂申公之子希純,希純白申公,申公不悅。出商英。 壬戌,禦劄付中書省曰:「門下侍郎韓維嘗面奏范百祿任刑部侍郎所為不正,輔臣奏劾臣寮當形章疏,明論曲直,豈但口陳,意欲無跡,何異奸讒?可罷門下侍郎,守本官分司南京,仍放辭謝。」呂公著即上疏言:「韓維素有時望,俟其有請,聽使去位,以全君臣之大體。」 甲子,詔韓維知鄧州,然猶用前責辭。中書舍人曾肇封還韓維辭頭,不報。 乙丑,呂陶為京西轉運副使,上官均為比部員外郎。 戊辰,呂公著複論責韓維事。 辛未,韓維為資政殿大學士、知鄧州。 ◇ 八月辛巳,右司諫賈易知懷州。自蘇軾以策題事為台諫官所言,而言者多與程頤善。 軾、頤既交惡,其黨迭相攻,易獨建言,請並逐二人。又言呂陶党助軾兄弟,而文彥博實主之。語侵彥博及範純仁。太皇太后欲峻責易。呂公著言:「易所言頗切直。惟詆大臣為太甚,第不可複處諫列爾。」太皇太后曰:「不責易,此亦難作。」公著曰:「不先逐臣,易責命亦不可行。」爭久之,乃止罷諫職。既退,呂大防、劉摯、王存私相顧而歎曰:「呂公仁者之勇,乃至於此!」程頤罷經筵,權同管勾西京國子監。左諫議大夫孔文仲言:「頤人品纖汙,天資險巧,元無鄉曲之行,常在公卿之門。臣居京師近二年,頤未嘗過門。臣比除台諫官,頤即來訪,先談賈易之賢,又曰:『呂陶補司諫,則賈明叔必不安職矣。』明叔者,指賈易字也。臣曰:『何以言之?』頤曰:『明叔近有文字攻陶之罪,今陶設為司諫,明叔辭去決矣,公能坐觀明叔之去乎?』推頤之言,必是與陶有隙,又欲諷臣攻陶助易也。陛下以清明安靜為治於上,而頤乃鼓騰利口,間亂群臣,使之相爭鬥於下。伏望論正頤罪,放還田裡,以示典刑。」先是,頤赴講,上瘡疹不坐已累日,退詣宰相問曰:「上不禦殿,知否?」曰:「不知。」曰:「二聖臨朝,上不禦殿,太皇太后不當獨坐。且上疾而宰相不知,可為寒心。」翼日,呂公著等以頤言奏,遂詣問疾,上不悅,故黜之。 丁亥,孔文仲、左正言丁騭進對,太皇太后宣諭曰:「一心為國,勿為朋比。」 戊申,以複洮州俘獲鬼章,宰臣率百官表賀於延和殿。 ◇ 九月辛亥,豐稷為殿中侍御史。 庚申,王覿奏:「蘇軾、程頤向緣小忿,浸結仇怨,於是頤、軾素相親善之人更相詆訐,以求勝勢。前日頤敗,而言者及軾,若欲保全。軾則且勿大用之,庶幾使軾不遽及於大悔吝。」又奏:「小人近乃造為飛語,有五鬼、十物、十八奸之說,大既不過取一二公議所共惡者以實其說,而餘皆端良之士也。伏望詔榜朝堂,明示以不信讒言之意,以安士大夫之心。」 庚午,呂公著言:「十五日,以經筵講畢《論語》。賜執政及講官禦筵。是日,內出皇帝禦書唐賢律詩分賜臣等。次日于簾前謝,蒙太皇太后宣諭:『皇帝好學,在宮中別無所為,惟是留心典籍,天下幸甚。』臣輒于《尚書》、《論語》及《孝經》中節取要語共一百段進呈,庶便於省覽。」它日,三省奏事畢,宣諭公著曰:「所進《尚書》、《論語》等要義百篇,皇帝已依所奏,每日書寫看覽,甚有益於學問,與寫詩篇不同也。」 ◇ 冬十月,知懷州賈易責知廣德軍。禦史交章論易唯諂事程頤,默受教戒,頤指氣使,若驅家奴。故有是責。 癸卯,劉摯言:「知陳州傅堯俞、知齊州王岩叟、知潞州梁燾、通判虢州張舜民、知廣德軍賈易皆忠直之臣,守正不撓。陛下試取近來言者章疏密察其意,其間心出於至誠、言出於忠信、憂國如饑渴、謀議知大體,有如堯俞者乎?孤立不懼,彈劾權強,赤心事上,略無私意,有如岩叟者乎?守正堅確,不憚大吏,不黨同列,嫉邪指惡,有如舜民、燾及易者乎?臣願召此數忠正之臣人備任使,以慰公議,以消奸黨。」 甲辰,泉州增置市船,從戶部尚書李常請也。 丁未,范祖禹乞于邇英閣複張掛仁宗、王洙、蔡襄所書《無逸》、《孝經》圖,從之。 ◇ 十一月庚申,以鬼章人獻於崇政殿,詰犯邊之狀,諭以聽招其子及部屬歸附以自贖。鬼章服從,釋縛。 壬戌,李常轉對,陳七事,曰崇廉恥、存鄉舉、別守宰、廢貪贓、審疑獄、擇儒師、修役法。又言:「差役之法,上戶富安,下戶空匱。富安則以差為病,空匱則出力為宜。輒采差、助二法,隨上下所宜條敘梗概,若便民而可久也。」 壬申,詔講讀官遇不開講日,輪具漢、唐故事有益政體者一一條進入。先是,蘇頌言:「國朝典章,大抵襲唐。乞詔史官采《新唐書》中人主所行日進數事。」故有是詔。頃每進可為規戒有補時政者,必述以己意,反復言之。 ◇ 十二月乙酉,以大寒,賜諸軍薪炭錢,再令開封府閱坊市貧民,以錢百萬,計口量老少給之。 丙午,趙挺之奏:「蘇軾輕薄虛誕,有如市井俳優之人。學術本出《戰國策》蘇秦、張儀縱橫揣摩之說。近日學士院策試廖正一館職,乃以王莽、袁紹、董卓、曹操篡漢之術為問。使軾得志,將無所不為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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