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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宗至和元年


  甲午至和元年

  春正月壬申,時京師大疫,令太醫進方,內出犀牛角二本,析而觀之,其一通天犀。內侍請留供帝服禦,帝曰:「吾豈貴異物而殘百姓哉!」立命碎之。

  癸巳,都知王守忠為武信留後,他毋得援例。故事,宦官未有真為留後者。守忠疾,複求為節度使,宰相梁適曰:「宦官無除真刺史,況真節度使乎?」既卒,贈太尉、昭德節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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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樞密副使孫沔數言追冊溫成於禮不可,力求解職。

  壬戌,知杭州,三司使田況為樞密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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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樞密使王貽永數以疾求罷。

  己巳,罷為景靈宮使,加右僕射兼侍中。判鄭州王德用為樞密使。司天監言:日食四月朔。

  庚辰,德音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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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四月甲午朔,日有食之。是日雷雨至申時,見所食九分之余,丙申,宰相率百官拜表稱賀。祥源觀火。先是,知制誥胡宿言:「《漢書·天文志》曰:『火,禮也。』陛下明德恤祀,虔恭郊廟,宜蒙福應,乃遘災旱。古者祭天,神無二主,禮專一配,所以奉天地之尊,明不敢瀆。乞依去年八月八日詔書及景祐二年禮官所定太祖定配之典,追寢去年八月二十四日今後每次南郊三聖並侑之詔,告謝天地,以順火性。」不報。

  戊午,殿中侍御史裡行吳中複對於延和殿,上謂曰:「比上封者多言陰陽不和,蓋由大樂未定。且樂之不合于古久矣,朕以謂水旱之來系時政得失,非樂所召也。」殿中侍御史呂景初言:「聖人在上,不能無災,而有救災之術。今百姓困窮,國用虛竭,利源已盡,惟有減用度爾。用度之廣,無知養兵。比年招置太多,未加揀汰。祖宗時,四方割據,中國才百餘州,民力未完,耕植未廣,然用度充足者,兵少故也。望詔中書、樞密院講,罷招補而汰冗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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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己醜,客星出天關之東南數寸,嘉祐元年三月乃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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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癸醜,殿中侍御史裡行吳中複上殿,彈宰相梁適奸邪。上曰:「近馬遵亦有彈疏,且言唐室自天寶而後治亂分,何也?」中複對曰:「明皇初任姚崇、宋璟、張九齡為宰相,遂致太平。乃李林甫用事,紀綱大壞,治亂於此分矣。雖威福在於人主,然後亂要在輔臣。」上曰:「朕每進用大臣,未嘗不采天下公議所歸,顧知人亦未易爾。」

  甲寅,出內藏庫綢絹五十萬、緡錢三十萬下河北助糴軍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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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七月丁卯,知益州程戡為參知政事。

  戊辰,禮部侍郎、平章事梁適罷,以本官知鄭州。

  己巳。殿中侍御史馬遵知宣州,呂景初通判江寧府,裡行吳中複通判虔州。梁適之得政也,中官有力焉。及遵等於上前極陳其過,上左右或言:「禦史捃拾宰相,自今誰敢當其任者?」適既罷,左右欲並遵等去之。知制誥蔡襄以三人者無罪,繳還詞頭,改付他舍人,亦莫敢當者,遂用熟狀降敕。

  戊子,吏部郎中歐陽修知同州。先是,修守南京,以母憂去。服除入見,上惻然憐修發白,問:「在外數年,今年幾何?」恩意甚至。命判吏部流內銓。小人恐修復用,乃陰求所以中修,修在銓曹未浹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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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甲午,知制誥賈黯權判吏部流內銓。承平日久,百官職業皆有常憲,度樂於因循,而銓衡徒文書備具而已。黯始欲以風義拯救其弊。益州推官桑澤在蜀三年,不知其父死,後代還,舉者甚多。應格當遷,方投牒自陳,人皆知其嘗喪父,莫肯為作文書。澤知不可,乃去發喪制服,以不得家問為解。澤既除喪,求磨勘。黯以謂:「澤三年不與其父通問,亦有人子之愛於其親乎?使澤雖非匿喪,猶為不孝也。」言之於朝,澤坐廢歸田裡,不齒終身。晉州推官李亢故嘗入錢得官,已而有私罪,默自引去,匿所得官,以白衣應舉及第。積十年當磨勘,乃自首言其初事。黯以為此律所謂罔冒也,奏罷之,奪其勞考。

  丙申,知諫院範鎮言:「陛下每遇水旱之災,必露立仰天,痛自刻責,盡精竭意,無所不至。蓋百吏不稱職,使陛下憂勤于上而人民苦愁於下也。夫以國家用調責之三司,三司責之轉運使,轉運使責之州,州責之縣,縣責之民。民竭其力以佐公上,而自用不給,則嗟怨之氣幹戾天地,此水旱之所以作也。願詔中書、樞密大臣考究祖宗朝建隆、天聖中官吏與所畜兵及天下賦入之數而斟酌裁節之,庶國用有常而民力有餘,陛下雖高拱無所事,而天地之和應矣。惟留神採擇。」

  丙午,參知政事劉沆依前官平章事。初,歐陽修罷判流內銓,知諫院範鎮請複修等職任,而宰臣劉沆亦請留修。

  戊申,命修修《唐書》。

  戊午,知制誥賈黯言:「陛下日禦邇英閣,召侍臣講讀經史,其諮訪之際,動關政體,而史臣不得預聞,臣切惜之。欲乞令修起居注官入侍閣中,事有可書,隨即記錄。」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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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殿中侍御史趙抃彈劾不避權幸,時號「鐵面禦史」。殿中丞王安石方辭召試,除群牧判官,安石猶力辭。歐陽修諭之,乃就職。館閣校勘沈康詣宰相陳執中,求為群牧判官。執中曰:「安石辭讓召試,故朝廷優與差遣。且朝廷設館閣以待天下賢才,亦當爵位相先。而乃爭奪如此,公視安石,顏何厚也!」康慚沮而去。

  癸亥,起居舍人,知制誥呂溱,工部郎中、知制誥兼侍講、史館修撰王洙並為翰林學士。故事,翰林學士六員。時楊察、趙概、楊偉、胡宿、歐陽修並為學士,於是察加承旨,溱及洙複同除學士,洙蓋第七員也。溫成皇后之喪,洙陰與石全彬附會時事。陳執中、劉沆在中書,喜其助己,故員外擢洙,議者非之。

  甲子,同修起居注吳奎、劉敝並知制誥,仍以敞為右正言,陳執中言:「奎、敞修注未一月,不應驟遷。」上不聽,曰:「此豈計資日月邪?」謝日,上面諭以「外間事不便,有聞,當一一語朕也。」

  己巳,邇英閣講《周禮》「大荒大紮則薄征緩刑」,楊安國曰:「所謂緩刑者,乃過誤之民爾。今眾持兵往劫糧廩,一切寬之,恐不足以禁奸。」帝曰:「不然,天下皆吾赤子也。一遇饑饉,州縣不能存恤,餓殍所迫,遂致為盜,又捕而殺之,不亦甚乎?」

  丁醜,詔開封府自今凡決大辟囚,並覆奏之。初,開封府言:「得樞密院劄子,軍人犯大辟無可疑者,更不以聞。其百姓則未有明文。」上重人命,至是,軍人亦令覆奏。冬十月辛卯朔,太白晝見。

  己亥,範鎮言:「臣比嘗建議,方今官冗兵多,民力不堪,請詔中書斟酌裁抑。及今累月,不報。夫兵不在眾,在練之與將如何爾。儂智高寇嶺南,前後遣兵不知幾萬,亡走奔北不可勝紀。陛下親遣狄青,然而卒能取勝者,蕃落數百騎爾,此兵不在眾,近事之效也。陛下何不持此說以詰大臣之欲益兵者?臣愚以謂備契丹莫若寬河北、河東之民,備靈夏莫若寬關陝之民,備雲南莫若寬兩川、湖嶺之民,備天下莫若寬天下之民。民力寬則知自愛,雖有外虞,人人可為兵用。人人自愛之兵以禦外虞,何往而不克,何征而不服哉?

  呂中曰:有有形之險,有無形之險。有形,地利是也。無形,人心是也。人心苟固,則忠信可以撻兵甲,道德可以為藩蘺,眾心成城,何畏乎夷狄哉?不然,钜橋之積雖富,莫遏乎前徒例戈之眾,阿房之役未已,隨激乎匹夫揭竿之怨。然則欲備契丹,莫若寬河北之民;欲備靈夏,莫若寬關陝之民。範公鎮之言,知本之論也。「臣恐朝廷之憂不在四夷,而在冗兵與窮民也。近年以來,地數震動,河不軌道,日月星辰謫見於天,皆民之感也。伏請明敕大臣,求所以息民之術,以應天地之變,而為宗廟社稷計。臣不勝大願。」

  丙辰,太常少卿周湛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湛入辭,上謂曰:「朝廷遴選此職,不可陰置苞苴于京師。」湛皇恐對曰:「臣蒙聖訓,不敢苟附權要,以謀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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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辛酉,降同知太常禮院吳充知高郵軍,太祝鞠真卿知淮陽軍。禮院故事,常預為印狀,列署眾銜。或非時中旨訪問,則自判寺一人書填印狀,通進施行。有詔問:「溫成皇后應如他廟用樂舞否?」禮直官李亶以事白王洙,洙即填印狀奏雲:「當用樂舞。」事下禮院,充、真卿怒,即牒送亶於開封府,使按其罪。洙抱案卷以示知府蔡襄曰:「印狀行之久矣,禮直官何罪?」襄患之,乃複牒送亶於禮院,禮院吏相率逃去。初,真卿好遊台諫之門,殿中侍御史趙抃奏蔡襄不按治禮直官罪,於是執政以為充因教抃上言。禮直官訴於內臣雲:「欲送禮直官於開封府者,充與直卿也。」明日,詔禮直官及系檢禮生各贖銅八斤,充、真卿俱補外。抃及諫官範鎮等皆言充等無罪,不當降黜。不報。

  乙丑,太常丞、同修起居注馮京落同修起居注。時台諫爭言吳充、鞠真卿不當補外,京最後上疏,言愈切。宰相劉沆怒,請出京知濠州。台諫又爭言京不當奪職,請複之。不報。

  壬午,入內押班石全斌為入內副都知。知制誥劉敞封還詞頭,奏曰:「全斌昨已有制旨,降宮苑使、利州觀察使。未能三日,複換此命。朝令夕改,古人所非。臣雖鄙賤,實惜此體,不敢輒撰誥詞。」從之。後三月,全彬卒為入內副都知。知制誥劉敞言:「臣昨聞吳充出官,馮京落職,將謂其人所行實有過當,所言實有不可,是以觸忤聖意,不蒙矜恕。及於延和殿奏事,面奉宣詔,充乃是振職,京意亦無他,中書惡其太直,不與含容。臣竊驚駭,不覺憤咽。前古以來,唯有人主不能容受直言,或致竄謫臣下。今陛下慈聖好諫,寬大如此,不知中書何故不務將順聖德之美,須要排逐言者?」又言:「臣前論吳充、馮京謫官,面蒙宣諭本末,臣言盲:若如此,則是大臣蔽君之明,專君之權而擅作成福也。必恐感動陰陽,有地震日蝕風霧之異。今臣竊聞鎮戎軍地震一夕三發,去臣所官五日之內爾。又京師雪後昏霧累日,複多風埃,太陽黃濁,此皆災異之可戒懼者也。」

  丁未,殿中丞、直秘閣司馬光上《古文孝經》。詔送秘閣。

  ◇

  十二月,殿中侍御史趙抃言:「宰相陳執中本家捶撻女奴迎兒致死,一雲執中親行杖,二雲嬖妾阿張酷虐毆殺。夫正家而天下定,執中家不克正,陛下倚之而望天下之治定,是猶卻行而求前,何可得也?」執中亦自請置獄。已而有詔罷獄,台官皆言不可,逮執中去位,言者乃止。皇祐末,太常博士張述上書曰:「生民之命,系於宗廟社稷之重而以繼嗣為之本。陛下春秋四十四,宗廟社稷之寄,未有托焉。此臣所以夙夜仿徨而憂也。謂宜遴選宗親才而賢者,異其禮秩,試以職務,俾內外知聖心有所屬,則天下大幸。」前後七上疏,最後語尤激切,上終不以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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