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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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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太平興國三年 春正月已酉,命翰林學士李昉等修《太祖實錄》,直學士院湯悅等修《江表事蹟》。建隆初,三館所藏書庫及平諸國盡收其圖籍凡八萬餘卷,詔置三館,二月朔,賜名崇文院。詔鑿池,引金水河注之,遂名池曰金明。 ◇ 夏四月乙卯,召華山道士真源丁少微至闕。少微善服氣引年,與陳摶齊名。然少微志尚清潔,摶嗜酒放曠,雖居室密邇,未嘗往來。少微以金丹、巨勝、南芝、玄芝等獻,上留數月,遣還。 己卯,平海節度使陳洪進上表獻所管漳、泉二州,得縣十四,戶十五萬一千九百七十八,兵一萬八千七百二十七。 ◇ 五月,吳越王俶上表獻所管十三州一軍,凡得縣八十六,戶五十五萬九百八,兵十萬五千三十六。命范旻權知兩浙諸州事。錢氏地狹民眾,賦斂苛暴。旻至,悉條奏請蠲除之。詔從之。李光睿卒,子繼筠嗣。 ◇ 六月。上注意治本,深懲贓史。 己巳,詔:「自太平興國元年十月乙卯以後京官、幕職、州縣官犯贓除名配諸州者,縱逢恩赦,所在不得放還,已放還者,有司不得敘用。」 ◇ 九月甲申朔,上禦講武殿,覆試禮部合格人進士,加論一首,自是常以三題為准。得渤海胡旦以下七十四人;乙酉,得諸科七十人,並賜及第,始賜宴于迎春苑,授官如二年之制。故事,禮部惟春放榜,至是秋試,非常例也。詔自今廣文館及諸州府、禮部試進士律賦,並以平仄依次用韻。 ◇ 冬十月,司農寺丞孔宜知星子縣回,獻所為文。上召見,問以孔子世嗣,擢右贊善大夫,襲封文宣公。 辛酉,詔免襲封文宣公家租稅。上初即位,幸左藏庫,視其儲積,語宰相曰:「此金帛如山,用何能盡?先帝每焦心勞慮以經費為念,何其過也。」於是分左藏北庫為內藏庫,並以講武殿后封樁庫屬焉:改封樁庫為景福內庫。初,太祖制置封樁庫,欲贖幽、薊。會晏駕,不果。 ◇ 十一月乙未,親享太廟。 丙甲,合祭天地於南郊。禦丹鳳樓,大赦,受冊尊號於乾元殿。國初以來,南郊四祭,及感生帝、恩地祗、神州凡七祭,並以四祖迭配。上即位,但以宣祖、太祖更配,於是合祭天地,始奉太祖升侑焉。 ◇ 十二月乙丑,幸講武台,觀飛仙軍人發機石,射連弩。上將伐北漢,先習武事也。 庚午,臘,有司請備冬狩之禮,上從之,因謂左右曰:「老子雲:『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夏書》曰:『外作禽荒。』為人上者,不得不戒。曆觀前代,多惑於此,而致喪敗。朕今順時搜狩,為民除害,非敢以為樂也。」是冬,諸州貢舉人並集,會將親征河東,罷之。自是每間一年或二年,乃置貢舉。是歲,初置文思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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