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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庠神道碑


  ▼宋元憲公庠忠規德範之碑〔王珪〕

  治平三年四月辛醜,司空致仕、鄭國公薨于京師。時天子方以烖異避殿,有司誤奏毋臨喪,乃作挽辭三章以哀之,為廢朝二日,贈公太尉兼侍中,諡曰元憲。五月丙寅,天子成服于苑中,百官慰殿門下。其年十月已酉,葬公許州陽翟縣之三封原。是日,又廢朝。既葬,禦篆其碑曰「忠規德範之碑」,既又詔太史臣珪以銘其碑。臣珪方修《仁宗皇帝實錄》,自契丹再盟,陝西亦罷兵,其後天子益鄉文學,興禮樂之事。當是之時,觀公一用經術以相仁宗,而天下俗吏之務不至於朝廷,顧其功豈不茂哉!夫創業之相名易章,守成之相跡難見。在漢丙、魏,嘗有聲于孝宣之世,然推其術,不過能以故事而奉行之,亦未有卓絕見施在民者。維公始終之行事,實邁前人,而又得天子所褒如此,不刻之金石,則無以顯大於後世。臣幸得執史筆,奉明詔,其敢以孤學自辭!

  謹按:

  公諱庠,字公序,開封雍丘人。自其高祖紳嘗為唐禦史中丞,其後三世仕不顯。曾祖駢,為漢兗州乾封縣令。祖耀,為周壽州霍丘縣令。父玘,端拱二年以經明及第,治獄有陰德,終荊南節度推官。自公顯,曾祖而下,皆贈開府儀同三司、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封齊、楚、秦三國公。曾祖妣王氏,繼丁氏,祖妣賈氏,妣王氏,繼高氏、王氏、鐘氏、朱氏,封齊、魏、楚、梁、漢、晉、秦、燕八國太夫人。公實鐘夫人所生,少篤學,遭父喪,寓其家安州。夏竦為州,一見公所為文,大器之。

  仁宗在亮陰,詔禮部貢舉,公與其弟祁皆奏名廷中。已而擢公為第一,亦置祁甲科。於是天下學者以宋氏兄弟為師法。

  天聖二年,釋褐為大理評事,通判襄州。召刪定本朝令,遂試學士院,除太子中允,直史館,判登聞鼓院,為三司戶部判官。丁母憂,服除,遷太常丞,判戶部勾院,同修起居注,遷左正言。會郭皇后廢,以諫官伏閣爭不可得,坐罰金。尋同知禮部貢舉,天下士至私相慶,而材者皆自以為有得。

  已而拔收髦雋,比異時為多。乃知制誥,判登聞檢院,又考試賢良方正科,公言:「朝廷取異士,當令有司設幕,供以飲饌,不可與武科同試。」皆從其言。知審刑院,會知蘄州王蒙正誣知蘄水縣林宗言辠殊死,公曰:「蒙正本富人子,且倚後家,所為多不法,可使其志得逞乎?」更請禦史詳其獄,而道逢蒙正遣人齎寶賂入京師,禦史並收按之,返使坐法廢去。

  又密州富民王澥者,私釀酒其家,鄰父率其子發之,澥紿奴以為盜,使盡殺其父子,州以死論奴。公曰:「其使殺人者,澥也,況奴為所紿乎?」時宰相亦欲出澥死,公力爭之,澥乃死。他日,烖異數見,宰相唯能開觀寺為民祈福。公以謂烖異之來,所以戒政事,今設樂於庭,又使民縱觀優慢之戲,恐未足以致嘉應也,奏罷之。權判吏部流內銓,曆太常寺、鴻臚寺、國子監、昭文館,進尚書吏部員外郎。其在鴻臚,言四夷朝貢,請圖其人物衣冠,問其道路遠近,與夫風俗好惡之異,藏之有司。

  明年,除同知樞密院事。宰相以故事知制誥未有除二府者,即召入翰林為學士。又明年,遂拜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先是,趙元昊反,劉平、石元孫皆以輕敵失軍,因詔中書兼筦樞密院機事。時緣邊諸帥官重者互領陝西四路,以故號令頗不一,又兵多分屯堡障。公言:「五大不在邊,五細不在廷,宜使大帥收重兵內地,他帥自當一道,緩急有警,則舉兵四攻之。」其議久不決,後卒如公計。方朝廷多故,其下詔令及答蕃書,皆須公所裁。

  公自以材術得進用,天下事有未便者,數論上前,於是為宰相所忌。會同榜鄭戩為樞密副使,葉清臣權三司使,或以為不可並據要職者,遂俱罷。公得知揚州。踰年,為資政殿學士、知鄆州,兼京東西路安撫使,進給事中。先是,盜起京東,跡所連逮者,捕繋滿獄,公使一切縱去,後往往得敵區處以告。於是募裡諸生數十人,自疏賞格示之。或曰:「諸生且安用也?」公不聽,卒慰遣之。凡捕誅百餘人,盜乃息。諸生皆以賞得官。遂大興郡學,禮師儒,又作詩以風厲之,郡人刻其詩學捨下。

  慶曆五年,複拜參知政事。後帝召二府天章閣觀書,出詔具問天下利病事,宰相倉猝莫敢對。公獨進曰:「臣等皆待罪二府,固已總萬事而共謀之,不當下同諸生對策。必欲答清意所問,願至中書同上對。」公既退,草數千言立奏之,皆施用其言。八年,以檢校太傅、尚書工部侍郎為樞密使。皇祐元年,拜兵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明年,詔有司上《明堂圖》,又博考聲律,更定天地、五方、神州、日月、宗廟、百神祭享所用樂。其秋,遂祠明堂,以公為禮儀使。禮成,加工部尚書。

  初,公言:「比有近幸之人,多緣內降得橫恩,宜因大祀之後斥絕,以新聖政。」於是帝別為手詔,與赦書同降。又言:「頃詔文武三品以上官得立家廟,而有司不能明諭上意,久之未立,非所以美化也。願詔禮官更議其制。」帝欲用三司使張堯佐為使相,公執以為不可。既而數上章願罷,帝遂欲用公為使相,公固辭之,乃以刑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出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特定大學士雜奉,又詔進見皆如宰相儀。以戶部尚書徙許州,兵部尚書徙河陽。過朝京師,方帝病少間,臣下希聞德音,及公來,延坐勞問者久之。

  嘉祐三年,拜檢校太尉、同平章事,複為樞密使兼群牧制置使。祫饗太廟,為儀仗使。其年封莒國公。間言「祖宗收方鎮之權,嘗欲畿甸蓄禁兵四十萬,今所蓄不精,且多外補戍更,非強本之埶。」又武臣用恩幸者多得任邊要,而孤寒者常在東南,至老無恩澤。公乃作科條,均其所入官,而恩幸者滋不悅。

  五年,公數求去位,不許。公固請之,除河陽三城節度使、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判鄭州。明年,徙相州,即言:「臣年六十七矣,不可以重祿處閑地,願乞骸骨以歸。」乃召公還,以老蠲其拜舞,公請不已。英宗即位,以為武甯軍節度使、徐州大都督府長史,加檢校太師,徙封鄭國公,既又以為景靈宮使。公嘗有肺疾,及奉仁宗諱,一慟輒嘔血不止。昭陵祔廟,複願上印綬。英宗每見公,不以名,且諭以「初臨天下,未可遽休大臣。」

  治平元年,出判亳州。居數月,公請終不已,聽以司空致仕。享年七十一。

  累階開府儀同三司,勳上柱國,功臣至更二十四號,食邑一萬二千六百戶,食實封四千六百戶。

  其為人端厚清畏,進止有法度,即上有所問,必據經以對,退而未嘗與人言。間或薦引士大夫,唯恐其聞之,不敢掠上恩。其接賓客,亹亹論文章不自休。世皆尊名德,而小人亦自遠門下。嘗曰:「殘人矜才,逆詐恃明,吾終身不為也。」公初名郊,在翰林時,有指公姓名傳以他說者,仁宗以語公,公因請更之。所著書有《掖垣叢志》三卷、《尊號錄》一卷、《國語補音》三卷、《紀年通譜》十二卷,又文集合四十卷。

  夫人胡氏,贈中丞銑之女,封陳國夫人。

  子男五人:充國,尚書都官郎中;均國,國子博士;其三人蚤卒。

  女一人,封壽安縣君,嫁太子右贊善大夫龐元中。

  孫八人。

  公與其弟祁尤相愛友。公出入將相久,而祁亦終學士承旨。宋興,弟兄以文學一時顯者,未有如公家。銘曰:

  于皇仁宗,受天宜君。相孰有人?鄭公之文。
  帝曰來汝,予欲考古。公則有承,不遠堯禹。
  其施維何,聲容被民。公有經術,毗予一人。
  誰不出處,公位將相。不顯鄭公,士夫之望。

  始其告休,公年未至。卒莫我違,以聽就第。
  乃保宏父,一品之章。間有諮詢,據經弗忘。
  公奄不存,隱加皇席。大章爛然,以昭公跡。
  既又錫公,篆於碑首。維碑峩峩,在許之右。
  史臣次之,矢詩不多。以視後人,遂以永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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