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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敬仲完世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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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完者,陳厲公他〔索隱〕他音徒何反。此系家以他為厲公,而左傳厲公名躍,陳系家又有利公躍,利即厲也,是厲公名躍。蓋他是厲公之兄,立未逾年,無諡。今此雲「厲公他」,非也。他一名五父,故經雲「蔡人殺陳他」,傳又雲「蔡人殺五父」是也。 之子也。完生,周太史過陳,陳厲公使卜完,卦得觀之否:「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而在異國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孫。若在異國,必薑姓。姜姓,四嶽之後。〔正義〕杜預雲:「薑姓之先,為堯四嶽也。」 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正義〕陳湣公,周敬王四十一年為楚惠王滅。齊簡公,周敬王三十九年被田常所殺。 厲公者,陳文公少子也,其母蔡女。文公卒,厲公兄鮑立,是為桓公。桓公與他異母。及桓公病,蔡人為他殺桓公鮑及太子免而立他,為厲公。厲公既立,娶蔡女。蔡女淫於蔡人,數歸,厲公亦數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厲公殺其父與兄,乃令蔡人誘厲公而殺之。林自立,是為莊公。故陳完不得立,為陳大夫。厲公之殺,以淫出國,故春秋曰「蔡人殺陳他」,罪之也。 莊公卒,立弟杵臼,是為宣公。宣公二十一年,殺其太子禦寇。禦寇與完相愛,恐禍及己,完故奔齊。齊桓公欲使為卿,辭曰:「羈旅之臣幸得免負簷,君之惠也,不敢當高位。」桓公使為工正。〔正義〕工巧之長,若將作大匠。 齊懿仲欲妻完,卜之,占曰:「是謂鳳皇於蜚,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薑。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卒妻完。完之奔齊,齊桓公立十四年矣。 完卒,諡為敬仲。仲生穉孟夷。〔索隱〕系本作「夷孟思」。蓋穉是名,孟夷字也。 敬仲之如齊,以陳字為田氏。〔集解〕徐廣曰:「應劭雲始食菜地於田,由是改姓田氏。」〔索隱〕據如此雲,敬仲奔齊,以陳田二字聲相近,遂以為田氏。應劭雲「始食菜於田」,則田是地名,未詳其處。〔正義〕案:敬仲既奔齊,不欲稱本國故號,故改陳字為田氏。 田穉孟夷生湣孟莊,〔集解〕徐廣曰:「一作『芷』。」〔索隱〕系本作「閩孟克」。芷,昌改反。 田湣孟莊生文子須無。田文子事齊莊公。 晉之大夫欒逞〔索隱〕音盈。史記多作「逞」字。 作亂於晉,來奔齊,齊莊公厚客之。晏嬰與田文子諫,莊公弗聽。 文子卒,生桓子無宇。田桓子無宇有力,事齊莊公,甚有寵。 無宇卒,生武子開與釐子乞。〔正義〕釐音僖。 田釐子乞事齊景公為大夫,其收賦稅於民以小鬥受之,其稟予民以大鬥,行陰德於民,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齊眾心,宗族益彊,民思田氏。晏子數諫景公,景公弗聽。已而使於晉,與叔向私語曰:「齊國之政卒歸於田氏矣。」 晏嬰卒後,範、中行氏反晉。晉攻之急,範、中行請粟於齊。田乞欲為亂,樹党於諸侯,乃說景公曰:「範、中行數有德於齊,齊不可不救。」齊使田乞救之而輸之粟。 景公太子死,後有寵姬曰芮子,〔集解〕徐廣曰:「一作『粥子』。」 生子荼。〔索隱〕音舒。又如字。 景公病,命其相國惠子〔索隱〕名夏。 與高昭子〔索隱〕名張。 以子荼為太子。景公卒,兩相高、國立荼,是為晏孺子。而田乞不說,欲立景公他子陽生。陽生素與乞歡。晏孺子之立也,陽生奔魯。田乞偽事高昭子、國惠子者,每朝代參乘,言曰:「始諸大夫不欲立孺子。孺子既立,君相之,大夫皆自危,謀作亂。」又紿大夫曰:「高昭子可畏也,及未發先之。」諸大夫從之。田乞、鮑牧與大夫以兵入公室,攻高昭子。昭子聞之,與國惠子救公。公師敗。田乞之眾追國惠子,惠子奔莒,遂返殺高昭子。晏圉奔魯。 田乞使人之魯,迎陽生。陽生至齊,匿田乞家。請諸大夫曰:「常之母有魚菽之祭,幸而來會飲。」會飲田氏。田乞盛陽生橐中,〔索隱〕橐音讬。橐中謂皮橐之中。 置坐中央。發橐,出陽生,曰:「此乃齊君矣。」大夫皆伏謁。將盟立之,田乞誣曰:「吾與鮑牧謀共立陽生也。」鮑牧怒曰:「大夫忘景公之命乎?」諸大夫欲悔,陽生乃頓首曰:「可則立之,不可則已。」鮑牧恐禍及己,乃複曰:「皆景公之子,何為不可!」遂立陽生於田乞之家,是為悼公。乃使人遷晏孺子於駘,〔正義〕音台,又音台。賈逵雲:「齊地也。」 而殺孺子荼。悼公既立,田乞為相,專齊政。 四年,田乞卒,子常代立,是為田成子。 鮑牧與齊悼公有郤,弑悼公。齊人共立其子壬,是為簡公。田常成子與監止〔集解〕監,一作「闞」。〔索隱〕上音如字,又音苦濫反。監,姓也。名止。 俱為左右相,相簡公。田常心害監止,監止幸於簡公,權弗能去。於是田常複脩釐子之政,以大鬥出貸,以小鬥收。齊人歌之曰:「嫗乎采芑,歸乎田成子!」〔索隱〕言嫗之采芑菜皆歸入於田成子,以刺齊國之政將歸陳。 齊大夫朝,禦鞅〔索隱〕禦,官也;鞅,名也。亦田氏之族。 諫簡公曰:「田、監不可並也,君其擇焉。」君弗聽。 子我者,監止之宗人也,〔索隱〕案:齊系家雲「子我夕」,賈逵雲「即監止也」。尋其文意,當是監止。今雲「宗人」,蓋太史誤也。 常與田氏有卻。田氏疏族田豹事子我有寵。子我曰:「吾欲盡滅田氏適,以豹代田氏宗。」豹曰:「臣於田氏疏矣。」不聽。已而豹謂田氏曰:「子我將誅田氏,田氏弗先,禍及矣。」子我舍公宮,田常兄弟四人乘如公宮,欲殺子我。子我閉門。簡公與婦人飲檀台,〔正義〕在青州臨淄縣東北一裡。 將欲擊田常。太史子餘曰:「田常非敢為亂,將除害。」簡公乃止。田常出,聞簡公怒,恐誅,將出亡。田子行曰:「需,事之賊也。」〔索隱〕需音須。需者,疑也。疑必致難,故雲事之賊也。 田常於是擊子我。子我率其徒攻田氏,不勝,出亡。田氏之徒追殺子我及監止。 簡公出奔,田氏之徒追執簡公於徐州。〔索隱〕徐音舒。徐州,齊邑,薛縣是也,非九州之徐。〔正義〕齊之西北界上地名,在勃海郡東平縣也。 簡公曰:「蚤從禦鞅之言,不及此難。」田氏之徒恐簡公複立而誅己,遂殺簡公。簡公立四年而殺。於是田常立簡公弟驁,是為平公。平公即位,田常為相。 田常既殺簡公,懼諸侯共誅己,乃盡歸魯、衛侵地,西約晉、韓、魏、趙氏,南通吳、越之使,脩功行賞,親於百姓,以故齊複定。 田常言於齊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罰人之所惡,臣請行之。」行之五年,齊國之政皆歸田常。田常於是盡誅鮑、晏、監止及公族之彊者,而割齊自安平以東〔集解〕徐廣曰:「安平在北海。」〔索隱〕案:司馬彪郡國志「北海東安平,六國時曰安平」,則徐廣雲在北海是。正義括地志雲:「安平城在青州臨淄縣東十九裡,古紀國之酅邑。」青州即北海郡也。 至琅邪,自為封邑。〔正義〕琅邪,沂州也。從安平已東,萊、登、沂、密等州皆自為田常封邑也。 封邑大於平公之所食。 田常乃選齊國中女子長七尺以上為後宮,後宮以百數,而使賓客舍人出入後宮者不禁。及田常卒,有七十餘男。〔索隱〕案:鮑昱雲「陳成子有數十婦,生男百餘人」,與此亦異。然譙允南案春秋,陳恆為人,雖志大負殺君之名,至於行事亦脩整,故能自保,固非苟為禽獸之行。夫成事在德,雖有奸子七十,祇以長亂,事豈然哉?言其非實也。 田常卒,子襄子盤〔集解〕徐廣曰:「盤,一作『塈』。」〔索隱〕徐廣雲一作「塈」。音許既反。系本作「班」。 代立,相齊。常諡為成子。 田襄子既相齊宣公,三晉殺知伯,〔集解〕徐廣曰:「宣公之三年時也。」 分其地。襄子使其兄弟宗人盡為齊都邑大夫,與三晉通使,且以有齊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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