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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准書(3)


  初,式不原為郎。上曰:「吾有羊上林中,欲令子牧之。」式乃拜為郎,布衣屩而牧羊。〔集解〕韋昭曰:「屩,草屝。」
  歲餘,羊肥息。上過見其羊,善之。式曰:「非獨羊也,治民亦猶是也。以時起居;惡者輒斥去,毋令敗群。」上以式為奇,拜為緱氏令試之,緱氏便之。遷為成皋令,將漕最。上以為式樸忠,拜為齊王太傅。

  而孔僅之使天下鑄作器,三年中拜為大農,列於九卿。〔集解〕徐廣曰:「元鼎二年,時丙寅歲也。」
  而桑弘羊為大農丞,筦諸會計事,稍稍置均輸以通貨物矣。〔集解〕孟康曰:「謂諸當所輸於官者,皆令輸其土地所饒,平其所在時價,官更於他處賣之。輸者既便而官有利。漢書百官表大司農屬官有均輸令。」

  始令吏得入穀補官,郎至六百石。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不可勝計。赦自出者百餘萬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無慮皆鑄金錢矣。〔索隱〕抵音氐。抵,歸也。劉氏雲「大抵猶大略也」。案:大抵無慮者,謂言大略歸於鑄錢,更無他事從慮。
  犯者眾,吏不能盡誅取,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國,〔集解〕服虔曰:「分曹職案行。」
  舉兼併之徒守相為者。而御史大夫張湯方隆貴用事,減宣、杜周等為中丞,義縱、尹齊、王溫舒等用慘急刻深為九卿,而直指夏蘭之屬始出矣。

  而大農顏異誅。〔集解〕徐廣曰:「元狩四年,時壬戌歲也。」
  初,異為濟南亭長,以廉直稍遷至九卿。上與張湯既造白鹿皮幣,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直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天子不說。張湯又與異有卻,及有人告異以它議,事下張湯治異。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集解〕李奇曰:「異與客語,道詔令初下,有不便處也。」

  異不應,微反脣。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

  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告緡錢縱矣。

  郡國多柬鑄錢,〔索隱〕謂多奸巧炁雜以鉛錫也。
  錢多輕,而公卿請令京師鑄鐘官赤側,〔集解〕如淳曰:「以赤銅為其郭也。今錢見有赤側者,不知作法雲何。」〔索隱〕鐘官掌鑄赤側之錢。韋昭雲「側,邊也」,故晉灼雲「以赤銅為郭。今錢見有赤側者」。
  一當五,賦官用非赤側不得行。〔集解〕漢書音義曰:「俗所謂紫紺錢也」。
  白金稍賤,民不寶用,縣官以令禁之,無益。歲餘,白金終廢不行。

  是歲也,張湯死〔集解〕徐廣曰:「元鼎三年。」
  而民不思。〔索隱〕樂產雲:「諸所廢興,附上困下,皆自湯,故人不思之也。」

  其後二歲,赤側錢賤,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於是悉禁郡國無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集解〕漢書百官表:「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屬官有上林均輸、鐘官、辨銅令。」然則上林三官,其是此三令乎?
  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所前鑄錢皆廢銷之,輸其銅三官。而民之鑄錢益少,計其費不能相當,唯真工大奸乃盜為之。

  卜式相齊,而楊可告緡遍天下,〔集解〕瓚曰:「商賈居積及伎巧之家,非桑農所生出,謂之緡。茂陵中書有緡田奴婢是也。」〔索隱〕姓楊,名可。如淳雲:「告緡者,令楊可告占緡之不盡者也。」
  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集解〕如淳曰:「治匿緡之罪,其獄少有反者。」〔索隱〕反音番。反謂反使從輕也。案:劉德為京兆尹,每行縣,多所平反是也。
  乃分遣禦史廷尉正監分曹往,〔索隱〕如淳雲:「曹,輩也。謂分曹輩而出為使也。」
  即治郡國緡錢,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產業,而縣官有鹽鐵緡錢之故,用益饒矣。

  益廣關,置左右輔。〔集解〕徐廣曰:「元鼎三年,丁卯歲,徙函谷關於新安東界。」

  初,大農筦鹽鐵官布多,〔索隱〕布謂泉布。
  置水衡,欲以主鹽鐵;及楊可告緡錢,上林財物眾,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滿,益廣。是時越欲與漢用船戰逐,〔集解〕韋昭曰:「戰鬥馳逐也。」
  乃大修昆明池,列觀環之。治樓船,高十餘丈,旗幟加其上,甚壯。〔索隱〕蓋始穿昆明池,欲與滇王戰,今乃更大修之,將與南越呂嘉戰逐,故作樓船,於是楊僕有將軍之號。又下雲「因南方樓船卒二十餘萬擊南越」也。昆明池有豫章館。豫章,地名,以言將出軍於豫章也。
  於是天子感之,乃作柏梁台,高數十丈。宮室之修,由此日麗。

  乃分緡錢諸官,而水衡、少府、大農、太僕各置農官,往往即郡縣比沒入田〔索隱〕比昔所沒入之田也。
  田之。其沒入奴婢,分諸苑養狗馬禽獸,及與諸官。諸官益雜置多,〔集解〕如淳曰:「水衡、少府、太僕、司農皆有農官,是為多。」
  徒奴婢眾,而下河漕度四百萬石,〔索隱〕樂產雲:「度猶運也。」
  及官自糴乃足。〔索隱〕按:謂天子所給廩食者多,故官自糴乃足也。

  所忠〔索隱〕人姓名。服虔雲「掌故官,取書於司馬相如者,封禪書公孫卿因所忠言寶鼎是也」。唯姚察獨以為「所患」,非也。
  言:「世家子弟〔集解〕如淳曰:「世世有祿秩家。」
  富人或鬥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索隱〕晉灼雲:「中國被教整齊之人也。」
  乃徵諸犯令,相引數千人,命曰「株送徒」。入財者得補郎,郎選衰矣。〔集解〕應劭曰:「株,根本也。送,引也。」如淳曰:「株,根蒂也。諸坐博戲事決為徒者,能入錢得補郎也。或曰,先至者為根。」〔索隱〕李奇雲:「先至者為魁株。」應劭雲:「株,根本也。送,當作『選』。選,引也。」應、李二音是。先至之人令之相引,似若得其株本,則枝葉自窮,故曰「株送徒」。又文穎曰:「凡鬥雞勝者為株。」傳雲:「陽溝之雞,三歲為株。」今則鬥雞走馬者用之。因其鬥雞本勝時名,故雲株送徒者也。

  是時山東被河菑,及歲不登數年,人或相食,方一二千里。天子憐之,詔曰:「江南火耕水耨,〔集解〕應劭曰:「燒草,下水種稻,草與稻並生,高七八寸,因悉芟去,複下水灌之,草死,獨稻長,所謂火耕水耨也。」
  令饑民得流就食江淮間,欲留,留處。」遣使冠蓋相屬於道,護之,下巴蜀粟以振之。

  其明年,天子始巡郡國。東度河,河東守不意行至,不辨,自殺。行西逾隴,隴西守以行往卒,〔集解〕漢書音義曰:「逾,度也。卒,倉卒也。」
  天子從官不得食,隴西守自殺。於是上北出蕭關,從數萬騎,獵新秦中,以勒邊兵而歸。新秦中或千里無亭徼,〔集解〕如淳曰:「徼,亦卒求盜之屬也。」晉灼曰:「徼,塞也。」瓚曰:「既無亭候,又不徼循,無衛邊之備也。」
  於是誅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牧邊縣,〔集解〕漢書音義曰:「令民得畜牧於邊縣也。」瓚曰:「先是,新秦中千里無民,畏寇不敢畜牧,令設亭徼,故民得畜牧也。」
  官假馬母,三歲而歸,及息什一,以除告緡,用充仞新秦中。〔集解〕李奇曰:「邊有官馬,今令民能畜官母馬者,滿三歲歸之也。及有蕃息,與當出緡算者,皆複令居新秦中,又充仞之也。謂與民母馬,令得為馬種;令十母馬還官一駒,此為息什一也。」瓚曰:「前以邊用不足,故設告緡之令,設亭徼,邊民無警,皆得田牧。新秦中已充,故除告緡,不復取於民也。」

  既得寶鼎,立後土、太一祠,〔集解〕徐廣曰:「元鼎四年立後土,五年立泰畤。」
  公卿議封禪事,而天下郡國皆豫治道橋,繕故宮,及當馳道縣,縣治官儲,設供具,而望以待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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