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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本紀(3)


  十三年夏,上曰:「蓋聞天道禍自怨起而福繇德興。百官之非,宜由朕躬。今祕祝之官移過於下,〔集解〕應劭曰:「祕祝之官移過於下,國家諱之,故曰祕。」
  以彰吾之不德,朕甚不取。其除之。」

  五月,齊太倉令淳於公〔索隱〕名意,為齊太倉令,故謂之倉公也。
  有罪當刑,詔獄逮徙系長安。太倉公無男,有女五人。太倉公將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緹縈〔索隱〕緹音啼。鄒氏音體,非。
  自傷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複生,刑者不可複屬,雖複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原沒入為官婢,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乃下詔曰:「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僇,〔正義〕晉書刑法志雲:「三皇設言而民不違,五帝畫衣冠而民知禁。犯黥者阜其巾,犯劓者丹其服,犯臏者墨其體,犯宮者雜其屨,大辟之罪,殊刑之極,布其衣裾而無領緣,投之於市,與眾棄之。」
  而民不犯。何則?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集解〕李奇曰:「約法三章無肉刑,文帝則有肉刑。」孟康曰:「黥劓二,左右趾合一,凡三。」〔索隱〕韋昭雲:「斷趾、黥、劓之屬。」崔浩漢律序雲:「文帝除肉刑而宮不易。」張斐注雲:「以淫亂人族序,故不易之也。」
  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歟?吾甚自愧。故夫馴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上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勤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是為本末者毋以異,〔集解〕李奇曰:「本,農也。末,賈也。言農與賈俱出租無異也,故除田租。」
  其於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

  十四年冬,匈奴謀入邊為寇,攻朝郍塞,殺北地都尉卬。〔集解〕徐廣曰:「姓孫。封其子單為瓶侯。匈奴所殺。」
  上乃遣三將軍軍隴西、北地、上郡,中尉周舍為衛將軍,郎中令張武為車騎將軍,軍渭北,車千乘,騎卒十萬。帝親自勞軍,勒兵申教令,賜軍吏卒。帝欲自將擊匈奴,群臣諫,皆不聽。皇太后固要帝,〔集解〕如淳曰:「必不得自征也。」
  帝乃止。於是以東陽侯張相如為大將軍,成侯赤〔集解〕徐廣曰:「姓董也。」
  為內史,欒布為將軍,擊匈奴。匈奴遁走。

  春,上曰:「朕獲執犧牲珪幣以事上帝宗廟,十四年於今,曆日長,以不敏不明而久撫臨天下,朕甚自愧。其廣增諸祀墠場珪幣。昔先王遠施不求其報,望祀不祈其福,右賢左戚,〔集解〕韋昭曰:「右猶高,左猶下也。」〔索隱〕劉德雲:「先賢後親也。」
  先民後己,至明之極也。今吾聞祠官祝釐,〔集解〕如淳曰:「釐,福也。賈誼傳『受釐坐宣室』。」索隱音禧,福也。
  皆歸福朕躬,不為百姓,朕甚愧之。夫以朕不德,而躬享獨美其福,百姓不與焉,是重吾不德。其令祠官致敬,毋有所祈。」

  是時北平侯張蒼為丞相,方明律曆。魯人公孫臣上書陳終始傳五德事,索隱五行之德,帝王相承傳易,終而複始,故雲「終始傳五德之事」。傳音轉也。
  言方今土德時,土德應黃龍見,當改正朔服色制度。天子下其事與丞相議。丞相推以為今水德,始明正十月上黑事,以為其言非是,請罷之。

  十五年,黃龍見成紀,〔集解〕韋昭曰:「成紀縣屬天水。」
  天子乃複召魯公孫臣,以為博士,申明土德事。於是上乃下詔曰:「有異物之神見於成紀,無害於民,歲以有年。朕親郊祀上帝諸神。禮官議,毋諱以勞朕。」〔集解〕漢書音義曰:「言無所諱,勿以朕為勞。」
  有司禮官皆曰:「古者天子夏躬親禮祀上帝於郊,故曰郊。」於是天子始幸雍,郊見五帝,以孟夏四月答禮焉。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因說上設立渭陽五廟。〔集解〕韋昭曰:「在渭城。」
  欲出周鼎,當有玉英見。〔集解〕瑞應圖雲:「玉英,五常並修則見。」

  十六年,上親郊見渭陽五帝廟,亦以夏答禮而尚赤。

  十七年,得玉杯,〔集解〕應劭曰:「新垣平詐令人獻之。」
  刻曰「人主延壽」。於是天子始更為元年,〔索隱〕按:秦本紀惠文王十四年更為元年。又汲塚竹書魏惠王亦有後元,當取法於此。又按:封禪書以新垣平候日再中,故改元也。
  令天下大酺。其歲,新垣平事覺,夷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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